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培訓

2021-03-04 01:34:28 字數 4611 閱讀 6563

工作票的填寫

4.2 工作票填寫時,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工整清楚,票面整潔,不准複寫。如票面出現筆誤,應用「=」線將筆誤處劃掉並加蓋個人手章後繼續填寫或在筆誤的上方改正。

不准用刀片刮改,不准在筆誤處塗改,每張工作票筆誤不得超過兩處。

4.3工作地點及內容欄應填寫完整、清楚。寫明具體工作任務及地點,寫明裝置雙重編號。

4.4工作成員應填寫每個工作人員的姓名,並寫明工作成員人數,使用民工的,應寫明民工人數。

4.5必須採取的「安全措施」欄應填寫以下內容:

4.5.1要求執行人員做的安全措施,如:斷開電源、隔斷與執行裝置連線的熱力系統,對檢修裝置消壓、吹掃等。

4.5.2 要求執行人員在執行方式、操作調整上採取保障人身、裝置安全的措施。

4.5.3 防止轉動機械檢修中突然轉動的安全措施,如:

切斷電源、包括拉開電動機的開關、刀閘或熔斷器;取下開關操作保險;切斷風源、水源、氣源;關閉有關閘板、閥門等,在上述開關、刀閘、閥門等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或「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4.5.4隔斷熱力系統,在關閉有關截門後,還應使用帶鏈條的鎖將閥門鎖住,並掛警告牌。

4.5.5需要加裝堵板時,應按下列要求執行:

氫氣、瓦斯及油系統等易燃易爆可能引**災、**和人員中毒的系統檢修以及蒸汽、給水等壓力、溫度較高的介質可能侵入檢修裝置造**員燙傷的檢修,必須在關嚴有關截門後,立即在截門後的法蘭上加裝堵板。並保證嚴密不漏。

4.5.6對電動截門應將截門電動機的電源切斷,熱工控制裝置執行元件的操作電源也應可靠地切斷。

4.5.7在有毒有害場所或容器作業,必須做好有效的殺毒害措施:如加強通風,檢測有害氣體的濃度在安全限度之內,工作人員還需戴防毒面具等。

4.5.8使用熱控工作票時,投退熱機主保護的工作還要執行《熱工保護投退管理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審批人簽字後方可辦理工作票。

4.5.9動火工作票應按票面要求填寫。

動火工作票填寫一式兩份,申請動火人依照票樣的專案填寫後,審批人簽字,而後到執行值辦理動火開工手續,動火結束後再到執行值辦理動火結束手續,最後將動火工作票交回承包單位安監部。

4.5.10工作票的填寫應使用規範語言。

4.5.11辦理工作票,但必須是由經過公司的「三種人」培訓、考試、審批、公布的人員擔任。

除此之外的對外承包作業,承包單位的工作票由本單位工作負責人填寫,神頭專案運維部專工及以上人員簽發。

4.5.12 對於機組大、小修中對外發包作業,承包方填寫、辦理工作票,但必須是由經過公司的「三種人」培訓、考試、審批、公布的人員擔任。

除此之外的對外發包作業辦理工作票時,由本單位工作負責人填寫神頭專案運維部專工及以上人員簽發。

4.5.8使用熱控工作票時,投退熱機主保護的工作還要執行《熱工保護投退管理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審批人簽字後方可辦理工作票。

4.5.9動火工作票應按票面要求填寫。

動火工作票填寫一式兩份,申請動火人依照票樣的專案填寫後,審批人簽字,而後到執行值辦理動火開工手續,動火結束後再到執行值辦理動火結束手續,最後將動火工作票交回承包單位安監部

4.5.13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必須辦理工作票的對外承包工作,由承包單位工作負責人填寫,塔山發電公司裝置工程部專工及以上人員簽發。

承包方必須制定在施工中應採取的安全措施,並經公司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始工作。5 工作票的簽發

5.1 工作票填好後,工作負責人應持票向工作票簽發人辦理工作票簽發手續。

5.2工作負責人向簽發人逐項認真交待清楚,工作票簽發人應對工作票進行認真審核,對工作票填寫內容和安全措施的正確、完備負責,無誤後方可簽發。雙方確認無問題後,簽發人在工作票上簽名,然後將工作票交給工作負責人,由工作負責人送交執行人員辦理許可手續。

6工作票的接收

6.1工作票一般應在開工前一天,當日消缺的工作票應在開工前一小時由工作負責人送交執行人員。執行人員接到工作負責人送來的工作票後,應對工作票全部內容進行審查,若發現工作票安全措施有錯誤、有遺漏或填寫不合格等時,應拒絕接收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重新填寫、辦理工作票。

6.2執行人員對工作票有補充安全措施時,應填寫在工作票「執行人員補充安全措施」欄內。對電氣第一種工作票,應填寫在「工作地點保留帶電部分和補充安全措施」欄內,如工作地點附近確有帶電裝置可能導致錯走間隔的,則必須用紅色鋼筆或簽字筆予以註明。

「補充安全措施」一欄應填寫以下內容:

6.2.1由於執行方式和裝置缺陷(如截門不嚴等)需要擴大隔斷範圍的措施。

6.2.2需要執行人員採取保障檢修現場人身安全和裝置執行安全的執行措施。(如:對於檢修裝置附近容易燙傷的熱管道或容易誤碰的操作開關、按鈕等所做的隔離措施)。

6.2.3 提示檢修人員的安全注意事項;(如防止檢修人員受到燙傷、機械傷害、觸電傷害等注意事項)。

6.2.4如無補充措施,應在該欄中填寫「無補充」,不得空白。

6.3執行人員對工作票審查確認無問題後,在工作票的接票人處簽名,在工作票上記入收到時間。

6.4 重要輔機或系統的檢修,執行人員應將審查合格的工作票交機組長或值長審核,審核無問題後,機組長或值長在工作票上簽名,並填寫批准工作結束時間,然後將工作票退還給執行人員。執行人員將工作票上有關內容登記在工作票登記簿內。

7 執行安全措施

7.1 執行人員適當的時候指派監護人和操作人進行有關裝置、系統停運、退出備用和執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操作,重要的操作應在機組長或班長監護下執行。

7.2執行人員在執行完所做措施任務後,工作許可人應在熱機、熱控工作票安全措施執**況一欄內寫明與每個措施專案對應的編號,並在編號下面劃乙個「」。電氣工作票安全措施執**況一欄內必須寫明每個措施的具體執**況。

不准畫「」。

7.3 不同工作內容的工作票使用同一組接地線或接地刀時,必須在使用同一組接地線的各工作票備註欄內同時註明。在辦理第二張工作票時,執行人員不僅要在第二張工作票的紅票和黑票的備註欄內予以註明,同時要在第一張工作票的紅票的備註欄內予以註明,依此類推,而且在《接地線登記簿》認真登記。

這些工作全部結束時方可拆除該組接地線或接地刀。

7.4 檢修工作需要在現場自行安裝臨時接地線,必須在工作票中註明臨時接地線安裝位置和編號。執行人員做好安全措施許可開工後,檢修工作之前要驗電安裝完畢,工作結束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時,必須先將臨時接地線予以拆除並在備註欄中說明。

7.5 不同工作內容的工作票執行同一安全措施,如關閉同一截門的,必須在執行同一安全措施的各工作票備註欄內同時註明。在辦理第二張工作票時,執行人員不僅要在第二張工作票的紅票和黑票的備註欄內予以註明,同時要在第一張工作票的紅票的備註欄內予以註明,依此類推。

這些工作全部結束時方可恢復該安全措施。

7.6安全措施全部執行完畢後,措施執行人員應報告執行機組長確認無誤後,聯絡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8 工作許可

8.1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各持乙份工作票共同到作業現場,由工作許可人向工作負責人逐項交待安全措施執**況和安全注意事項。

8.2工作負責人對照工作票內容檢查所做安全措施無誤後,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名,並記錄許可工作時間。工作許可人留存紅票、工作負責人持黑票並隨時攜帶,以備查驗作為許可開工的憑證。

8.3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後,方可帶領工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

8.4工作負責人持工作票將工作任務、人員分工、安全措施執**況及安全注意事項向全體工作人員交待清楚後,方可下達開工命令。在此之前,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對裝置進行檢修工作。

9 工作監護

工作負責人在工作過程中應指導工作人員正確、安全地進行工作,並隨時檢查、監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的執行,對特殊工作應按規定指派專責監護人。

10 工作延期

10.1工作任務不能按批准工期完成時,工作負責人一般應在批准完工期限到達之前一小時向工作許可人申明理由,辦理延期手續。

10.2 延期手續只能辦理一次,如需再延期,應重新辦理工作票,並註明原因。

10.3 熱機二種工作票和電氣二種工作票不允許辦理工作票延期手續。

11 檢修裝置試運

11.1對需要經過試運,檢驗質量後方可交工的工作,或工作中間需要起動檢修裝置時,如不需變動其他班組安全措施範圍的,工作負責人在試運前應將全體工作人員撤離至安全地點,並交回所持工作票,向執行許可人申請起動裝置。執行人員確認檢修全體工作人員已撤離至安全地點且裝置具備試用條件的,方可啟動試運裝置,並在工作票上填寫相關內容。

11.2 若裝置試運後,尚需進行檢修工作時,工作許可人按工作票要求重新執行安全措施,並會同工作負責人重新檢查確認做好措施、發回工作票黑票後,工作負責人方可下令工作人員繼續進行工作。

11.3 若裝置試運後,尚需進行檢修工作需要改變原工作票安全措施範圍時,應重新簽發新的工作票。

11.4 檢修裝置試運正常不再檢修時,即可辦理工作終結手續。

12 工作終結

12.1 工作完工後,工作負責人應全面檢查並組織清理施工現場,確認無問題時,帶領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對箱、罐、容器以及煙風道、溝道內的工作,工作完工後,還應清點人數工具等無誤後,方可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

12.2 裝置、系統如有變更,工作負責人應將裝置、系統變更情況向執行人員交待清楚,並在裝置異動記錄簿內登記。

12.3 工作負責人持工作票會同工作許可人共同到現場檢查驗收,確認無問題時,工作許可人在一式兩份工作票上記入終結時間,雙方簽名後,由執行人員在工作票右上角蓋「已執行」章,雙方各執存乙份。

12.4 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票簽發人匯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

13 工作票的管理

13.1 神頭專案運維部定期對各承包單位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經中電國際神頭發電公司審核後以正式檔案公布。

煤礦操作票工作票培訓

一 含義 兩票 工作票 操作票 三制 交 制 巡迴檢查制 裝置定期試驗輪換制。工作票 工作票是准許在電氣裝置上工作的書面命令,也是執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書面依據。操作票 操作票是防止誤操作 誤拉 誤合 帶負荷拉 合隔離開關 帶地線合閘等 的主要措施。二倒閘操作票 第一節變電站倒閘操作票的適用範圍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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