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獎懲制度

2021-03-04 01:22:59 字數 1884 閱讀 9307

關於組織部紀律獎懲制度建議

建議實行計分制。

具體實施辦法:每部門及每人在進入該部門的時候擁有同等數量的基礎分(如50分),而後根據在考勤紀律及其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程度中的不同表現予以加分或者扣分。(如:

遲到扣1分,工作表現良好加1分等等。具體加扣分細則另作討論,可參考網上資料)

個人的分數作為部門評優評先的第一參考標準。分數累積排前者優先考慮。或者在學期末部門內部再予以獎勵。

「遲到罰款」諸如此類的涉及個人經濟利益的條文規定。這種做法因其「狠毒」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約束作用,最好不用。

另附:網上蒐集到的加扣分準則:

*有以下情況的者給予扣分:

1、學生會成員有義務準時參加召開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會議精神。

a、無故遲到、缺席予以相應處分(同時扣分):無故缺席(扣5分)2次例會者、事假(含病假,扣3分)累計3次、遲到(扣3分)累計3次者,自動退出學生會。

b、會議精神未傳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扣2分;

23、學生會成員應認真對待值班工作,按辦公室值班制度要求,按時到崗,做好值班記錄,不得遲到早退並搞好辦公室衛生。同時,按體育部要求準時出操。

a、值班組長未能及時通知安排值班人員者,每次扣2分。

b、值班成員有缺勤或態度不好者,每次扣2分。

c、遲到、早退者,分別扣1分。

d、沒有清掃辦公室者,扣1分。

e、如有在值班時間用辦公室**打私人**、玩電腦遊戲者,一經發現,在例會上點名批評,扣5分。

f、沒有準時出操扣戳、曠操者,一經發現,扣1分,並在例會上批評。

4、學生會成員每天要按規定簽到。

a、每天沒有簽到的部門扣部門平均分0.5分。

b、簽到後,沒有及時組織下達者,扣個人分1分。

a、沒有及時有效完成者,扣2分。

d、開展工作時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者,扣3-10分。

e、學生會幹部有損於學生會形象者,視情節輕重扣5-15分。

6、學生會成員必須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不能因抓工作而耽誤學習。

a、所在學期若一門課程分數不及格:60-50分之間者,扣1分;低於60分者,扣2分。

b、所在學期若3門課程不及格者,寫保證書並考察,本學期結束後決定是否辭退。

7、學生會所有財物均供學生會辦公室管理。

a、對私自挪用、借用者,一經發現給予院通報批評處分(扣5分)。

b、借用物品者因自己看管不當,造成丟失者,應按原樣賠償(每件物品扣1分)。

8d、宣傳部使用完辦公室後未將宣傳用品歸位、未清掃衛生,扣部門平均分0.1分。

*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1、學生會開會全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加5分。

2、開展各項大小型活動保質保量的完成中表現出色者。

a、對於活動負責人布置的任務完成出色者,加2-3分;

b、主動參與布置,整理會場的且成事先未安排該項任務者,視情節加2-3分;

3、例會討論制度:

a、提出活動方案或設想者,加1分;方案新穎可行或總結幹練者,加2分;

b、舉辦活動之前提出可行活動設想並被採納的每次加3分;

c、提交活動計畫並被採納者每次加4分;

d、活動的開展按實際情況加1-5分(此分為主席和團委老師機動分)。

4、工作開展的有聲有色者加3分。

5、開展工作與他人團結合作者,視情況加1-2分。

6、工作態度好視情況加1-2分。

7、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院贏得榮譽者,每次加5-10分。

8、參加運動會者加1-3分。

9、所在學期通過計算機國家二/**者,加2分;

通過英語四級者,加4分;通過英語六級者,加6分;

所在學期獲獎學金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分別加6、5、4、3分;

其它類獎學金視情況加2-3分;

學生會獎懲制度

本制度以百分制為基礎實施,每個部門 包括主席團 和每位系幹每學期分別各自以一百分為基底,開始加分和扣分,無上限,系幹所在部門的分數與系幹的分數相互照應,根據日常行為 考勤率及對系部貢獻等方面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考核學生會成員的績效。具體規定如下 一 總則 每個學期分數累計若低於85分者 含85分 ...

學生會獎懲制度

一 會議遲到 早退方面 1.學生會成員收到通知後,準時到達開會地點,遲到者罰款5元,無故直接不到罰款10元,遲到或未參加會議者在下次會議上向老師和其他學生會幹部作出解釋並檢討 2.遲到3次或無故不參加會議2次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3.每次會議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4.會議通過提議採取少數服從多數制 備註 ...

學生會獎懲制度1

二 優秀部門的評定要求為 1 合理制定工作計畫,有效執行工作計畫,認真進行工作總結 2 按質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 整個部門在重大活動中圓滿完成任務,積極協助其他部門 4 部門成員表現積極,無嚴重違紀情況 5 部門成員之間 與其他部門之間關係融洽,團結友愛。第九條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的成員沒有資格參與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