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辨識

2023-01-13 02:00:02 字數 1729 閱讀 2588

gb 18218-2000

發布時間:2000-9-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辨識重大危險源的依據和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危險物質的生產、使用、貯存和經營等各企業或組織。

本標準不適用於:

a) 核設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質的工廠,但這些設施和工廠中處理非放射性物質的部門除外;

b) 軍事設施;

c) 採掘業;

d) 危險物質的運輸。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險貨物品名表

3 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3.1 危險物質 hazardous substance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於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或中毒的危險。

3.2 單元 unit

指乙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乙個工廠的且邊緣距離小於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3.3 臨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對於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規定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於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定為重大危險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業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或毒物洩漏事故,並給現場人員或公眾帶來嚴重危害,或對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

3.5 重大危險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3.6 生產場所 work site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貯罐存放區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轉庫房。

3.7 貯存區 store area

專門用於貯存危險物質的貯罐或倉庫組成的相對獨立的區域。

4 重大危險源辨識

4.1 辨識依據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是物質的危險特性及其數量。

4.2 重大危險源的分類

重大危險源分為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和貯存區重大危險源兩種。

4.2.1 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

根據物質不同的特性,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按以下4類物質的品名(品名引用gb12268-1990《危險貨物品名表》)及其臨界量加以確定。

a) **性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表1。

b) 易燃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表2。

c) 活性化學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表3。

d) 有毒物質名稱及臨界量見表4。

4.2.2 貯存區重大危險源

貯存區重大危險源的確定方法與生產場所重大危險源基本相同,只是因為工藝條件較為穩定,臨界量數值較大,具體數值見表1~表4。

4.3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指標

單元內存在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表1、表2、表3及表4規定的臨界量,即被定為重大危險源。單元內存在危險物質的數量根據處理物質種類的多少區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4.3.1單元內存在的危險物質為單一品種,則該物質的數量即為單元內危險物質的總量,若等於或超過相應的臨界量,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4.3.2單元內存在的危險物質為多品種時,則按下式計算,若滿足下面公式,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式中: q1,q2...qn——每種危險物質實際存在量,t。

q1,q2...qn——與各危險物質相對應的生產場所或貯存區的臨界量,t。

危險源辨識 重大危險源清單目錄

目錄第一章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1 1 施工準備1 1 安全管理1 2 臨時用電1 3 臨時用水2 4 場地平整2 2 施工過程2 1 土石方及基礎施工2 2 樁基施工作業3 3 鋼筋工程3 4 模板工程3 5 混凝土工程4 6 腳手架和安全網搭拆作業4 7 高處作業5 8 焊接作業6 9 外用電梯...

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辨識重大危險源的依據和方法。本標準適用於 a 危險物質的生產 使用 貯存和經營等各企業或組織 b 礦山 採石場中礦物的化學與熱力學性質的加工工藝活動和與這些工藝活動相關的,屬於標準表1中危險物質的儲存活動 c 廠內危險物質的運輸。本標準不適用於 a 核設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質的工廠...

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

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規定了辨識重大危險源的依據和方法,以及計算重大危險源辨識臨界量和最大量的方法。目錄1定義 2範圍3引用標準 4辨識5標準說明 6附錄1定義 1.1單元 1.2臨界量 1.3危險物質 1.4重大事故 1.5重大危險 2範圍2.1適用 2.2不適用 3引用標準 4辨識4.1辨識依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