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考考試說明化學

2023-01-09 09:15:02 字數 1523 閱讀 2933

化學一、考核目標與要求

化學科考試,為了有利於選拔具有學習潛能和創新精神的考生,以能力測試為主導,在測試考生進一步學習所必需的知識、技能和方法的基礎上,全面檢測考生的化學科學素養。

化學科命題注重測量自主學習的能力,重視理論聯絡實際,關注與化學有關的科學技術、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以促進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1.對化學思想方法的要求

化學思想方法是對化學知識在更高層次上的抽象和概括,它是反映化學學科規律和特點的哲學思想。

在中學階段,化學思想方法滲透在化學知識的學習中。比如「物質變化是有條件的;物質結構決定物質性質;化學與社會和諧發展;分類與比較;假說、模型與實驗;以及定性與定量、巨集觀與微觀、量變與質變、一般與特殊、分與合等相結合」的哲學方法始終貫穿於中學化學知識建立和應用的過程中,因此對化學思想方法的考查通常與化學知識的考查結合進行。

2.對化學學習能力的要求

(1)接受、吸收、整合化學資訊的能力

①能夠對中學化學基礎知識融會貫通,有正確複述、再現、辨認的能力。

②能夠通過對實際事物、實驗現象、實物、模型、圖形、圖表的觀察,以及對自然界、社會、生產、生活中的化學現象的觀察,獲取有關的資訊,並進行初步加工、吸收、有序儲存的能力。

③能夠從試題提供的新資訊中,準確地提取實質性內容,並經與已有知識塊整合,重組為新知識塊的能力。

(2)分析和解決(解答)化學問題的能力

①能夠將實際問題分解,通過運用相關的知識,採用分析和綜合、比較和論證、歸納和演繹等方法,解決簡單化學問題的能力。

②能夠將分析問題的過程和結論,用正確的化學術語及文字、模型、圖形、圖表等表達,並做出解釋的能力。

(3)化學實驗與科學**能力

①了解並初步實踐化學實驗研究的一般過程,掌握化學實驗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②在解決簡單化學問題的過程中,運用科學的方法,初步了解化學變化規律,並對化學現象提出科學合理的解釋。

二、考試範圍和要求

參照《普通高中化學課程標準(實驗)》,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理科綜合(北京卷)化學考試範圍涵蓋普通高中化學課程中的化學1、化學2、化學與生活、化學反應原理和有機化學基礎5個課程模組的內容,以及《全日制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的有關內容。將上述內容按化學的學科體系和學科特點分為:化學科學特點和化學研究基本方法、化學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常見無機物及其應用、常見有機物及其應用和化學實驗基礎5個部分。

詳細內容和要求列在「化學知識內容表」中。

為了便於考查,將高考化學命題對各部分知識內容要求的程度,由低到高分為了解、理解(掌握)、綜合應用三個層次,在「化學知識內容表」中分別用羅馬數字ⅰ、ⅱ、ⅲ標出,高層次的要求涵蓋低層次的要求。ⅰ、ⅱ、ⅲ的含義分別為:

ⅰ一了解:對化學知識有初步認識,能夠正確複述、再現、辨認或直接使用。

ⅱ一理解(掌握):領會所學化學知識的含義及其適用條件,能夠正確判斷、解釋和說明有關化學現象和問題,即不僅能知其然,還能知其所以然。

ⅲ一綜合應用:在理解所學各部分化學知識的本質區別與內在聯絡的基礎上,運用所掌握的知識進行必要的分析、類推或計算,解釋、論證一些具體化學問題。

化學知識內容表

2019高考考試說明解讀

語文 名句名篇考核範圍新增5篇 考試內容 根據 普通高中語文課程標準 實驗 規定的必修課程中閱讀與鑑賞 表達與交流兩個目標的 語文1 至 語文5 五個模組,選修課程中詩歌與散文 與戲劇 新聞與傳記 語言文字應用 文化論著研讀五個系列,組成必考內容和選考內容。必考和選考均可有難易不同的考查。列入今年考...

2023年江蘇「小高考」考試說明 化學 解讀

化學 刪減了 蛋白質的性質 不少例題換了 分析變化 測試內容和要求 以及 試卷結構 保持穩定,是 2011年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 必修科目 說明 化學科的基本印象,內容要求有減有降。具體來說 1 測試內容和要求 有微調。測試內容和要求 有顯著變化的是 有機化學基礎 模組,其中的 學生實驗測試內...

2023年山東高考考試說明

根據新出台的2012年山東省高考說明,2012年山東省仍將採用 3 x 1 的模式,總分為750分,語文 數學 英語 聽力除外 文科綜合 理科綜合和基本能力測試科目的試題 仍由山東省組織專家自行命制。5門科目成績相加為750分,理科綜合和文科綜合,雖然最終仍然由山東省自主命題,但是綜合科目的試卷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