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框架合作協議 範本

2022-12-05 09:03:02 字數 3461 閱讀 6419

合同編號:()農銀並財顧字()第()號

甲方(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位址:郵編:

乙方(全稱):中國農業銀行

法定代表人:

位址:郵編:

為進一步加強甲、乙雙方的合作,建立長期、良好的合作關係,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和誠信原則的基礎上,簽署本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是甲方與乙方開展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的框架性協議,甲方和乙方將視對方為戰略性合作夥伴。甲、乙雙方將按照本協議,開展具體業務合作。

第二條合作範圍

乙方作為甲方的併購重組財務顧問,乙方主要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2.1根據甲方的併購需求、戰略發展規劃和行業特點,協助尋找合適的併購目標,並協助甲方建立與目標公司的初步聯絡;

2.2協助甲方進行專案盡職調查,根據專案特點設計交易結構、併購方案及併購融資方案;

2.3在符合乙方信貸審批條件的情況下為甲方提供併購貸款,或者牽頭提供銀團貸款;

2.4協助甲方進行併購後的整合工作,實現併購的協同效應;

2.5對於資產重組、債務重組和股權重組等重組類業務,乙方將根據甲方的重組要求和目標公司特點,協助設計重組方案、制定重組計畫,並積極推動方案及計畫的順利實施;

2.6為甲方推薦優秀的中介機構,包括券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具有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為對甲方構成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檔案。

3.2甲方保證依本協議而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義務,甲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與其依據其他協議或檔案而履行的義務並不衝突,同時與法律、法規及有關行政規章亦無任何牴觸。

3.3甲方擁有經營、決策自主權,乙方提供的諮詢意見和建議,甲方有權最終決定是否採用。

3.4根據專案需求,成立併購重組相關的專門團隊,配合乙方及其他中介機構開展相關工作。

3.5向乙方及時提供所需的所有檔案、資料及相關資訊,並保證所提供檔案、資料、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3.6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配合協助乙方完成顧問事項、組織方案的策劃及牽頭組織實施等工作。

3.7為乙方向公司拓展投資銀行業務提供支援,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乙方作為資金結算基本賬戶行、銀團貸款牽頭行。

第四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4.1乙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為對乙方構成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檔案。

4.2乙方有權了解、查閱、調取與履行財務顧問職責有關的資料和資訊。

4.3乙方在為甲方提供財務顧問服務的過程中,將盡可能的為甲方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務。

4.4負責組織、協調其他中介機構的工作,並對其工作過程、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的質量進行跟蹤評價,及時向甲方反饋。根據工作計畫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方,組織召開多方會議,協調甲方與各中介機構之間的工作。

4.5協助甲方向相關主管部門聯絡,並完成審批、過戶等手續。

第五條具體專案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在開展具體專案合作時,應按照本框架協議的基本原則,單獨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合作中的具體事項。

第六條專案前期費用支付

鑑於甲乙雙方就具體專案簽署財務顧問服務協議之前,乙方需就甲方委託事項履行盡職調查職責,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預先支付______元的定金和______元的專案起始費,以便於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和保障乙方權益。

第七條免責條款

乙方就本協議約定的顧問服務內容,向甲方提交各項方案、建議等書面顧問服務檔案供甲方參考,最終決策由甲方獨立做出並承擔相應責任。只要乙方在工作中不存在損害甲方利益的故意行為,則乙方對該方案、建議等實施的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保密條款

8.1甲、乙任何一方對合作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其它與利益相關的財務資料或資訊負有保密義務。除非根據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檔案的要求,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洩漏上述資訊。

各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而免除。

8.2本條所述負有保密義務人包括甲方、乙方以及通過甲方或乙方合法獲得保密資訊的人員。

第九條權利義務轉讓

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不得轉讓。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0.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0.2本協議生效後,除協議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應經締約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新的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訴訟。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仲裁。提交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通知、執行與協調

(一)甲方指定下列位址、郵箱、傳真**接收資訊,如需變更,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乙方。123

(二)乙方確定聯絡部門是並指派負責具體事務的協調以及與甲方的聯絡溝通,****

(三)甲方確定聯絡部門是並指派負責具體事務的協調以及與甲方的聯絡溝通,****

第十三條附則

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宣告:乙方已提請我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我方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本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年月日乙方:中國農業銀行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人:

年月日《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框架合作協議(範本)》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

《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框架合作協議(範本)》(簡稱範本)適用於農業銀行作為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方與併購重組運作主體簽署的雙方財務顧問協議,目的是盡快與客戶確定合作意向,把握業務先機。

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是指農業銀行為企業收購或轉讓股份,購買、**或整合非權益資產,債務重組等併購重組活動提供的專業顧問服務,包括專案諮詢、價值評估、方案設計、專案實施等服務內容。其中,非權益類資產是指除企業所持股權以外的所有其他型別資產,如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考慮到範本為框架性合作協議,之後還將與客戶簽署具體的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服務協議,因此,各分支機構可根據客戶需求,針對不同客戶的不同需要設計適宜的、較為原則性的服務內容條款。

本範本為非制式合同範本,各分支機構可以參考該範本進行內容增刪或修改。無論本範本內容修改與否,均應在使用前進行法律審查。

二、使用說明

(一)合同編號

合同編號,是指合同標題下方的「()農銀並財顧字()第()號」字段;該編號為非制式合同編號,是為了方便檔案管理而設計的。本合同採用手工編號,以下編號規則供參考:

第乙個括號,填寫分行和簽約分支機構的簡稱,如「gg分行gg支行」。

第二個括號,填寫簽約年度時間,如「20pp」、「20pp」。

第三個括號,填寫一段六位的阿拉伯數字,前四位為簽約月份及日期(mm/dd),後兩位為合同序號,如「010302」,表示1月3日第2號合同。

(二)第二條合作範圍

併購重組財務顧問協議書 審核版

合同編號 123456789 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釋義 本協議所稱併購重組均指甲方通過出讓其股權,以引入股權投資者的行為。甲 方 乙 方 北京 投資管理 鑑於 甲方合法持有公司 以下稱被併購企業 的股權 股份下同 並對被併購企業擁入有實際控制權 且甲方自願同意出讓其所持有的被併購企業的部分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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