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號令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2023-02-09 20:09:02 字數 1637 閱讀 2202

(2016 年 6 月 3 日****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 88 號公布,根據 2019 年 7 月 11 日應急管理部令

第 2 號《應急管理部關於修改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

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國辦發〔 2013〕101 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 分類指導、 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 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 是本

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 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型別生產安全事故, 或者針對重要

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 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型別, 針對具體場所、 裝置或者設

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 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分析事故

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 衍生後果, 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 提出防範

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 現場處理方案 工程名稱 達拉特旗匯金時代廣場二標段 施工單位 烏前旗飛躍建築安裝 建設單位 內蒙古匯金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監理單位 包頭市廣建公用工程監理 編制日期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目錄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5 1.2編制依據5 1.3適用範圍6 1.4應急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明確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職責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處理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制定本應急預案。2適用範圍 本預案規定了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人員職責 報告程式 應急措施 調查處理 預案演練等工作要求。適用於集團所有下屬企業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各類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包括 a 突發火災事故 b 突發觸...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 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2 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採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 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 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 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 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