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操作票管理制度

2021-03-04 01:32:55 字數 4653 閱讀 3747

為了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按照dl/t800-2001《電力企業標準編制規則》和dl/t 600-2001《電力行業標準編寫基本規定》要求,特制定洪家渡發電廠《操作票管理制度》。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操作票管理制度》(q/hjd204.006-2013)同時作廢。

本標準由洪家渡發電廠安全監察部提出並歸口管理。

本標準由洪家渡發電廠安全監察部組織起草。

本標準由洪家渡發電廠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附錄為規範性附錄

主要起草人:張愛華

本版修編人:廖強

審核:黃政

批准:楊新偉

修訂狀態:3

發放編號:

操作票管理制度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洪家渡發電廠操作票的執行、管理、檢查與考核的規則。

本標準適用於洪家渡發電廠操作票的管理工作。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規定(試行)》,2023年11月25日中國華電生[2008]1613號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試行)》,2023年11月1日中國華電生[2006]1447號

《烏江公司(貴州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規定(試行)》,2023年11月1日黔烏司安委〔2013〕29號

《發電企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手冊》,中國華電集團公司,2023年12月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2023年版,電氣部分及水力機械部分),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3 職責

3.1值班負責人

3.1.1 組織進行複雜的電氣倒閘操作和水力機械系統的危險點分析,制定控制措施並進行審查補充。

3.1.2 確認相關裝置、系統所處的狀態滿足操作條件,下達操作命令,並對操作命令、操作票正確性負責。

3.1.10 不得批准沒有危險點控制措施的操作票。

3.2監護人

3.2.1 認真開展危險點分析工作,審核、補充危險點控制措施票。

3.2.2 審查操作票是否合格,內容是否和操作目的相一致,檢查操作人是否一次性帶齊所需操作工具。

3.2.3 在操作過程中監督落實危險點控制措施票,提醒操作人現場有哪些不安全因素。

3.2.4 在操作過程中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範操作人的操作行為,對操作命令的正確性負責。

3.2.5 在操作過程中監督操作人不得進行與本次操作無關的工作。

3.2.6 及時發現操作票內容和現場實際情況不符合的地方,並立即終止操作,匯報值班負責人,核實後,根據指令進行下一步工作。

3.3操作人

3.3.1 填寫操作票,對操作票是否合格、內容是否和操作目的相一致負責。

3.3.2 在操作過程中嚴格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危險點控制措施票》執行,規範操作行為。

3.3.3 嚴格按照監護人的指令進行操作,正確執行監護人的命令。

3.3.4 在操作過程中出現疑問,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向監護人匯報。

3.3.5 脫離監護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向值班負責人匯報。

3.3.6 對發生的誤操作負直接責任。

4 管理的內容與要求

4.1操作票的種類及適用範圍

4.1.1 下列情況必須填寫水力機械操作票:

4.1.1.1 機組手動開、停機操作。

4.1.1.2 洩洪閘門的啟閉操作。

4.1.1.3 機組技術供水系統的退出檢修和投入執行操作。

4.1.1.4 機組手動剎車操作。

4.1.1.5 水輪機投入、退出操作。

4.1.1.6 壓油裝置、調速系統建壓、洩壓操作。

4.1.1.7 油壓裝置手動補氣操作。

4.1.1.8 調速系統檢修時的投入、退出操作。

4.1.1.9 主變冷卻器、推力外迴圈冷卻器投入與退出操作。

4.1.1.10 主閥正常啟閉及旁通閥操作。

4.1.1.11 為辦理檢修工作票執行的執行隔離措施,具有兩個及以上操作專案且必須按順序操作才能保證安全的。

4.1.2 機械操作應填入操作票的內容。

4.1.2.1應開啟或關閉的油、水、氣等系統的閥(閘)門。

4.1.2.2應開啟的洩壓閥(閘)門。

4.1.2.3應加鎖的閥(閘)門。

4.1.2.4應啟停的輔助裝置。

4.1.2.5應投切的自動裝置和繼電保護。

4.1.2.6應拉合的二次電源。

4.1.2.7應檢查的機械裝置位置(狀態)。

4.1.2.8應檢查的油位、水壓、氣壓、電壓、電流、負荷等。

4.1.2.9應懸掛的標示牌及裝設遮欄。

4.1.2.10要求值班人員在執行方式、操作調整上採取的其他措施。

4.1.3 電氣操作票

4.1.3.1除下列情況允許不填寫操作票外,其它電氣操作均應填寫使用操作票。不填用操作票的操

作任務在完成後,值班負責人必須在值班記錄簿內做好詳細記錄。

4.1.3.1.1 事故處理。

事故處理是指:在事故發展階段中,為了迅速處理事故,不使事故延伸擴大而進行的緊急處理和切除故障點以及有關裝置恢復執行的操作。在發生人身觸電時,緊急斷開有關裝置電源的操作。

緊急處理的操作不包括故障裝置轉入檢修或修復後恢復送電所需要的操作。

4.1.3.1.2 拉、合斷路器(開關)的單一操作。

4.1.3.1.3 按下單一按鈕操作。

4.1.3.1.4 拉開單一的接地刀閘或拆除全廠(站)僅有的一組接地線。

4.1.3.1.5 單一保護壓板的投、退。

4.1.3.1.6 使用刀閘拉合一組避雷器、拉合一組電壓互感器(不包括取下、給上保險器的操作)。

4.1.3.1.7 在控制室內,對可以遠方操作並有連鎖裝置的刀閘進行的單一操作。

4.1.3.1.8查詢直流接地故障和10kv系統單相接地故障的操作。

4.1.3.1.9 在上位機上進行機組自動開、停機操作及解、並列操作。

4.1.3.1.10 事故照明切換操作。

4.1.3.1.11配合檢修維護人員工作的其他單一操作。

4.3.1.2下列情況必須填寫電氣工作票:

4.1.3.2.1 為辦理檢修工作票執行的執行隔離措施,乙個操作任務具有兩個及以上操作專案且必須按順序操作才能保證安全的。

4.1.3.2.2 水輪發電機組退出備用和投入備用操作。

4.1.3.2.3 電氣主接線系統操作。

4.1.3.2.4 廠用電接線系統操作(包括壩區)。

4.1.3.2.5 柴油發電機手動啟停操作。

4.1.3.2.6 水輪發電機組的轉動部分檢查安全措施執行。

4.1.3.2.7 直流系統倒換、投入與退出操作。

4.1.3.2.8 兩塊及以上保護壓板的投切操作。

4.1.3.2.9 勵磁系統、繼電保護裝置、安全自動裝置投入和退出操作。

4.1.4電氣操作應填入操作票的內容。

4.1.4.1應拉合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接地開關(接地刀閘)和熔斷器(保險)等。

4.1.4.2檢查拉合後的斷路器(開關)、隔離開關(刀閘)、接地開關(接地刀閘)的位置:

4.1.4.2.1 開關、刀閘、接地刀閘操作後,應現地檢查機械指示和訊號指示均在操作後狀態。

4.1.4.2.2 開關、刀閘、接地刀閘操作前檢查機械閉鎖有解除位置。

4.1.4.2.3 拉、合刀閘前檢查開關在分閘位置。

4.1.4.2.4 拉、合接地刀閘前檢查隔離刀閘在分閘位置。

4.1.4.3驗電,裝拆接地線,檢查接地線是否拆除,裝、拆接地線均應註明接地線的確切地點和編號。

4.1.4.3.1裝設接地線(合上接地刀閘)前,應對停電裝置進行驗電,檢驗是否確無電壓:

4.1.4.3.2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而且合格的驗電器。

4.1.4.3.3 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裝置上試驗,確認驗電器良好。

4.1.4.4進行倒負荷或解、並列操作前後,檢查相關電源執行及負荷分配情況。

4.1.4.5安裝或拆除控制迴路或電壓互感器二次電源開關,裝上或取下小車開關二次插頭:

4.1.4.5.1開關檢修時,在拉開開關後拉開合閘電源開關,拉開刀閘後拉開該開關的控制迴路、訊號迴路電源開關,拉開電動刀閘的操作電源開關。

4.1.4.5.2 在合上刀閘前,合上該迴路開關的控制、訊號迴路電源開關,合上電動刀閘的操作電源,在合上開關前,合上開關合閘電源開關。

4.1.4.5.3 線路開關及刀閘拉開後,裝設線路側接地線(接地刀閘)前拉開該線路側電壓互感器的二次電源開關。

4.1.4.5.4 線路開關合閘前,合上該線路側電壓互感器的二次電源開關。

4.1.4.5.5 所用變壓器、電壓互感器一次側裝設接地線前,應拉開二次電源開關。

4.1.4.5.6 母線停電後,應停用該母線電壓互感器。

4.1.4.5.7 母線送電前,先投入該母線電壓互感器。

4.1.4.5.8 裝置停電後,小車開關拉到試驗位置,取下小車開關櫃二次插頭;裝置送電前,將小車開關推到試驗位置,裝上小車開關櫃二次插頭。

4.1.4.6切換保護裝置迴路和投入或解除自動裝置:

4.1.4.6.1 在開關合閘前,按照排程指令及執行規程將送電裝置的保護裝置投入。

4.1.4.6.2 投入或解除自動裝置。

4.1.4.6.3 切換保護迴路端子或投入、停用保護裝置。

4.2操作票的使用

4.2.1 操作票應使用統一格式(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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