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購進管理制度等

2023-01-14 20:00:02 字數 4877 閱讀 3764

1、為認真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醫療機構規範藥房建設相關規定和本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嚴把藥品購進質量關,確保依法購進,特制訂本制度。

2、藥房業務人員應經專業知識及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並經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嚴格執行本單位「藥品購進質量管理程式」的規定,堅持「按需進貨,擇優採購、質量第一」的原則,確保藥品購進的合法性。

①在採購藥品時應選擇合格供貨方,對供貨方的法定資格、履約能力、質量信譽等進行調查和評價,並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

②審核所購入藥品的合法和質量可靠性,並建立所經營藥品的質量檔案;

③對與本單位進行業務聯絡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進行合法資格的驗證,並做好記錄。

4、制定的藥品採購計畫,應經分管質量的院領導審核。

5、採購藥品應簽訂採購合同,明確質量條款。採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應與供貨方簽訂明確質量責任的質量保證協議(須註明有效期、簽定日期,雙方經辦人需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6、購進藥品應索取合法票據,做到票、帳、物相符,票據和憑證應按規定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兩年。

7、購進藥品應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註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項內容。

8、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註冊證》或《醫藥產品註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影印件。

藥品質量驗收管理制度

1、為確保購進藥品的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醫療機構規範藥房建設相關規定和本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藥房應明確質量驗收人員,驗收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並經崗位培訓和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藥品質量驗收由質量驗收人員負責。

3、驗收員應根據要求,對到貨藥品進行逐批驗收。

4、驗收藥品應在待驗區內進行,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驗收。一般藥品應在到貨後1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需冷藏藥品應在到貨後6小時內驗收完畢。

5、驗收時應對藥品的包裝、標籤、說明書、有關證明檔案及數量進行逐一檢查,具體內容為:

①藥品包裝的標籤和所附說明書上應有生產企業的名稱、位址,有藥品的通用名稱、規格、批准文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標籤或說明書上應有藥品的成份、適應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注意事項以及貯藏條件等;

②驗收整件藥品包裝中應有產品合格證;

③特殊藥品、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籤或說明書上要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籤、說明書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語;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④驗收進口藥品,其內外包裝的標籤應有中文註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註冊證號,其最小銷售單元應有中文說明書。進口藥品應憑《進口藥品註冊證》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驗收;

8、驗收藥品時應檢查有效期,一般情況下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

9、對驗收不合格的藥品,應報分管質量的院領導處理。

10、應做好「藥品質量驗收記錄」,記錄內容包括供貨單位、數量、到貨日期、品名、劑型、規格、批准文號、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專案。驗收記錄應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藥品儲存養護管理制度

1、為規範本單位藥房藥品的儲存與養護,確保藥品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醫療機構規範藥房建設相關規定和本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藥品養護組織,明確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3、養護人員應做好藥房的溫濕度監測和調控工作(藥房各類庫房的溫濕度要求為:常溫庫0-30℃,陰涼庫0-20℃,冷庫2-10℃,相對濕度45%-75%),每日上午9時左右、下午3時左右各監測並記錄一次藥房內溫濕度。根據溫濕度(儲存普通品種藥品的庫房按照陰涼庫標準,溫度保持在0-20℃,相對濕度保持在45%-75%)狀況,採取相應的通風、降溫、增溫、除濕、加濕等調控措施,並做好記錄。

4、根據藥品的使用情況,對一般品種按季度進行藥品質量的養護檢查,重點品種(如:易潮解、易霉變、見光易分解等)按月進行養護,並做好養護記錄,養護記錄應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於二年。

5、對效期不足6個月的近效期藥品,應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

6、藥品不得直接接觸地面和牆壁。

7、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櫃儲存,內用藥與外用藥、性質互相影響、易串味的藥品應分櫃存放,標誌明顯、清晰。藥品應按品種、用途或劑型分類儲存,標籤放置正確,字跡清晰。

8、養護中發現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暫停使用,及時報分管質量的院領導處理。

藥品處方調配管理制度

1、為貫徹執行藥品分類管理的規定,嚴格管理處方藥,規範藥品處方調配操作,確保藥品使用的安全、有效、正確、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處方調配人員須經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處方審核人員應具備執業藥師資格或藥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發放處方藥必須憑醫師開具的處方,經處方審核人員審核後方可調配和發放,調配或發放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處方留存二年備查。

4、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發放,必要時,需經原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後方可調配和發放。藥品發放人員不得更改處方內容。

①藥品發放人員應將收到的處方交處方審核人員進行審核;

②處方審核員收到處方後應認真審查處方中的患者姓名、年齡、性別、藥品劑量及醫師簽章、處方單位,如有藥名書寫不清、藥味重複,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劑量等情況,應向患者說明情況,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章後再調配,否則拒絕調配;

③處方經審核合格並由處方審核員簽字後,交由調配人員進行處方調配;

④調配處方時,應按處方逐方、依次操作,調配完畢,經核對無誤後,調配人員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交由處方審核員審核;

⑤處方審核員依照處方對調劑藥品進行審核,合格後交由發放人員發放;

⑥發放人員發藥時應認真核對患者姓名、藥劑數量,同時向顧客說明服法、用量等注意事項。

藥品拆零管理制度

1、為方便消費者用藥,規範藥品拆零使用行為,保證藥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拆零藥品是指所銷售藥品最小單元的包裝上,不能明確標示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的藥品。

3、藥房應指定專人負責藥品的拆零發放工作。拆零發放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市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培訓合格,發給崗位合格證書,方可上崗。

4、藥房應設立拆零專櫃,並配備必備的拆零工具,如藥匙、瓷盤、拆零藥袋、醫用手套等,並保持拆零工具清潔衛生。

5、拆零後的藥品,應相對集中存放於拆零專櫃,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並保留原包裝及標籤。

6、拆零前,應檢查拆零藥品的包裝及外觀質量,凡發現質量可疑及外觀性狀不合格的藥品,不得拆零使用。

7、藥品拆零時,應在符合衛生條件的拆零場所進行操作,將藥品放入專用的拆零藥品包裝袋中,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必有專案及醫院名稱、批號等一般專案,核對無誤後,方可交給患者。

8、應做好拆零藥品使用記錄,內容包括:藥品通用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拆零數量、拆零使用起止期、操作人等。

藥品質量事故管理制度

1、質量事故,是指藥品使用過程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的危及人體健康或造成本單位經濟損失的情況。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後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兩大類。

2、重大質量事故

①違規採購假劣藥品,造成嚴重後果者;

②未嚴格執行質量驗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藥品入庫者;

③保管不善,造成藥品整批蟲蛀、霉爛變質、破損、汙染等不能再供藥用,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④發放藥品出現差錯或其他質量問題,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後果者。

3、一般質量事故

①違反進貨程式購進藥品,但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②保管、養護不當,致使藥品質量發生變異。

4、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式、時限

①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質量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質量的院領導報告,並在規定時限內上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②發生一般質量事故,質量管理人員應在當天向分管質量的院領導報告,由分管質量的院領導認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並在規定時限內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發生事故後,質量負責人應及時通知各相關部門採取必要的控制、補救措施。

6、處理藥品質量事故時,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未制定整改防範措施不放過。

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

1、為嚴格不合格藥品的控制管理,確保消費者用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分管質量的院領導負責對不合格藥品實行有效控制管理。

3、質量不合格的藥品不得採購和使用。凡與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不符的藥品,均屬不合格藥品,包括:

①藥品的內在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的藥品;

②藥品的外觀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及有關規定的藥品;

③藥品包裝、標籤及說明書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藥品。

4、在藥品驗收、養護、使用過程中發現不合格藥品,應存放於不合格藥品庫(區),掛紅色標識,及時上報分管質量的院領導處理。

5、不合格藥品的報損、銷毀由質量管理人員負責,其他各崗位不得擅自處理、銷毀不合格藥品,銷毀時應做好相關記錄。

6、對質量不合格的藥品,應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制定與採取糾正、預防措施。

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藥品的安全管理,嚴格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的管理,確保人體用藥安全、有效,根據《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藥品不良反應(英文縮寫adr),主要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況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或意外的有害反應。

3、藥品不良反應主要包括藥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毒性反應及過敏反應等。

4、藥房應明確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人員,負責收集、分析、整理、上報本單位的藥品的不良反應資訊。

5、各相關工作人員應注意收集的藥品不良反應的資訊,及時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人員。

6、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人員應定期收集、彙總、分析各部門填報的藥品不良反應報表,按規定向當地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報告。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

第一條購進藥品必須嚴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購進。第二條購進藥品應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資格的供貨單位進貨。第三條我院藥品購進要嚴格按照衛生局的兩網配送購藥,不得擅自自行購藥。第四條購進藥品應有合法票據,並對照實物,依據...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

1 為認真貫徹執行 藥品管理法 產品質量法 計量法 合同法 和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等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嚴格把好藥品購進質量關,確保依法購進並保證藥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2 採購員應經專業知識及有關藥品法律 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3 嚴格執行本企業 進貨質量管理程式 的規定...

抗菌藥品購進管理制度

一 為了保證購進藥品的合法 合格,保證人民用藥安全。根據 藥品管理法 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制定本制度。二 嚴格執行 藥品購進管理制度 未經審核批准不得購進。三 購進藥品前,採購員必須向供貨企業索取加蓋該企業原印章的 藥品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 影印件,並與供貨單位簽訂藥品質量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