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學會獎懲制度

2021-03-04 01:22:59 字數 2200 閱讀 669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了激勵先進,懲治落後,進一步調動全體幹部工作的責任心和積極性,加強對學生會幹部的監督管理,以形成學生會健全、完善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制定原則

(一)有章必究、有獎有懲、獎懲分明、獎懲有度。

(二)學生會獎懲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堅持民主選舉、民主評議、辦公室的考核和主席團意見相結合。

(三)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犯錯誤的成員,要堅持思想教育與處分相結合,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辦公室具體主管學生會幹部的日常考核、組織評優和處罰工作,對工作成績突出和不稱職的幹部向主席團提交處分意見。

第四條:本制度包括總則、獎勵、處罰和注意事項四部分,適合於學生會各部門、所有成員。

第二章獎勵

第四條:獎勵方式

(一)個人獎:推薦系學生會優秀幹部。

(二)集體獎:系學生會先進部門。

第五條:評選時間

推薦系學生會優秀幹部、先進部門在每學期的期末進行。

第六條:評選比例

(一)系學生會先進部門乙個

(二)系學生會優秀幹部不超過學生會幹部總人數的20%。

第七條:先進的評定

系學生會優秀幹部要求:工作積極性高,工作認真負責,工作能力以及學習成績突出。

第八條:受到記過處分的成員沒有資格參與評選。

第三章處罰

第九條:處罰等級

(一)個人處罰:警告、記過、除名

(二)集體處罰:警告、記過

第十條:處罰措施

(一)警告處分者通報批評,記過處分者取消一切評優資格,除名處分者罷免植物不再任用。

(二)警告處分的部門通報批評,記過處分的部門取消評選先進部的資格,同時給予部長警告處分。

第十一條:個人處罰具體內容

(一)對於有下述問題的成員,給予警告處分

1. 參加有關活動、會議遲到2次者、無故缺席1次者。

2. 值班時2次不做值班記錄者。

3. 開會時2次不做記錄者。

4. 工作更改意見下達後沒有及時改正者。

5. 工作計畫、總結敷衍了事者。

6. 不服從上級領導自作主張者。

7. 工作拖延影響本會工作正常開展2次者。

(二)對於有下述問題的成員,給予記過處分

1. 參加有關活動、會議、值班時遲到3次者、無故缺席2次者。

2. 值班時3次不做值班記錄者。

3. 開會時3次不做記錄者。

4. 工作更改意見下達後沒有及時改正2次者。

5. 工作計畫、總結敷衍了事2次者。

6. 不服從上級領導自作主張2次者。

7. 工作拖延影響本會工作正常開展2次者。

8. 私自占有或損害學生會公共財務情節較輕者。

9. 由於工作失誤影響本會工作正常開展者。

10. 不配合上級部門,自行其事者。

(三)對於有下述問題的成員,給予除名處分

1.參加有關活動、會議、值班時遲到5次者、無故缺席3次者。

2.值班時5次不做值班記錄者。

3.開會時5次不做記錄者。

4.工作檢查審批後沒有及時改正3次者。

5.工作計畫、總結敷衍了事3次者。

6.不服從上級領導自作主張3次者。

7.工作不認真、拖延影響本會工作正常開展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損害學生會公共財物情節嚴重者。

9.虛報假報學生會賬目,有****行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誤者。

11.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嚴重影響本會工作正常開展者。

12.不能在同學中起積極帶頭作用,影響本會聲譽者。

13.徇私舞弊,以權謀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權破壞本會聲譽者。

第十二條:集體處罰具體內容

(一)對於以下情形,給予部門警告處分

1.2次不准時交納工作計畫的。

2.2次不按時召開部門例會的。

3.2次不按時值班的。

4.工作更改意見下達後一周之內未及時改正的。

5.工作計畫、總結敷衍了事的。

6.舉辦活動或購買物品,不申報的。

7.經批准開展的活動,由於瀆職沒達到預期效果的。

第四章注意事項

第十三條:本制度作為每學期期末綜合評定時的乙個重要指標。

第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由主席團授予辦公室。

第十五條:本獎懲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公衛系學生會

二○一○年十月十日

學生會獎懲制度

本制度以百分制為基礎實施,每個部門 包括主席團 和每位系幹每學期分別各自以一百分為基底,開始加分和扣分,無上限,系幹所在部門的分數與系幹的分數相互照應,根據日常行為 考勤率及對系部貢獻等方面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考核學生會成員的績效。具體規定如下 一 總則 每個學期分數累計若低於85分者 含85分 ...

學生會獎懲制度

關於組織部紀律獎懲制度建議 建議實行計分制。具體實施辦法 每部門及每人在進入該部門的時候擁有同等數量的基礎分 如50分 而後根據在考勤紀律及其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程度中的不同表現予以加分或者扣分。如 遲到扣1分,工作表現良好加1分等等。具體加扣分細則另作討論,可參考網上資料 個人的分數作為部門評優評先的...

學生會獎懲制度

一 會議遲到 早退方面 1.學生會成員收到通知後,準時到達開會地點,遲到者罰款5元,無故直接不到罰款10元,遲到或未參加會議者在下次會議上向老師和其他學生會幹部作出解釋並檢討 2.遲到3次或無故不參加會議2次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3.每次會議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4.會議通過提議採取少數服從多數制 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