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理制度

2023-01-15 17:57:03 字數 5034 閱讀 8484

專案安全

編制審批

日期監理公司

目錄一、 安全監理工作責任制

(一) 職責分配總原則

(二) 安全監理組織機構

(三) 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作的主要職責…………………

(四) 安全監理工程師的主要工作職責

(五) 安全監理員的主要工作職責

二、 安全監理工作制度

(一) 首次安全監理交底會議制度

(二) 安全監理例會制度

(三) 專項施工方案報審制度

(四) 危險交底監控制度

(五) 安全監理巡視制度

(六)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七) 施工安全設施、施工機械驗收核查制度…………………

(八) 安全監理報告制度

(九) 安全監理教育培訓制度

考核內容

一、 安全監理工作責任制

(一) 職責分配總原則:

監理企業行政負責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監理工作全面負責。

監理企業技術負責人領導本企業安全監理的技術管理工作,對本企業安全監理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

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專案的安全監理工作負責。

安全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員,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實施工程專案的安全監理工作。

(二) 安全監理組織框架圖

(三) 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作的主要職責

1、 確定專案監理機構安全監理人員的分工和相應工作職責,督促檢查安全監理責任的履行;

2、 組織分析識別和評價工程專案和危險源,策劃專案安全監理方案,組織編制專案安全監理規劃;

3、 審查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企業資源;

4、 審定施工承包單位提交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簽署意見;

5、 審批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6、 主持安全監理會議;

7、 協調工程現場重大施工安全事項,參與調查重大安全事故;

8、 審核簽發安全監理通知單、暫停施工令和各類安全監理核驗表,組織編制並簽發上報安全監理月報、專題報告;

9、 組織安全監理人員學習有關安全監理政策檔案和技術業務。

(四) 安全監理工程師的主要工作職責

1、 編寫安全監理細則,負責具體實施建設工程專案的安全監理工作;

2、 協助業主考察工程投標單位的安全資質,並提出意見;協助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並監督實施;

3、 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審查分包單位資質,並提出意見;核查特種施工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件;

4、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5、 審查施工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向總監提出報告,並監督施工承包單位實施;

6、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包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7、 核查施工安全設施和施工機械的驗收工作,簽署核查意見;

8、 定期評估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並向總監提交報告;

9、 指導安全監理員實施現場安全巡視檢查等日常安全監理工作;

10、 負責安全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

(五) 安全監理員的主要工作職責

1、 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和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具體實施現場安全監理工作;

2、 監督施工承包單位落實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和施工機械安全管理的自檢工作;

3、 做好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視檢查;對易發事故的高危作業工序進行現場跟蹤監督。監督施工承包單位遵照強制性施工安全技術標準組織施工。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通知施工承包單位進行整改;當嚴重險情制止無效時,應按規定迅速報告。

4、 檢查進場的安全防護材料、用品的產品合格證明資料、檢測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5、 參加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

6、 做好有關現場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和安全監理日誌。

二、 安全監理工作制度

(一) 首次安全監理交底會議制度(可與工程專案第一次工地會議合併進行)

1、 工程開工前,由總監理工程師召集施工總承包方的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管理人員,並邀請建設單位代表參加,召開首次安全監理交底會議。

2、 會議主要內容:

(1) 建設單位介紹委託合同約定的安全監理工作內容和有關法規規定。

(2) 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及安全管理(監理)人員及其分工。

(3) 研究確定工程專案安全生產目標,共同分析識別和評價本專案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研究確定安全控制的主要措施。

(4) 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的有關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見要求。包括:

編制和提交符合專案實際的施工重大危險源清單及專項施工方案;配合安全監理工作,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安全獎懲制度、施工安全資料管理制度以及貫徹執行這些制度的保證措施。

(5) 共同組建工地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其任務職責和工作制度。

(二) 安全監理例會制度(可與工程專案工地例會合併進行)

1、 在專案施工過程中,由總監理工程師定期主持,會同建設、施工等單位召開安全監理例會。

2、 安全監理例會的主要內容:

(1) 檢查分析施工危險源的安全狀況和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的原因;

(2) 針對安全生產機器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安全生產機器管理的改進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等;

(3) 堅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現狀,提出下一階段文明施工的改進措施;

(4) 通過會議,總結表揚安全生產、安全管理的好經驗,講評、批評違規施工作業和放鬆安全管理的存在問題,落實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分工。

(三) 專項施工方案報審制度

1、 專案監理機構應要求施工承包單位按規定編制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並提交監理審查。對於規定應通過專家論證審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單位按規定論證審查後,再向監理報審。

2、 專案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安全監理工程師,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重點審查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否經過施工承包單位內部審查,該單位技術負責人是否簽署、審批,是否已蓋施工企業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專案具體條件並具有針對性。

3、 重大危險源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有關檔案規定,結合工程施工具體情況確定。

4、 凡因施工工藝和施工設施、施工機械等變更,需要修改專項施工方案,應重新辦理方案審批手續。

(四) 危險交底監控制度

1、 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單位針對施工危險源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列入施工組織設計中,並應經監理審批。

2、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按規定單獨編制重大施工危險源的安全監控實施細則,包括危險源施工的監理措施和監理檢查要求。

3、 監理工程師應督促施工承包單位針對重大施工危險源,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辦理監理審批手續。

4、 督促檢查施工承包單位對危險源的施工作業進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監理人員應檢查交底的書面記錄,對於沒有進行交底的不允許擅自施工作業。

5、 重大危險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進行後,安全監理人員應檢查施工承包方對危險源施工作業前的各項安全自檢工作是否落實,自檢人員是否到位,自檢工作是否完成,自檢責任制是否落實。施工承包費自檢工作不落實的,安全監理人員有權拒絕施工作業監理報驗的審批,以及禁止不經監理報驗擅自施工作業。

(五) 安全監理巡視制度

1、 重大施工危險源工程的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有針對性的巡視監理方案,明確本工程巡視監理的施工作業控制點及要求。

2、 總監理工程師應按安全監理規劃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安排安全監理人員進行安全監理的巡視監督工作,並檢查實施情況。

3、 安全巡視監理每天不少於一次,對高危作業的關鍵工序應進行必要的旁站監理。安全監理人員應將巡視、旁站監理情況填寫巡視旁站監理記錄表。

4、 各專業工程的安全巡視、旁站監理的施工作業控制點,按照有關規定和工程專案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六)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

1. 專案監理機構應組織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共同開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制定安全檢查計畫,該計畫應取得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的同意。

2.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活動型別有定期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和季節性、節假日安全檢查。

3.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的內容根據法規和規範性標準要求,結合安全檢查活動的目的和工程具體情況進行確定,包括現場安全和安全資料等方面。專案監理機構應事先制定檢查標準和檢查辦法,明確檢查參與人員。

4. 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應採取措施及時處理,保證施工安全。

5. 安全監理人員應做好檢查記錄,並將檢查結果通過工程例會等形式向建設工程各方主體通報。

(七) 施工安全設施、施工機械驗收核查制度

1、 施工現場的重要施工安全措施和大型施工機械的使用,應在執行前經監理核查。

2、 施工安全設施和施工機械搭設安裝後,應督促施工承包單位按規定進行檢測,並及時組織驗收,通過驗收後,再報監理核驗。

3、 安全監理工程師應按規定核查施工安全設施和施工機械的驗收手續是否齊全和符合規定,該設施和機械是否符合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核查無誤方能簽署意見,同意投入使用。

(八) 安全監理報告制度

1、 在實施安全監理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但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執行監理下達的暫停施工令的,專案監理機構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

2、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死亡事故,專案總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應在兩小時以內向監理公司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簽發工程暫停施工令。

3、 專案監理機構與監理公司之間,以及總監理工程師和專案監理機構內部人員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絡的暢通。

4、 安全監理的各項口頭報告均應追加書面記錄。

(九) 安全監理教育培訓制度

1、 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在取得崗位證書後,正式上崗前必須經過二級安全監理培訓。公司統一組織監理人員學習相關法規、安全施工標準、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地方**相關的安全施工監理規定。進入工地現場後,針對工地實際情況,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現場監理人員熟悉圖紙和相關工序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本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2、 安全監理教育培訓內容和教材: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4)《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5)《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6)《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7)《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公升機安全技術規範》

(8)《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安全監理制度

工作,對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部位,及時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情況嚴重的,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呈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七 監理部門在做監理規劃和工作實施細則時,應把監理對安全生產的控制措施,做為一項必要的內容列入工作規劃中,規範安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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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次施工安全監理交底會議制度 1 工程開工前,由總監理工程師召集駐地辦高階駐地 專業安全監理工程師 施工總承包方的專案經理 技術負責人 專職安全員等管理人員,並邀請建設單位代表參加,召開首次施工安全監理交底會議。2 會議內容 1 建設單位介紹委託合同約定的施工安全監理工作內容和有關法規規定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