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我國夫妻約定財產制度

2023-01-14 04:27:03 字數 1974 閱讀 1750

修改後的婚姻法及現有的司法解釋對夫妻財產約定制範圍、形式、效力作了相應的規定,確立夫妻財產約定制度。實行夫妻財產約定制為夫妻雙方協調財產關係置入了民主、寬鬆、自由的因素,適應了市場經濟規則使婚姻家庭關係中的物質內容和財產關係日益複雜化的要求,對某些複雜的夫妻財產關係,財產約定制尤能體現其獨特作用。但由於受我國婚姻家庭傳統社會習慣的制約,夫妻財產約定往往被人們所忽視,有的雖有約定,但在出現糾紛時還是爭論不休,有的欲鑽法律的空子借夫妻財產約定之名,惡意串通逃避債務,使得法院在民事案件審理中加大難度。

《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採取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以及婚前財產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財產清償。

筆者認為婚姻法中所規定的夫妻約定財產制體現了平等,自願的契約自由原則,為了更深刻的認識該制度,本文擬對有關問題作進一步**。

一、夫妻財產約定制度的涵義及意義:

夫妻財產制度又稱婚姻財產制,是關於夫妻婚前和婚後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債務的清償、婚姻解除時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我國《婚姻法》著眼中國具體實際,本著約定先於法定、夫妻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平等、保護弱者利益、保障夫妻合法的財產權益和維護第三人利益相結合的原則,確定了約定財產制和法定財產制兩種夫妻財產制度。

所謂夫妻約定財產制就是指法律允許夫妻用契約、協議的方式對他們在婚前和婚後財產的歸屬、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以及對第三人債務的清償、婚姻解除時財產的分割等事項做出約定,從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財產制適用的制度。法定財產制是依照法律直接規定而適用的財產制,而約定財產制是夫妻以協議、契約的方式依法選擇適用的財產制,其效力要高於法定財產制,只有在當事人未就夫妻財產做出約定,或所做的約定不明確,或所做的定無效時,才適用夫妻法定財產制。

夫妻約定財產制在我國出現並在立法中予以確立,有其客觀的必要性和越來越重要的現實意義:適應我國家庭財產狀況日趨複雜化、多樣化的趨勢,使婚姻當事人在處理各方財產時有更大的靈活性;尊重公民處理財產問題的自主權利,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法律原則;適應現階段社會以公有制為主多種經濟成份並存的實際情況,保護和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的健康發展;滿足涉外婚姻家庭的特殊需要,維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

二、我國夫妻約定財產制度的內容: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對夫妻財產制都有較為具體、明確的規定,從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的夫妻約定財產制立法限制較多,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約定的主體。由於是夫妻約定財產制,當然只能是有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才可以對他們的財產做出約定。夫妻之間訂立財產契約是從事一項事關當事人重大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為,進行約定時,雙方必須都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無權約定。

同時,夫妻對財產的約定必須由雙方親自簽訂,不適用**制度。

(二)、約定必須出於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不得違反意思自治,夫妻一方不得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做出約定,因脅迫、欺詐、乘人之危而作出的約定可以撤銷。例如:

夫妻之間本來沒有約定財產,妻子為了達到對共同財產獨佔的目的,就要挾丈夫簽訂將所有的財產統統歸妻子所有的約定,如果丈夫不同意,則將把丈夫未被司法機關掌握的違法行為揭發、舉報,丈夫害怕便被迫與妻子訂立契約,將財產歸入妻子名下,對於此舉先不**這財產本身的性質,只從行為上看這種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契約就是無效的。

(三)、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且不得超越夫妻所享有的財產權利的範圍。夫妻雙方對其財產的約定就是實施民事行為的過程,此民事行為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必須是符合公平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規避養老育幼等法律義務,不得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否則是無效的。

例如丈夫因為經營管理不善而負債累累,為了逃避債務,夫妻雙方作出約定,將所有共同財產列入妻子財產的範圍,以此來逃避債務,這種行為顯然是規避法律的行為,損害了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因此是無效的。

論我國夫妻財產約定制度及其完善

引言夫妻財產約定制是關於法律允許 夫妻 用協議的方式,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 管理 使用 收益 處分及債務的清償 婚姻解除時財產的清算等事項作出約定,排除法定夫妻共同財產制適用的制度。我國 婚姻法 著眼中國具體實際,本著約定先於法定 夫妻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平等 保護弱者利...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

男方身份證號碼 女方身份證號碼 男 女雙方於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記結婚,為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男 女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等法律之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 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雙方確認本協議簽訂之前的夫妻共同財產為位於除此之外,無其它任何共同財產...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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