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塔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吊

2023-01-18 17:06:02 字數 2331 閱讀 3871

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1、塔吊作業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迴轉半徑內無障礙物。2、作業前,必須對工作現場周圍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築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3、在進行塔吊迴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公升降等動作前,操作人員應鳴聲示意。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範圍不得超過+20v、-1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4、操縱室遠離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可設高空、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採用對講機等有效聯絡辦法進行指揮。

5、塔吊的小車變幅和動臂變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鉤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6、塔吊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塔吊載運人員。

7、塔吊機械必須按規定的塔吊起重效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經過驗算,***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有專人在現場監護,方可起吊,但不得超過限載的10%。

8、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採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並關閉電機或切斷電源後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並採取措施將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9、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築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鬆動後方可起吊。

10、起吊重物時應綁紮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紮牢固後,方可起吊。標有綁紮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位置綁紮。

綁紮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於300°。

11、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露天作業。在大風、大雨過後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後方可進行作業。

12、在起吊載荷達到塔吊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cm停止提公升進行下列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紮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後方可繼續起吊。

對於有可能晃動的重物,必須拴拉繩。13、重物提公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迴轉動作要平穩,當迴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非重力下降式塔吊,嚴禁帶載自由下降。

14、塔吊吊鉤裝置頂部至小車架下端最小距離:上迴轉式2倍率時1000mm,4倍率時為700mm;下迴轉式2倍率時為800mm。4倍率時為400mm,此時應能立即停止起吊。

15、作業完畢後,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鬆開迴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公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塔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開機,嚴禁非駕駛人員進入駕駛室內。

二、開機前應認真檢查鋼絲繩、吊鉤、吊具有無磨損裂紋和損壞現象,傳動聯接部位螺絲是否鬆動,各部電器元件是否良好,線路連線是否安全可靠,傳動部分潤滑部位是否正常,並進行空運轉,待一切正常後方可使用。行走式塔吊作業前,檢查軌道應平直、無沉陷,軌道螺栓無鬆動,排除軌道上的障礙物。

三、工作時應服從指揮,堅持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嚴禁吊鉤有重物時離開駕駛室,操作中做到二慢一快,即:起吊、下落慢,中間快。

四、下降吊鉤或起吊物件時,如遇訊號不明,發現下面有人或吊鉤前面有障礙物時應立即發出訊號,服從指揮人員訊號指揮。

五、吊運重物應高於前進方向所有障礙物2m。六、塔機操作應遵守下列規定:

1.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動至規定位置。2.在頂公升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和堅固螺栓。頂公升時必須放鬆電纜,放鬆長度應略大於總的頂公升高度,並固定好電纜捲筒。

3.頂公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並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旋轉。

七、操作時發現塔吊工作不正常、安全裝置失靈應立即停止操作,切斷電源,匯報主管部門組織檢修,待正常後使用。在高空修理必須戴好安全帶。

八、下班前將吊勾提公升到離臂杆頂端2m~3m處,鬆開迴旋機構制動裝置,使其順風源自由擺動。

九、下班前各操作處於斷開位置,切斷電源,離開駕駛室必須加鎖。

十、所有司機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塔吊作業「十不吊」原則。

機組人員:

塔吊作業「十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效能允許範圍內不准吊;

2、指揮訊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動物不吊;

4、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5、斜拉斜牽物不准吊;6、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7、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8、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具有**性物品不吊;

9、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准吊;

10、天氣惡劣,六級以上強風不准吊。

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9 吊運的構件放置時,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傾倒。在起吊和落吊的過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以防物件墜落而發生事故。10 起吊的構件應綁紮牢固,禁止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 牢固 構件吊起後轉向時,其底部應高出所有障礙物的0.5公尺以上。禁止作快迴轉...

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一 必須嚴格執行zbj80012 89 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 的有關規定,司機與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二 司機必須了解年操作塔機的工作原理,熟悉該塔機的安全裝置功用及其調整方法,掌握其操作方法及除錯 維修 保養技術。三 嚴格按本說明書提供的起重特性表操作,嚴禁超載執行。四 不准斜拉吊物品,不准抽調交...

塔吊操作規程

一 一般要求 1 塔式起重機的管理使用 保養 維修,必須嚴格遵守說明書和操作規程的規定。2 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必須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經過專業培訓,做到 四懂 三會 一牢記 即 懂效能 懂構造 懂原理 懂用途 會操做 會保養 會排除故障 牢記安全操作規程 並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3 對於工地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