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獎勵制度

2021-03-04 01:34:29 字數 5035 閱讀 3959

電力二公司

工作票、操作票獎懲管理辦法

(試行)

批准:王月舟

審批:楊海軍

編寫:賀軍馬智勇

電力二公司安監部

2023年8月

即日執行,試行至2023年底

高波 8.14

工作票、操作票獎懲管理辦法

1、總則

1.1為規範公司各部門工作票、操作票的執行與管理,保障作業人員人身安全、防止誤操作事故發生,特制訂本辦法。

1.2本辦法以電力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試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規定》為準則,以現場安全操作規程為依據,並結合公司生產實際,採取獎勵與處罰相結合的方法,對工作票(電氣第i種工作票、第ii種工作票和熱力機械工作票、熱控工作票、動火工作票)、操作票(簡稱兩票)管理與執行實施獎勵考核。

2、逐級評價

2.1公司各部門對工作票簽發到辦理終結全過程,以及操作票在執行過程中是否違反安規和操作規程,必須認真把關,加強現場監督。操作部門、安全生產技術部、安全監察部應對工作票、操作票執行全過程進行現場檢查、監督與考核。

2.2執行部、檢修部各班組應對照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規定》、《安全管理制度(試行)》以及本獎懲辦法的規定,每週統計、評價本班組辦理的工作票、操作票,將評價結果記錄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中。

2.3各部門每月底收集本部門上月期間辦理的工作票、操作票,逐一認真評價,部門管理人員要指出該工作票、操作票存在的問題,並簽字確認。部門每月將兩票統計評價結果儲存在部門(要求填報存在問題的工作票編號、存在的具體問題及整改措施),並將工作票、操作票裝訂成冊,以便上級單位進行審核檢查。

部門應通過本部門月度安全例會向班組通報工作票、操作票考核情況,開展相關教育、培訓。

2.4安生部、安監部檢查各部門兩票的評價,分析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在周(月)度安全列會上發布。

3、兩票獎勵標準

3.1每年以1-6月、7-12月上下半年各為一週期,以部門為統計單位,辦理工作票數額超過500張(工作票開工、完工手續齊備統計為1張),未發生公司領導、職能部門考核,則每週期獎勵2000元。工作票張數在200—500張的部門,未發生公司領導、職能部門考核,每週期獎勵1000元,工作票張數低於200張的部門不予獎勵。

3.2部門千次操作無差錯獎勵部門300元。

3.3兩票執行及管理中,下列情況給予個人獎勵:

3.3.1制止工作票執行中的一般違章行為並及時匯報安監部,經調查屬實的,每次獎勵100元;

3.3.2制止檢修無票作業、嚴重作業性等違章行為並及時匯報安監部,經調查屬實的,每次獎勵200元;

3.3.3在兩票管理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管理人員、班長或班組安全員,每週期獎勵200元/人;

3.3.4針對公司在兩票管理執行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書面改進建議被職能部門採用並推廣,每項次獎勵200元;

3.3.5發現已開工工作票存在重要安全措施遺漏、工作條件與實際不符,可能對工作人員造成傷害,及時制止並報告安監部,經調查屬實的,每次獎勵200元(多人發現獎勵最先匯報的人員);

3.3.6檢舉執行無票操作、不按操作票操作、執行管理人員授意或默許無票操作、未經批准擅自解鎖操作等操作中的嚴重違章行為,經調查屬實的,每次獎勵500元;

3.3.7經公司領導或安監部認定應獎勵的其他兩票管理與執行中的突出行為。(書面形式上報獎勵申請)

4、兩票考核標準

4.1工作票執行中發生下列情況,每張次考核200元(代簽姓名按代簽人數每人考核100元);

4.1.1代簽姓名,含措施執行欄、危險點分析及預控措施欄代簽姓名;

4.1.2工作票執行未登記或遺漏工作票未登記;

4.1.3工作票簽發人、負責人、許可人未取得資格,未經考試合格正式公布,進行簽發、許可;

4.1.4關鍵措施塗改超過1處,非關鍵措施工作票塗改超過3處;

4.1.5工作地點、工作任務填寫不規範,可能造成執行、檢修人員錯誤理解、錯誤執行;

4.1.6工作票簽發人、負責人遺漏重要安全措施,執行人員未補充完善,執行、檢修人員遺漏重要措施雙方均考核;

4.1.7檢修描述措施不具體,執行無法執行(如切斷所有汽水閥門等安全措施);

4.18工作負責人變動,工作班成員變動、工作票延期等手續不符合規定;

4.1.9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未按規定辦理許可手續;

4.1.10轉移工作地點工作負責人未向工作班成員交代有關安全事項;

4.1.11工作票執行後未蓋章;

4.1.12工作票負責人委託他人辦理工作票開工、完工手續,工作中現場未保留工作票;

4.1.13動火工作票期限超過規定時限仍在執行動火作業;

4.1.14已結束的工作票接地線(包括接地刀閘)拆除(斷開)情況、安全措施收回、保留情況未填寫

4.1.15執行、檢修人員工作票開、完工未簽字,值班負責人對安全措施收回、保留情況未簽字確認;

4.1.16檢修開工前未向工作班成員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及危險點預控措施,工作班成員不清楚執行的隔離範圍;

4.1.17工作票簽發人不認真審核工作票,被執行值班負責人認為不合格,反**回重新簽發;

4.1.18工作票完工後無正當理由,安全措施未收回;

4.1.19經安監部認定應該考核的其他工作票違規行為;

4.2工作票執行中發生下列情況,每張次考核200-500元。

4.2.1已開工工作票遺漏重要的安全措施。應斷的系統未填寫,未執行;應掛的警示牌未填寫,未執行;

4.2.2安全措施存在明顯的違規(如:動力機械上工作只停操作電源未停動力電源);

4.2.3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執行到位;

4.2.4危險點分析無針對性或預控措施不具體,嚴重不符現場作業條件、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分析內容;

4.2.5送電試轉後重新開工安全措施未重新按照工作票要求布置;

4.2.6工作票負責人同時持有2張及以上以許可的工作票時;

4.2.7電氣工作票未使用雙重編號;

4.2.8經安監部認定的其他嚴重的工作票違規行為;

4.3無票作業(事故搶修經值長同意的除外)一經發現,每次考核責任人500元,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聯責考核300元,部門安全員聯責考核200元(檢修人員作業範圍超過工作票許可範圍、先工作後補票或邊工作邊補票視為無票作業),執行人員明知檢修無票作業未制止、未反對、未匯報,每次考核值班負責人300元,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聯責考核200元,部門安全員聯責考核100元。

4.4操作票下列情況判定為不合格票,每張次考核200元,且中斷千次操作無差錯記錄。

4.4.1操作任務填寫不明確、錯誤或無雙重名稱;

4.4.2操作內容超過3處未使用雙重名稱或操作術語不規範;

4.4.3操作漏項、操作順序錯誤(包括順序號顛倒或塗改);

4.4.4不是操作一項做乙個記號「√」或漏做記號「√」,操作完一項後未核查;

4.4.5操作票未逐級審核,操作人、監護人、值班負責人互相代簽名;

4.4.6操作專案與操作任務無關,超出操作範圍;

4.4.7字跡模糊、潦草無法辨認或漏、錯字修改無法辨認;

4.4.8未經副總經理批准、執行值長同意的解鎖操作;

4.4.9先操作後補票或先操作後補簽名;

4.4.10一張操作票含多個操作任務,交叉操作;

4.4.11編寫的操作順序明顯違反操作原則,違反安全規程;

4.4.12操作術語不正確、不準確,影響操作票正確執行;

4.4.13不按順序操作,沒有嚴格執行操作複誦制度;

4.4.14無票操作,或編寫操作票後不按票操作,按照經驗操作;

4.4.15操作票中未分析危險因素、安全注意事項,或安全注意事項未宣讀、未確認;

4.4.16經安監部認定其他應考核的操作違章行為;

4.5工作票下列情況由部門考核,安生部、安監部發現後除考核責任人200元,並責成部門安排教育、培訓,但此類問題反覆出現,考核部門管理人員100元/人。

4.5.1工作班人數統計錯誤;

4.5.2工作班成員欄填寫了工作負責人姓名;

4.5.3票面字跡潦草,不易辨認,簽名等不易辨認;

4.5.4票面出現錯別字、漏字,但不影響措施正確執行;

4.5.5票面因複寫紙造成不整潔或明顯撕裂;

4.5.6「已執行」、「已終結」、「以下空白」等章位置錯誤;

4.5.7工作票兩聯錯位明顯;

4.5.8許可人或負責人批准時間塗改;

4.5.9工作票非關鍵措施塗改超過3處且能正確辨認、正確執行;

4.5.10檢修人員工作結論交代不完善,不能反應檢修工作後狀況,但不影響工作後裝置的正常投運或備用;

4.5.11危險點分析針對性不強或預控措施不具體,但沒有明顯錯誤;

4.5.12工作票執行、填寫中的輕微失誤;

4.6操作票下列情況由部門考核,安生部、安監部發現後除考核責任人100元,並責成部門安排教育、培訓,但此類問題反覆出現,考核部門管理人員50元/人。

4.6.1操作票個別地方塗改,不影響正確執行;

4.6.2「已執行」、「已終結」、「以下空白」章位置不正確、不規範;

4.6.3操作票承上頁接下頁未填或填寫錯誤;

4.6.4較少處(不超過3處)未使用雙重編號,但不影響操作票正確執行;

4.6.5個別操作術語不準確,但不影響操作票正確執行;

4.6.6代替操作人、值長簽名;

4.6.7主要(或關鍵)操作步驟未填寫時間;

4.6.8操作開始時間、終了時間等填寫錯誤;

4.6.9操作票執行、填寫中的輕微失誤;

5、兩票管理考核

5.1部門定期檢查班組對兩票的統計、評價,未按要求完成的由部門考核,安生部、安監部督查部門是否落實考核,檢查到未執行的部門直接考核部門責任人,併聯責部門相關管理人員。

5.2部門未按期完成兩票統計、評價或評價不認真、敷衍,考核責任部門(管理人員)100-500元,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聯責考核50-200元。

5.3工作票部門已評價不合格的票,要指出具體問題,已由部門考核、安排整改的不合格票,安監部不再重複考核。但職能部門現場發現的工作票、操作票違章行為或抽查中發現的違章,仍由職能部門考核,已評價的兩票由安監部檢查發現問題的,聯責考核評價人員及管理人員100元。

6、附則

6.1兩票執行中因違規發生嚴重後果,本辦法不作為最終考核標準,按公司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程式組織調查和考核。

6.2本辦法考核如有異議,應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試行)》考核條款為準。

6.2本辦法由安監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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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操作票試題

一 填空 1.為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 人身安全 防止 誤操作事故的發生 電力生產的各項 執行操作 檢修 維護 試驗 等工作都必須使用操作票或工作票。2.操作票 工作票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 標準化 和 程式化 3.各單位要加強對 兩票 執行過程的管理。任何作業人員除 嚴重危及人身 裝置安全 的緊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