王玉珠律師工傷賠償勞動仲裁申請書

2021-03-04 01:45:56 字數 1474 閱讀 8540

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x,男,生於2023年3月3日,漢族,寧夏中衛市人,初中文化,農民,住寧夏中衛市沙坡頭區柔遠鎮莫樓村四隊033。身份證號碼:

******xx,聯絡**:******xx。

被申請人:************。

住所地:中衛市沙坡頭區香山西街。

法定代表人:廖禮琴,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解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各項工傷賠償費用300980.1元,其中:

1.醫藥費:1000元;

2.住院伙食補助費:15元/天×17天=255元;

3.護理費:80.3元/天×17天=1365.1元;

4.停工留薪期工資:4800元/月×5月=24000元;

5.一次性傷殘補助金:4800元/月×16月=76800元;

6.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800元/月×19月=91200元

7.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4800元/月×19月=91200元;

8.生活費:3個月×4800元/月=14400元;

9.勞動能力鑑定費:260元;

10.交通費:5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24000元(5個月×4800元);

四、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間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

五、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48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23年5月份到******xx承建的中寧暢和雅園10號樓建築工地上班,工作崗位為架子工,月工資4800元。2023年10月5日,申請人在上白班過程中(7時至18時30分),約8時,申請人在使用電鋸時,雙手被電鋸鋸傷。申請人在中寧健民醫院接受**,經醫院診斷為:

1、左、右、拇指、食指外傷(清創縫合);2、肌腱吻合術。

2023年1月8日,中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作出編號為13583號工傷認定書,認定申請人所受傷害為工傷。2023年1月20日,中衛市勞動能力鑑定事務中心確定申請人停工留薪期為5個月,2023年4月4日,經中衛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申請人傷殘等級為陸級。事故發生後,被申請人僅支付申請人部分醫藥費,雙方對工傷其它賠償專案協商未果。

綜上,申請人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已被認定為工傷。被申請人理應依法支付申請人各項工傷賠償費用和其它補償,而被申請人推脫不予支付的行為,已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貴委提出申請,望依法秉公裁決。

此致中衛市人事勞動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王玉珠律師主要從事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勞動工傷糾紛、公司法律實務、離婚訴訟、合同糾紛、債務糾紛、刑事辯護等訴訟及非訴業務。

同時擔任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私人律師等常年法律服務業務。常年法律服務**:159********

沈玉潮律師工傷賠償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書請求事項 一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賠償工傷七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58500元 工資4500 月 13個月 二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賠償工傷七級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15860元 上一年平均工資5793元 20個月 三 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賠償工傷期間的停工留...

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男,漢族,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住址 被申請人 位址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工傷待遇共計元。工傷鑑定申請人為 級傷殘,平均工資為 元 月,申請人住院 天,停工留薪 月,年 月 日入職至 年 月 日受傷,所以工傷賠償具體計算如下 1.工傷鑑定費用為 2.一次性傷殘補助...

工傷賠償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仇明銀男,漢族,初中文化,1974年5月 工作單位 十四冶建設集團雲南礦業 大紅山銅礦工程專案部 住址 雲南新平戛灑大紅山 137 被申請人 雲南礦業 大紅山銅礦工程專案部 位址 雲南新平戛灑大紅山 法定代表人 趙雲蒙 186 業務人員 朱碎雄 仲裁請求 一 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