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2023-01-11 16:57:06 字數 1335 閱讀 7409

第一章倉庫建築第一條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倉庫建築設計,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和驗收。第二條

倉庫、貨場、生活區、維修工房必須分開布置。第三條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與煙囪、明火作業場所、架空電力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當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第四條儲存易燃物品倉庫地面,應當採用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的材料。

第五條庫區的加工間和倉庫管理員辦公室應當單獨修建或用防火牆與倉庫隔開。第六條倉庫區域內應當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有關規定,設定消防車通道。第七條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貨場應當根據防雷的需要,裝置避雷裝置,並請有資質的管理部門監測合格後,方可投入施用。

第二章儲存管理第一條倉庫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於兩公尺,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牆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第二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築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建築設計和消防防火規範》有關規定。第三條

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牴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並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第四條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並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第五條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第六條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第七條

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第八條

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第九條

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檢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庫或歸垛。第十條

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倉庫、露天堆垛、罐區,不准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災的作業,如因特殊需要這些作業時,事先須經安環部和分管領導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由安環部派信進行現場監護,備好充足的滅火器材,作業結束,須切實查明未留火種後方可離開。第十一條

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管理員,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應穿棉布工作服,防止工作人員,穿易產生靜電的化纖工作服進入工作現場。第十二條倉庫內不准設辦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第十三條

在倉庫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其它雜物。第十四條

庫區和倉庫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第十五條

倉庫院內,倉庫,嚴禁吸菸。油庫、炸藥庫院內,嚴禁開手機和帶靜電物品進入庫區。第十六條認真做好三防工作,即人防、物防、技防。

充分發揮技防監視器的作用。並認真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

1.0目的 為加強倉庫物資管理,確保倉庫物資驗收及時 保管良好 發放準確,提高倉庫物流管理和物資配送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0管理內容和方法 2.1管理內容 儲運部倉庫負責對金屬材料 機電配套件 裝置備件 工具 化工產品 輔助材料和產品外協件進行管理。總庫負責分供方發運到貨物資的清點驗收 儲存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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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物資到庫時,保管員必須憑已簽字的貨單和質量檢驗單按品種規格辦理手續入庫。二 保管員收到入庫通知單後,按驗收單的內容和要求,逐項檢查清點物資,如與驗收單相符則予以入庫。如發現單據手續不全 品種和規格不符 數量有差錯 包裝破損影響質量等現象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予以解決。三 物資入庫後,保管員要妥善保管...

倉庫物資管理制度

一 倉管人員對進倉物資,必須嚴格檢查物資的規格 質量和數量。出現與發票數量不符以及規格 質量不符合使用部門的要求,應拒絕進倉,並立即向採購部匯報,請求作出處理意見。二 已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資,必須填製 入庫單 倉管人員據以記賬,並送採購部乙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物資經驗收合格並辦理進倉手續後,所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