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硫工作票 操作票管理制度

2021-06-03 03:26:12 字數 4771 閱讀 3795

燃除部脫硫除灰專業管理制度

dc-03-633—2010

批准: ×××

審核: ×××

編寫: ×××

2010-12-01發布2010-12-15實施

××發電廠燃除部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發電廠燃除部脫硫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貫徹××發電廠的有關規定,保證操作無誤,措施完善,確保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燃除部脫硫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票的管理

第一節工作票的使用和統計

第三條下列檢修工作都必需使用工作票

(一) 凡需要將脫硫生產裝置、系統停止執行和退出備用,由脫硫執行值班人員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採取斷開電源,隔斷與執行裝置有聯絡的系統,對裝置進行降壓、吹掃、清理、試驗、調整的任一檢修工作。

(二) 需要脫硫執行值班人員從執行方式、操作調整上為保障人身、裝置安全執行而採取措施的。

(三) 需要在保護、訊號、聯鎖、程式控制、保安裝置和系統回路上進行維護、校驗、檢修的。

(四) 凡是對電氣裝置、系統和

一、二次迴路進行檢修、維護、清掃、試驗和整定定值的。

(五) 凡是要在漿液、水、油、風、煙氣和壓縮空氣等脫硫生產裝置及系統上進行檢修工作的。

(六) 進行與生產裝置和系統有直接相連的系統上工作的(如消防水、採暖系統、排放系統、非生產用用電等)。

(七) 對脫硫生產裝置、系統進行保溫、防腐工作的。腳手架的搭拆工作執行腳手架搭拆規定。

(八) 對執行、備用裝置的潤滑油系統進行清洗、維護、濾油的。

第四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工作票,需要發電部審批和許可:

(一) 電氣第一種工作票

(二) 需要辦理煙氣系統停復役申請的工作票

第五條工作票的統計

脫硫專業專工負責檢查、指導、跟蹤「兩票」的執**況,並在每月月底將「兩票」進行評定、統計,報部門安全員。

第二節電氣二種工作票管理

第六條電氣二種工作票應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的有關規定,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負責人、工作票許可人需要經公司批准公布後有效。

第七條工作許可人收到工作票時應審查工作票所列檢修工期與批准期限相符,任務填寫是否明確。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對工作票中任何疑問,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或檢修負責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對不符合要求和塗改不清的工作票應予以退回。

第八條工作票中應明確下列四項內容:

(一) 工作地點和任務;

(二) 裝置名稱、編號;

(三) 接地線編號、裝設地點;

(四) 計畫工作時間、許可開始工作時間、工作延期時間、工作終結時間;

第九條在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工作列內都要填寫雙重名稱,其他有關專案可不用雙重名稱。

第十條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檢查無誤後,工作許可人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辦理開工手續。

第十一條凡工作中需進行高壓電氣試驗專案,則必須在工作票的工作工作列內寫明。在同一電氣連線部分發出帶有高電壓試驗專案的工作票後,禁止再發出第二張工作票,原先已發出的工作票應收回。

第十二條審查合格的工作票應及時登記,以備查。

第十三條對已到期但檢修工作尚未結束的工作票,值班負責人應督促工作票簽發人或檢修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票延期手續或重新簽發新的工作票。

第十四條已終結安全措施已恢復的工作票應加蓋「已服役」字樣印記,作廢的工作票應加蓋「已作廢」字樣印記,並登記,上述工作票每月月底彙總交部安全專工處。

第十五條安全措施涉及到裝拆接地線或拉合接地刀閘應及時聯絡發電部電氣值班員執行。

第十九條凡處理停、送電操作過程中的裝置異常情況,可按事故搶修工作對待。

事故搶修工作,原則上指隔離故障點使正常部分恢復執行的工作。如果裝置損壞,需要更換、檢修的事故檢修,必須填用工作票。

第三節熱機工作票管理

第二十三條熱力機械工作票應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和「熱力機械工作票制度的補充規定」執行。工作票簽發人、工作票負責人、工作票許可人需經考試合格,廠部批准公布後方有效。

第二十四條脫硫工作許可人應做到:

(一) 根據脫硫系統方式,檢查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條件,是否正確完備,當不能進行時,應向檢修工作負責人講明情況。

(二) 當允許工作時,應仔細審查所做安全措施是否完善,發現不全的應補充安措,工作開始前應與工作負責人一起到現場複查安全措施,確認無誤後許可工作票。

(三) 凡與脫硫專業間有聯絡的系統(如煙氣系統、工藝水、工業水系統),應及時聯絡相關專業,有必要會同相關專業人員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四) 工作終結後,執行人員應進行驗收,符合現場情況要求後,雙方簽字,工作票要儲存乙個月,月底上交。

第二十五條熱機工作票明確下列四項內容:

(一) 工作內容。

(二) 裝置的名稱、編號。

(三) 計畫工作時間。

(四) 裝置(閥門)的開停(關)。

第四節動火工作票管理

第二十七條動火工作票是指在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損失大、**大、影響大(簡稱「四大」)的部位和場所,一般指脫硫吸收塔內部、脫硫煙氣系統、磨機潤滑油系統、襯膠管道、控制室、變壓器、電纜間及隧道、蓄電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場所及其周圍進行明火工作應採取的一項特殊安全措施。

第二十八條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標準。檢修工作票不能代替動火工作票。根據動火性質,分一級動火和二級動火兩種工作票。

在一級動火區使用一級動火工作票,在二級動火區使用二級動火票。一級動火區,是指火災危險性很大,發生火災時後果很嚴重的部位或場所。二級動火區,是指一級動火區以外的所有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

第二十九條動火工作票應用鋼筆或園珠筆填寫,一式三份,執行許可人處存乙份,動火工作票負責人保留乙份,消防人員保留乙份。動火工作完畢,應與執行人員辦理工作結束手續並登記在案。

第三十條一級動火工作票範圍:

(一)脫硫吸收塔內部、脫硫煙氣系統、磨機潤滑油系統、襯膠管道、脫硫電纜間及隧道、脫硫蓄電池室。

第三十一條二級動火工作適用範圍:

(一)控制室、變壓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場所及其周圍進行明火工作

第三十二條凡在一級動火範圍內的工作,應盡可能縮短動火時間,能夠移至安全地帶動火的工作應盡量移開。

第三十三條一級動火工作的過程中,應每隔2~4h測定一次現場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塵濃度是否合格,當發現不合格或異常公升高時應立即停止動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險情前不得重新動火。

第三十四條在磨機潤滑油系統裝置、系統上進行動火作業應執行下列安全技術措施:

(一) 動火現場無濃重的油氣感覺、用測爆儀測定可燃氣體濃度在安全範圍以內,同時加強通風,降低濃度。

(二) 要動火的裝置、管道必須用蒸氣沖洗乾淨,必要時可灌水,用鹼水清洗或棉布搽淨。

(三) 做好隔離措施。將通向油源管道的系統隔絕,並拆開法蘭通大氣。通往執行裝置一側的連線處裝上隔絕堵板。

(四) 正在卸油時,禁止在近旁動火。

(五) 直接與油箱相通的各種管道,如無可靠的隔離措施,嚴禁進行電、火焊作業。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況之一嚴禁動火:

(一)磨機潤滑油系統加油或卸油時。

(二) 風力在五級以上的露天高處作業。

(三) 動火工作票的審批手續和安全措施不全,執行許可手續未辦。

(四) 壓力容器及管道未洩壓前。

(五) 裝易燃易爆物體的容器未清洗乾淨並通向大氣前。

(六) 動火工作中,遇有異常情況,未查出確實原因消除前。

第三十六條動火作業結束後,工作負責人應將動火地點的清掃乾淨,確保周圍應無可燃物。

第三十七條動火票終結時,工作許可人必須對動火作業場所進行一次徹底檢查。

第三章執行操作票管理

第一節操作票的使用要求

第三十八條為杜絕脫硫執行操作人員由於疏忽大意,操作中缺項、漏項造成錯誤操作,危及人身和裝置安全,脫硫裝置的執行操作,均須嚴格執行本要求。

第四十條脫硫操作票應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有關規定和本制度執行。

第四十一條各種典型操作卡由本專業執行專工負責編寫,並對其正確性負責。各種典型操作卡原則上每半年全面修訂一次,遇有裝置變更,操作方法改變情況,應及時修改,保證其完整準確。

第四十二條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使用前須經脫硫主值簽字審核,班長批准,簡單的、典型操作可使用典型操作卡,但必須核對執行方式、裝置狀態,脫硫主值審核批准。

第四十三條操作人進行操作時,必須按操作票上的順序進行操作。操作一項後,立即進行打「√ 」。填寫的操作票必須字跡端正,不得任意塗改,操作程式不得顛倒。

第四十四條事故情況下,可允許不使用操作票(卡),進行事故處理操作,但操作中仍須作好監護。

第四十五條脫硫設施每次啟、停操作後,應逐項評價和鑑定,作好記錄,以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第四十六條使用後的操作票儲存三個月備查,電氣操作票儲存一年。

第二節操作票的監護要求

第四十八條操作任務的發布:

操作命令發布人以**或口頭發布操作命令時,必須將操作任務、目的、時間及注意事項交待清楚。一般由班長向監護人(脫硫主值)、操作人布置任務,接受任務者須複誦無誤,如認為發布任務內容有不清楚或出現錯誤,應立即提出。

第四十九條操作人員有關規定:

(一) 操作人員在接到操作任務後,必須了解裝置的執行、備用、檢修情況,同時明確操作任務,目的、步驟及注意事項。

(二) 操作人員應根據裝置實際情況,核對操作卡(有變更時須及時修改),填寫操作票,然後交監護人或發令人審核後執行,填寫的操作卡(票)必須字跡端正,不得塗改。

(三) 進行倒閘操作前,必須按《安規》規定由操作人填寫操作票,如發現錯誤,應蓋「作廢」章,並重填新票。

(四) 操作前,各級值班人員應作好事故預想,重大執行操作前還要進行危險點分析,並按填寫好的操作票進行模擬操作。

(五) 操作時:

1、按操作票上的順序依次進行操作,操作順序不得顛倒,操作票由監護人執拿,每操作完一項作一記號「√」。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5 布置安全措施 執行人員按要求布置安全措施。措施完成後在工作票上填寫完成時間並走bfs 流程。6 工作許可 工作開始前,工作許可人和工作負責人共同到現場檢查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無誤後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字並記上開工時間。工作負責人即可帶領工作人員進人施工現場。7 開始工作和監護 7.1 工作開始前...

操作票管理制度

一 操作票必須有固定的格式。二 操作票必須事先編號,未經編號的操作票不得使用。三 操作時間和操作任務應填寫在第一頁操作票上。四 操作票用黑色鋼筆填寫,票面不得任意塗改,對於拉 合 停 送 投 退等關鍵詞和開關 刀閘 裝置編號嚴禁塗改。五 已執行的操作票,在規定位置加蓋 已執行 章。作廢操作票應在規定...

電氣操作票管理制度

注意 該制度是老標準,內容少一些,應進行修訂。但可做為參考資料運用,請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補充內容,進行編寫。本標準規定了遼寧清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電氣操作票的填寫 審批 執行及有關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於遼寧清河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電氣操作票的管理。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發電廠變電所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