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繳銷

2022-12-18 10:39:02 字數 540 閱讀 8791

一、標題: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繳銷

二、業務概述:

納稅人應當在《外出經管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有效期屆滿後10日內,持《外出經管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回原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外出經管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繳銷手續。三、政策依據: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23年第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清理簡併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1077號)。四、辦理部門: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

五、納稅人辦理時限:

外出經營企業在其經營活動結束後,須在10日內辦理《外出經管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核銷手續。

六、稅務機關辦結時限:

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七、辦理地點:暫時沒有內容!八、應提供資料: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九、辦事程式:

納稅人應當在《外出經管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有效期屆滿後10日內,持《外出經管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回原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外出經管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繳銷手續。十、告知文書:暫時沒有內容!

十一、其他說明:暫時沒有內容!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是指納稅人到外縣 市 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 外管證 外管證 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辦理要求 納稅人應提供主表 份數 外出經營活動...

1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二 工作任務 為方便納稅人辦理 等事項,凡在大潘 新民屯稅務所管轄範圍內提供建築勞務的,由兩個稅務所進行報驗登記和反饋,在開發區稅務所和管理科管轄範圍內提供建築勞務的,由稅務登記視窗進行報驗登記和反饋。報驗人員要建立 查驗外管證台賬 三 報送資料 稅務登記證副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有關合同或...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申請表

附件1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身份證件號碼 經營方式身份證件名稱外出經營地 外出經營活動情況 應稅勞務 勞務地點 有效期限 合同金額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有效期限 貨物總值 年月日至年月日 貨物名稱數量銷售地點 年月日至年月日 納稅人宣告 本表所填內容正確無誤,所提交的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