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糾紛仲裁申請書

2021-03-04 01:45:56 字數 742 閱讀 1786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聯絡**:

申請人**人:

通訊位址:

聯絡**: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傳真:

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x年x月x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中的仲裁條款——該合同第x條約定:「因本合同及其履行發生的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國國際經濟**仲裁委員會(北京)申請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

仲裁請求:

1、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借款本金x元;

2、 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借款利息x元;

3、 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x元;

4、 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

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x年x月x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約定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借款x元整;借款期限為x日,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借款利息自被申請人收到上述款項之日起,每月按x%的利率計算;被申請人若逾期償還本金、利息,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支付***的違約金。

現借款期限屆滿,被申請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金、利息,經申請人多次催告,被申請人仍未償還,故申請人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

綜上所述,望貴委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裁決支援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中國國際經濟**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年月日

勞動糾紛仲裁申請書

同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第四十六條 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3600元。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按照 勞動法 購買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藉口拖延至今不予購買,201 年春節後,因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工作進行重新分配,申請人再次提出補繳201 年 月1 日至今...

仲裁申請書

第三十五條被申請人可以在答辯期間提出反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被申請人反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通知被申請人。決定受理的,仲裁委員會可以將反申請和申請合併處理。該反申請如果是應當另行申請仲裁的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 書面告知被申請人另行申請仲裁 該反申請如果是不屬於本規則規定應當受理的爭議,仲...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民族 戶籍所在地 或外國人註明國籍 現住址 聯絡 確認有效的通訊位址 郵政編碼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姓名 職務 住所 聯絡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姓名 職務 住所 聯絡 仲裁請求 1 2 3 4事實和理由 此致九江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