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制度

2021-03-04 01:32:54 字數 4008 閱讀 882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人身安全、裝置安全以及裝置執行和檢修的有序進行,強化供電安全技術管理,規範工作票的管理,做到明確責任,規範作業行為,實現安全生產,根據《煤礦安全規程》、《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神華集團選煤廠安全規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制訂了煤炭篩分廠工作票管理的部門和職責,管理的內容、要求和監督以及工作票的樣式及使用流程。

第三條定義:

本制度所稱工作票指准許在電氣裝置上工作的書面命令,也是執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的書面依據。

第四條篩分廠作業範圍內工作票制度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於煤炭篩分廠所屬範圍。

篩分廠所屬各部室、班組必須嚴格執行該制度。

第二章組織與職責

第六條生產排程部、安質部負責工作票制度的監督管理,綜合部負責工作票制度檔案的建立和儲存工作。

第七條綜合部建立、健全工作票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票制度檔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篩分廠工作票管理的各項工作。

第八條生產排程部負責工作票制度的編制並對工作票制度的執**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九條安質部負責工作票制度的安全培訓和監督,並參與工作票相關的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章工作票內容

第十條第一種工作票內容

(一)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原子筆填寫一式兩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塗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二)乙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給一張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乙個電氣連線部分為限。如施工裝置屬於同一電壓、位於同一樓層、同時停送電,且不會觸及帶電導體時,則允許在幾個電氣連線部分共用一張工作票。

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安全措施應一次做完。

(三)若乙個電氣連線部分或乙個配電裝置全部停電,則所有不同地點的工作,可以發給一張工作票,但要詳細填明主要工作內容。幾個班同時進行工作時,工作票可發給乙個總的負責人,在工作班成員欄內只填明各班的負責人,不必填寫全部工作人員名單。若至預定時間,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仍須繼續工作而不妨礙送電者,在送電前,應按照送電後現場裝置帶電情況,辦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後,方可繼續工作。

(四)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內,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做好安全措施,並應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五)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准的檢修期為限。工作票至預定時間,工作尚未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手續應由工作負責人向值班領導申請辦理。

工作票有破損不能繼續使用時,應補填新的工作票。

(六)需要變更工作班中的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需要變更工作負責人時,應由工作票簽發人將變動情況記錄在工作票上。若擴大工作任務,必須由工作負責人通過工作許可人,並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專案。

若須變更或增設安全措施者,必須填用新的工作票,並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八)工作票簽發人應由熟悉人員技術水平、熟悉裝置情況、熟悉本規程的生產領導人、技術人員擔任。

1.工作票簽發人:機電管理部主任、維修部正副主任、電務班班長、技術員及夜班值班領導。

2.工作許可人:當班排程、執行部部長、班長。

3.工作負責人:執行部、維修部主任以及班長、副班長、技術員及組長。

第十一條第二種工作票內容

(一)工作負責人:工作票由現場檢修工作負責人填寫、簽名。同一線路上的不同種類的工作必須由乙個工作負責人。

(二)工作人員:參加檢修的人員。(三人以上,包括一名工作負責人)。

(三)工作任務:如更換11#皮帶託輥,寫明工作任務「更換11#皮帶託輥」。

(四)停電範圍:寫明所停電裝置名稱,如更換11#皮帶託輥,應寫明「停11#皮帶電機高壓電源」。如需停低壓電應寫明「停11#皮帶低壓電源」。

(五)停電時間:由工作負責人到相應的配電室填寫並簽字後電工才能停電,停電時間為排程通過對講機許可停電時間。

(六)送電時間:由工作負責人到相應的配電室填寫並簽字後電工才能送電,送電時間為排程通過對講機許可送電時間。

(七)停送電人員變更:停送電的電工變更時,需工作負責人填寫「同意」並工作負責人簽名後,電工才能送電。操作票由當班電工填寫、簽名。

工作票必須一櫃一票,現場檢修工作負責人必須到所需停電的配電室辦理《第二種停送電工作票》,同時核對所停、送的開關櫃是否正確無誤後方可離開。

(八)工作負責人用對講機向排程報告檢修工作任務的開始或完成情況,排程用對講機確認當班電工是停電還是送電操作,當班電工在停送電前必須報告排程,排程用對講機通知電工停電或送電。

(九)停電、驗電、接地、掛牌等操作程式及要求執行第一種工作票的相關要求。

第十二條人員安全責任

(一)工作票簽發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3.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

(二)工作負責人

1.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2.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

3.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進行危險點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確認每乙個工作班成員都已知曉。

4.嚴格執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監護工作班成員遵守本規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執行現場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變動是否合適。

(三)工作許可人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時予以補充。

2.負責檢查檢修裝置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3.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應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四)專責監護人

1.明確被監護人員和監護範圍。

2.工作前對被監護人員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監督被監護人員遵守本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五)工作班成員

1.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勞動紀律,對自己在工作中的行為負責,互相關心工作安全,並監督本規程的執行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2.監督被監護人員遵守本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十三條

(一)監督檢查

1.生產排程部每月負責工作票的統計、整理與歸檔。

2.安質部負責到配電室檢查工作票的填寫情況。

(二)考核

1.本制度按篩分廠《五型企業績效考核標準》的有關部分進行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第一種停送電工作票

2. 第二種停送電工作票

3. 表1第一種工作票流程圖

4. 表2第二種工作票流程圖

第一種停送電工作票

單位(部、班編號:

1.工作負責人班組

2.工作班人員(不包括工作負責人

共人。3.工作任務

計畫工作時間: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4.安全措施(必要時可附頁繪圖說明):

4.1工作地點注意事項(由工作票簽發人填寫

工作票簽發人簽名:

4.2停送電工作要求執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許可人填寫

工作許可人簽名

4.3檢修工作要求執行的安全措施(由工作負責人填寫

工作負責人簽名:

5.排程許可人簽名

許可工作時間: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

6.確認工作負責人布置的工作任務、安全措施以及危險點告知即工作中存在的危險點分析及相應的預控措施(由工作負責人填寫):

工作班組人員簽名

7.工作人員變動情況:

(1)原工作負責人離去,變更為工作負責人。 工作票簽發人簽名年月日時分。

(2)工作班人員變動。

原工作班人員離去,增加為工作班成員。工作票負責人簽名年月日時分。

8.工作票延期:

有效期延長到年月日時分工作負責人簽名年月日時排程許可人簽名年月日時分。

9.工作票終結:全部工作於年月日時分結束,裝置及安全措施已恢復至開工前狀態,工作人員已全部撤離,材料、工具、場地已清理完畢。

工作負責人簽名排程許可人簽名

10.備註:

(1)專責監護人簽名: 負責監護地點及具體工作)。

(2)其他事項簽名

工作票制度

1 在電氣裝置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種 一 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二 填用每二種工作票 三 口頭或 命令。2 下列工作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一 高壓裝置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二 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裝置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3 下列工作應填用第二種...

工作票制度

1 倒閘操作必須根據值班負責人或部門負責人的命令執行。2 電氣倒閘操作須由熟悉現場裝置,熟悉執行方式和有關規章制度,並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有權擔任倒閘操作和有權擔任監護的人員名單,須經部門負責人批准並書面現場公布 3 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其中一人擔任操作,有監護權的人員擔任監護,在進行操作的全...

工作票制度

10.使用者檢修班或基建施工單位在我廠工作時,必須在我廠簽發工作票並履行工作許可手續。11.第一種工作票應在工作前一日交給值班員。臨時工作可在工作開始以前直接交給值班員。12.第 一 第二種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准的檢修期為限。第一種工作票至預定時,工作尚未完成,應由工作負責人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