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區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2022-11-12 08:18:03 字數 1248 閱讀 8652

運輸工區架空乘人裝置司機是運輸工區斜巷運輸人員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本職工作崗位上安全生產工作。運輸工區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必須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三大規程,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職責

第1條認真執行礦規、礦紀,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精力充沛,服從領導,服從分配,嚴格按照「三大規程」和有關安全制度、規定進行操作。

第2條架空乘人裝置司機必須熟悉本裝置的結構、效能、原理,並會一般性的維護保養和故障判斷處理。

第3條認真執行現場交**制度,交**時要認真檢查訊號系統、驅動裝置、拖繩裝置、乘人器、迂迴輪裝置、張緊裝置、安全保護裝置及電控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較大疑難問題要及時匯報。嚴禁帶病作業。

第4條在乘人裝置執行的過程中,要隨時注意乘人裝置的執行狀況,若發現乘人裝置執行狀態突然不穩定或其它意外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乘人裝置執行,待查明原因並使其恢復正常後,方可繼續啟動乘人裝置執行。

第5條操作人員必須提醒準備乘坐的人員,要等乘人裝置執行平穩後方可乘坐。

第6條裝置執行期間,嚴格執行除維修人員外嚴禁任何人員在行人斜巷行走或做其它工作的制度,

第7條監督乘車人員隨身攜帶物品,長度不得超過1.2m,重量

不得超過200n,嚴禁隨身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有人違反時司機要立即制止。

第8條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9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規程操作,違章、冒險作業的;

(二)對重大事故預兆或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上報或不按規程採取措施的。

(三)拒不執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的安全監察指令的。

第10條煤礦發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工作面事故的;

(二)偽造、故意破壞煤礦事故現場的;

(三)阻礙、干涉煤礦事故調查工作,拒絕接受調查取證、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第11條對維持架空乘人裝置現場秩序負有直接責任。

第12條對架空乘人裝置乘坐人員進行技術指導,提醒安全注意事項負有直接責任。

第13條對控制乘坐人員相互之間的距離負有直接責任。

第14條對乘車人員隨身攜帶物品長度不得超過1.2m,重量不得超過20kg。所帶物品不得拖地執行監督負有直接責任。

第15條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

架空乘人裝置司機作業標準

專案作業程式1更衣 2攜帶動作標準 1.1按規定佩戴好勞動保護用品。2.1攜帶好隨身作業工具,保證行動安全方便。2.2刀 斧等鋒利工具應套上護套,以免碰傷他人。2.3需辦理有入井證的,應提前辦好,並注意隨身攜帶。2.4所有崗位人員必須攜帶安全工作資格證,無證不准上崗。1.1 司機必須準時到達工作地點...

架空乘人裝置

架空乘人裝置 猴車 操作工 一 適用範圍 第一條本操作規程適用於煤礦井上 下架空乘人裝置操作工。二 上崗條件 第二條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第三條必須熟悉所操作的架空乘人裝置結構 效能工作原理和各項保護的使用以及正常檢查 試驗方法,熟悉裝置完好標準,會按照完好標準進行日常的維護...

架空乘人裝置安全檢驗報告

批准審核主檢 日期日期日期 檢驗用主要裝置和儀器 儀表 架空乘人裝置基本參數列 1 架空乘人裝置及相關引數 2 電動機 3 減速器 4 液壓站 5 牽引力測試單位 kn 6 制動器制動力單位 kn 7 預緊張力測試單位 kn 8 機電控制系統應設保護裝置 檢測專案 注 檢驗專案中凡凡帶 項為否決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