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範》區域性修訂條文及其條文說明

2022-12-23 01:42:03 字數 3682 閱讀 9064

建設部工程建設標準區域性修訂公告第30號

3.1.3人防工程內不應設定哺乳室,托兒所、幼兒園、遊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和殘疾人員活動場

所。[說明]本條是對原條文的修改。

嬰幼兒、兒童和殘疾人員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尤其是在人防地下工程疏散更為困難,因此,規定

這些場所不應設定在人防工程內。3.1.4a地下商店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不應經營和儲存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儲存物品屬性的商品;

2營業廳不宜設定在地下三層及三層以下;

3當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m^2時,應採用防火牆進行分隔,且防火牆上不得開設門窗洞口。

[說明]新增條文。

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儲存物品屬性的商品,極易燃燒,難以撲救,本條參照《建築設計防火規範》關於甲、乙類物品的商品不應布置(包括經營和儲存)在半地下或地下各層的要求,制定了本規定。營業廳設定在地下三層及三層以下時,由於經營和儲存的商品數量多,火災荷載大,垂直疏散距離較長,一旦發生火災,火災撲救、煙氣排除和人員疏散都較為困難,故規定不宜設定在地下三層及三層以下。規定「不宜」是考慮到如經營不燃或難燃的商品,則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在地下三層及三層以下。

為最大限度減少火災的危害,同時考慮使用和經營的需要,並參照國外有關標準和我國商場內的人員密度和管理等多方面情況,對地下商店的總建築面積做出了不應大於20000m^2,並採用防火牆分隔,且防火牆上不應開設門窗洞口的限定。總建築面積包括營業面積、儲存面積及其他配套服務面積等。這樣的規定,是為了解決目前實際工程中存在地下商店規模越建越大,並採用防火捲簾門

作防火分隔,以致數萬平方公尺的地下商店連成一片,不利於安全疏散和火災撲救的問題。3.1.

4b歌舞廳、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錄影廳、放映廳、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遊藝廳(含電子遊藝廳)、網咖等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以下簡稱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不應設定在地下二層及二層以下;當設定在地下一層時,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面高

差不應大於10m。[說明]新增條文。

近幾年,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群死群傷火災多發,為保護人身安全,減少財產損失,對這些場所在地下的設定位置做了規定。當設定在地下一層時,如果垂直疏散距離過大,也無法保證人員安

全疏散,故規定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應大於10m。

4.2.4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

00h的隔牆和1.00h的樓板與其它場所隔開,乙個廳、室的建築面積不應大於200m^2。當牆上開門時,應設定不低於乙級的防火門;

[說明]新增條文。

「乙個廳、室」是指乙個獨立的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將其建築面積限定在200m^2,是為了將火災限制在一定的區域內,減少人員**。對此類場所沒有規定採用防火牆,而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

0h的隔牆與其他場所隔開,是考慮到這類場所一般是後改建的,採用防火牆進行分隔,在構造上有一定的難度,為了解決這一實際問題,又加強這類場所的防火分隔,故規定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h的隔

牆與其他場所隔開。

5.1.2建築面積不大於50m^2的房間,可設定乙個疏散出口。

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不應布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盡端,乙個廳、室的疏散出口不應少於兩個,當其建築面積不大於50m^2時,可設

置乙個疏散出口。

[補充說明]本條是對原條文的修改。

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內的房間如果設定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盡端,不利於人員疏散。如某地

一歌舞廳設定在袋形走道盡端,火災時歌舞廳疏散出口被煙火封堵,人員無法逃生,致使13人死亡。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乙個廳、室的出口不少於兩個的規定,是考慮到當其中乙個疏散出口被煙火封堵時,人員可以通過另乙個疏散出口逃生。對於建築面積小於50m^2的廳室,面積不大,人員數量較

少,疏散比較容易,所以可設定乙個疏散出口。

5.1.9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最大容納人數應按該場所建築面積乘以人員密度指標來計算,其人

員密度指標應按下列規定確定:

1錄影廳、放映廳人員密度指標為1.0人/m^2;2其它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人員密度指標為0.5人/m^2。

[說明]新增條文。

為保證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人員安全疏散,根據我國實際情況,並參考國外有關標準,規定了這些場所的人數計算指標。美國nfpa101《生命安全規範》對這類場所人員密度指標的規定:無固定座位及較少集中使用的集會場所,如禮堂、禮拜堂、舞池、舞廳等1.

54人/m^2,會議室、餐廳、宴會廳、展覽室、健身房或休息室為0.71人/m^2,人員密度指標是按該場所淨面積計算確定的。5.

2.2人民防空地下室的疏散樓梯間,在主體建築地面首層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與其它部位隔開並應直通室外,當必須在隔牆上開門時,應採用不低於乙級的防火門。

人民防空地下室與地上層不應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樓梯間時,應在地面首層與地下室的出入口處,設定耐火極

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和不低於乙級的防火門隔開,並應有明顯標誌。

[說明]本條是對原條文的修改。

地下層與地上層如果沒有進行有效的分隔,容易造成地下層火災蔓延到地上建築。某商廈四層歌舞廳死亡309人的火災,就是典型的案例。為防止地下層煙氣和火焰蔓延到上部其它樓層,同時避免上面人員在疏散時誤入地下層,本條對地上層和地下層的分隔措施以及指示標誌做出具體規定。

國外有關標準也有類似規定,如美國《統一建築規範》規定:地下室的出口樓梯應直通建築外部,不應

經過首層。法國《公共建築物安全防火規範》也有地上與地下疏散樓梯應斷開的規定。

7.3.2下列人防工程和部位應設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人防工程;

2大於800個座位的電影院和禮堂的觀眾廳,且吊頂下表面至觀眾席地坪高度不大於8m時;

舞台使用面積大於200m^2時;觀眾廳與舞台之間的台口宜設定防火幕或水幕分隔;

3採用防火捲簾代替防火牆或防火門,當防火捲簾不符合防火牆耐火極限的判定條件時,應在防火捲簾的兩側設定閉式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噴頭間距應為2.0m,噴頭與捲簾距離應為0.5m;有

條件時,也可設定水幕保護;4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5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商店。[補充說明]本條補充了兩款規定。

由於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和地下商店,火災危險性較大、人員較多,為有效撲救初**災,

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所以做出此規定。

8.2.1a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和商業營業廳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線地面或靠近地面的牆

上應設定發光疏散指示標誌。[說明]新增條文。

疏散指示標誌的合理設定,對人員安全疏散具有重要作用,國內外實際應用表明,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上或靠近地面的牆上設定發光疏散指示標誌,對安全疏散起到很好的作用,可以更有效地幫助人們在濃煙瀰漫的情況下,及時識別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發光疏散指示標誌順利疏

散,避免造成**事故。為此,做出本條規定。

本條所指「發光疏散指示標誌」包括電致發光型(如燈光型、電子顯示型等)和光致發光型(如蓄

光自發光型等)。這些疏散指示標誌適用於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和地下大空間場所,作為輔助疏散

指示標誌使用。

8.4.1下列人防工程或部位應設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1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商店和小型體育場所;

2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丙、丁類生產車間和丙、丁類物品庫房;

3重要的通訊機房和電子計算機機房,柴油發電機房和變配電室,重要的實驗室和圖書、資料、

檔案庫房等。

4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補充說明]本條是對原條文的修改。

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地下商店,以及不論建築面積大小的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均應設定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規定,是考慮到上述場所人員密集,火災危險性較大,必須做到早期發現、早期報

警、及時疏散,故做此規定。

人民防空工程監理規劃

1 工程專案概況 2 監理工作範圍 3 監理工作內容 4 監理工作目標 5 監理工作依據 6 專案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 7 專案監理機構監理人員配備及進退場計畫 8 專案監理機構監理人員崗位職責 9 監理工作制度 10 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1 工程質量控制 12 工程進度控制 13 工程造價控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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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標識牌製作規範標準和安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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