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制度

2021-06-15 01:29:09 字數 2930 閱讀 1237

供電隊安全辨識制度

一、為了對供電隊生產範圍內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識別,評價確定出重要的危險源,並就此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案及控制措施,特制訂本制度。

二、供電隊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各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主任、安全員和各部門主管人員進行供電隊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相關部門和人員應配合並參與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與評價工作。經評價的供電隊重大危險源由供電隊首席執行官批准。

三、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與評價時機:

1)以供電隊所有部門為物件,每年在設定第二年的安全目標前進行。

2)在相關法律、法規變更或相關方要求發生變化時,適時進行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與評價。

3)當供電隊機構、人員、裝置設施、作業過程、作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與評價。

四、重大危險源辨識就是通過對系統的分析,界定出系統的哪些區域、部分是危險源,其危險的性質、危險程度、存在狀況、危險源能量、事故觸發因素等。供電隊重大危險源辨識的程式為:

1)分析系統的確定;

2)危險源的調查;

3)危險區域的確定;

4)存在條件的分析;

5)觸發因素的分析;

6)潛在危險性分析;

7)危險源等級劃分。

五、分析系統的確定:在進行危險源調查之前首先確定所要分析的系統。

六、危險源的調查內容有:

1)生產工藝裝置及材料情況:工藝布置、裝置名稱、容積、溫度、壓力、工藝裝置的固有缺陷,所使用的材料種類、性質、危害等。

2)作業環境情況:安全通道情況,生產裝置的結構、布局、作業空間布置等。

3)操作情況:操作過程中的危險,工人接觸危險的頻率等。

4)事故情況:過去事故及危害狀況,事故處理應急方法,故障處理措施。

5)安全防護:危險場所有無安全防護措施,有無安全標誌,煤氣、物料使用有無安全措施。

七、在確定危險源區域時,可按以下方法界定:

1)按危險源是固定還是移動界定。如運輸車輛,廠內的搬運裝置為移動式,其危險區域隨裝置的移動空間而定。而鍋爐、壓力容器、儲油罐等則是固定源,其區域範圍也是可以固定的。

2)按危險源是點源還是線源界定,一般線源引起的危險範圍較點源的大。

3)按危險作業場所來劃分危險源的區域。如有發生**、火災危險的場所,有被車輛傷害的場所,有觸電危險的場所,有高處墜落危險的場所,有腐蝕、放射、輻射、中毒和窒息危險的場所等。

4)按危險裝置所處位置作為危險源的區域。如鍋爐房、油庫、氧氣站、變配電站等。

5)按能量形式界定危險源。如化學危險源、電氣危險源、機械危險源、輻射危險源和其它危險源等。

七、存在條件的分析:一定數量的危險物或一定強度的能量,由於存在條件不同,所顯示的危險性也不同,被觸發轉化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也不同。存在條件分析包括:

1)儲存條件(如堆放方式、通風等),

2)物理狀態引數(如溫度、壓力等),

3)裝置狀況(如裝置完好程度、裝置缺陷等),

4)管理條件等。

八、觸發因素的分析:觸發因素可分為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人為因素包括個人因素(如操作失誤、不正確操作、粗心大意等)和管理因素(如不正確管理、不正確的訓練、指揮失誤、錯誤安排等)。

自然因素,如氣候條件引數(氣溫、氣壓、濕度)變化、雷電、雨雪、**等。

九、潛在危險性分析:危險源轉化為事故,其表現是能量和危險物質的釋放,因此危險源的潛在危險性可用能量的強度和危險物質的量來衡量。具體分析可根據使用的危險物質量來描述危險源的危險性。

十、危險等級的劃分:危險源分級一般按危險源在觸發因素作用下轉化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與發生事故的後果的嚴重程度劃分。危險源分級實際上是對危險源的評價。

等級劃分的原則是突出重點,便於控制管理。應採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中有關危險物質的臨界量和《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來判定。

十三、危險辨識與風險評估應考慮的因素:

1)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

2)所有進入工作場所人員(包括承包商和參觀者)的活動;

3)人的行為、能力和其它的人的因素;

4)源於工作場所之外但對工作場所內組織控制下的人員的健康與安全產生有害影

響的已識別的危險;

5)在工作場所附近,由供電隊控制下的工作相關的活動所造成的危險;

6)工作場所的基礎設施、裝置和材料,無論是供電隊提供的還是外部提供的;

7)供電隊的活動或材料的變化或計畫的變化;

8)安全管理制度的修改,包括暫時的變化,及其對執行、過程和活動的影響;

9)與風險評估和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相關的適用的法律責任;

10)工作區域、過程、安裝、機械裝置、執行程式和工作組織的設計,包括使用

他們適應人的能力。

十四、供電隊安全因素有:

1)物體打擊:指由失控物體的慣性力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落物、滾石、鎚擊、

碎裂、崩倒、砸傷等傷害,但不包括因**引起的物體打擊;

2)機械傷害:指機械裝置與機械工具引起的絞、輾、碰、割、戳等人身傷害事故。

如機械零部件、工件飛出傷人,切屑傷人,人的肌體或身體被旋轉機械捲入,臉、手

或其它部位被刀具碰傷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指電流流經人體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如人體接觸裸

露的臨時線或接觸帶電裝置的金屬外殼,觸控漏電的手持電動工具,以及觸電後墜落

和雷擊等事故;

4)灼燙:指生產過程中因火焰引起的燒傷,高溫物體引起的燙傷,放射線引起的

**損傷,或強酸、強鹼引起人體的燙傷,化學灼傷等傷害事故。但不包括電燒傷以

及火災事故引起的燒傷;

5)火災:指發生火災事故及在撲救火災過程中造成員工**事故;

6)窒息:窒息指在坑道、深井、涵洞、管道等通風不良處作業,由於缺氧造成的

窒息事故;

7)其它傷害:凡不屬上述傷害的事故均稱為其它傷害。如扭傷、跌傷、凍傷、釘

子扎傷、野獸咬傷等。

十五、供電隊在確定危險源的控制措施時,考慮改變現有的控制措施時,應根據

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標識 / 警告 / 行政控制、個人防護器具順序考慮降低風險。供電隊

重大危險源辨識

gb 18218 2000 發布時間 2000 9 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辨識重大危險源的依據和方法。本標準適用於危險物質的生產 使用 貯存和經營等各企業或組織。本標準不適用於 a 核設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質的工廠,但這些設施和工廠中處理非放射性物質的部門除外 b 軍事設施 c 採掘業 d 危險物質...

危險源辨識 重大危險源清單目錄

目錄第一章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表1 1 施工準備1 1 安全管理1 2 臨時用電1 3 臨時用水2 4 場地平整2 2 施工過程2 1 土石方及基礎施工2 2 樁基施工作業3 3 鋼筋工程3 4 模板工程3 5 混凝土工程4 6 腳手架和安全網搭拆作業4 7 高處作業5 8 焊接作業6 9 外用電梯...

重大危險源辨識標準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辨識重大危險源的依據和方法。本標準適用於 a 危險物質的生產 使用 貯存和經營等各企業或組織 b 礦山 採石場中礦物的化學與熱力學性質的加工工藝活動和與這些工藝活動相關的,屬於標準表1中危險物質的儲存活動 c 廠內危險物質的運輸。本標準不適用於 a 核設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質的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