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採掘工作面安全技術措施

2022-11-05 10:51:05 字數 3754 閱讀 6258

我國煤礦資源豐富,煤炭開採歷史悠久。煤礦工業呈多層次發展,煤炭企業按所有制分為國有重點煤礦,國有地方煤礦和鄉鎮煤礦。但我國煤礦安全狀況發展很不平衡,國有重點煤礦安全狀況良好,國有地方煤礦較差,鄉鎮煤礦最差。

雖然近幾年來煤礦安全狀況形勢好轉,但與國外相比還有很大差距,百萬噸死亡率較高,重大災害事時有發生。其主要原因是:

(1)我國煤礦的自然開採條件複雜,井工開採的礦井多,自然災害重。(2)安全投入嚴重不足,基礎薄弱。(3)受利益驅動,礦井超能力生產。

(4)機械化水平很不平衡,生產技術落後的礦井數量多,井下人員密度大,接

觸事故風險的人數多。

(5)安全管理水平落後,措施落實不到位,監管力度不夠。

因此,我國煤礦安全工作任務仍然很艱鉅,仍需不懈地努力。下面就高瓦斯突出礦井並結合「十三條紅線」對採掘工作面安全技術措施進行總結。

一、瓦斯防治管理措施

為防止發生重大瓦斯事故,必須強化礦井瓦斯防治管理,為此,特制定瓦斯防

止管理制度。

(一)瓦斯檢查與管理

1、瓦檢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2、瓦檢員所帶儀器必須完好,精度符合要求。

3、瓦檢員必須按礦技術負責人編制的巡迴檢查計畫圖表檢查,檢查地點、次數、路線、時間符合規定。

4、下列地點必須設點掛牌檢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

5、瓦檢員在日常檢查瓦斯和co2必須使用光學瓦斯檢測儀,不准用可攜式瓦檢器進行檢測,就瓦斯和co2檢測次數、週期必須符合《規程》規定:

6、瓦斯檢查不得發生空班、漏檢、少檢、假檢,做到井下記錄牌、檢查手冊、瓦斯臺帳「三對口」,瓦檢員必須執行井下現場交**。

7、瓦檢員發現瓦斯超限、積聚必須按《規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嚴禁瓦斯超限作業,嚴禁瓦斯積聚。停電停風區域必須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定柵欄,揭示警標,並向礦領導和技術負責人匯報。

8、任何人不得進入瓦斯濃度大於3%,其它有害氣體超過《規程》規定的地點,否則,必須採取專門措施。

9、井下放炮地點,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制度。10、通風瓦斯**每日礦長、技術負責人必須審閱簽字。11、井下瓦斯排放必須制定專門措施並嚴格執行。

二﹑防治水災安全措施

1.地下水探放

(1)礦井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觀測工作。水文地質工作是井下水害防治的基

1礎,應查明地下水源及其水力聯絡。

(2)超前探放水。在礦井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探明水源後制定措施防水。

2.礦井水的隔離與堵截在探查到水源後,由於條件所限無法放水,或者能放水但不合理,需採取隔離水源和堵截水流的防水措施。

(1)隔離水源。隔離水源的措施可分為留設隔離煤(巖)柱防水和建立隔水帷幕帶防水兩類方法。

(2)礦井突水堵截。為預防採掘過程中突然湧水而造成波及全礦的淹井事故,通常在巷道一定的位置設定防水閘門和防水牆。

三防治火災安全措施

礦井火災防治重點是井上下明火引燃的火災,但也不能排除煤層自燃發火,為此,特制定火災防治制度。

1、定期對地面建築物、庫房等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2、地面主要機房、庫房等必須設定滅火器材,井口必須有消防沙池,並堆放足量黃沙,井下各機電硐室、主要巷道及電氣裝置集中的地段必須設定消防滅火器材和足量黃沙。

3、機電裝置嚴禁超負荷運轉,井下使用不阻燃電纜。

4、井下電焊、氣焊等必須制定專門措施報礦技術負責人、礦長(生產礦長)批准後方可實施,井下使用過的紙、棉、廢油脂等易燃物必須裝入鐵桶內蓋嚴後帶回地面。

5、加強井口檢身工作,杜絕穿化纖衣服和攜帶火種入井,主平硐硐口和風機房附近20m不得有明火或用火取暖。6、加強放炮管理,杜絕放炮火源。

7、為防止煤層發火,對採空區不用的老巷要及時封閉,每月對採空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測溫度ch4和co2濃度,密切注視是否有發火預兆。8、井下防塵灑水管道兼作消防管道,一旦發生火災可利用其滅火

四、採掘工作面電器裝置安全管理

一)瓦斯監控系統的管理

1、系統地面中心站必須安裝在乾燥、通風、防塵、防雷電的專門的操作間內,操作間不得堆放雜物和作行人路,應隨時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2、地面中心站電腦主機必須經過培訓合格人員進行管理和操作,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程式操作,不得改動電腦上的驅動程式檔案,不得將電腦挪作它用,更不得將電腦交給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操作。

3、監控系統地面中心站必須適時監控全部採掘工作面瓦斯濃度和被監控裝置的通、斷電狀態及運**況,並作好執行日誌記錄。。

4、必須保持電纜完好,插頭接插可靠,系統24小時連續執行,不准隨意關停監控系統,若系統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工作,必須在出現故障後30分鐘內報縣煤

2管局備案,並及時通知服務站排除,並作好記錄,不得自行拆除裝置。

5、指定專人對系統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維護記錄,防止甲烷感測器的氣窗、負壓感測器氣管發生堵塞,通訊電纜接頭牢固可靠,風速感測器方向不正確,開停感測器出現鬆動等現象。從而保持系統正常執行,避免出現誤差,同時應按照瓦斯管理的有關規定,將瓦檢員檢查出的結果與甲烷感測器監測的資料當班及時對照,當二者資料差值超過0.1%時,必須查明原因,以所讀數大者為依據,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和調校。

8、系統中心站必須堅持操作人員24小時值班監控,不得脫崗。當井下瓦斯濃度超限,開停感測器監控的裝置停止運傳,主要風門開啟時,必須報告生產礦長和技術負責人進行處理,並做好記錄備查。

9、操作人員必須於每天午夜零點編制當天的瓦斯監測**表,一式三份,次日上午報礦長(生產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簽字。

五、頂板管理安全措施

(一)頂板管理措施及要求:

1、嚴格執行有關檔案精神,提高採掘工作面支護質量,規範現場管理,提高採掘安全可靠性。

2、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採掘工作面必須按作業規程的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3、加強採掘工作面巷道管理,始終保持巷道完好。凡發現巷道出現頂部絞架不接頂、背設不實的一定要追究責任,並做出相應的處罰。

5、採煤工作面上下端頭、超前支護、工作面煤壁區、放頂區以及放頂、採煤等工序是工作面頂板事故多發區,要加強日常管理。

6、加強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管理,確保掘進巷道的工程質量,正確使用前探梁、防倒棚裝置,嚴防掘進工作面發生冒頂。

7、掘進工作面貫通、施工大斷面峒室、過老巷、老空、過斷層及大斷面巷道擴刷等必須有專項措施,並堅持礦、隊幹跟班。

8、堅持推廣應用先進的技術成果經驗,科學管理頂板(二)、掘進迎頭臨時支護

1、掘進作業規程或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要對使用的臨時支護的方式、操作程式、技術要求等進行規定。

2、採用的臨時支護方式要由礦生產科認可。

3、巷道頂部錨桿施工時應由外向裡逐個逐排進行,不得在所有的錨桿眼施工完後再安裝錨桿。

4、採用架棚支護時,應對巷道迎頭至少10m的架棚進行整體加固。加固裝置必須是剛性材料,並能適應棚距的變化。

六、綜合防塵措施

根據我國礦山幾十年來積累的豐富的防塵經驗,大體上將綜合防塵措施分為

通風除塵溼式作業密閉抽塵淨化風流個體防護及一些特殊的除塵降塵措施。(一)、通風除塵

通風除塵是指通過風流的流動將井下作業點的懸浮礦塵帶出,降低作業場所的礦塵濃度,因此搞好礦井通風工作能有效地稀釋和及時排除礦塵。

3(二)、溼式作業

溼式作業是利用水或其他液體,使之與塵粒相接觸而捕集粉塵的方法,它是礦井綜合防塵的主要技術措施之一,具有所需裝置簡單、使用方便、費用較低和排塵效果較好等優點。(三)、淨化風流

淨化風流是使井巷中含塵的空氣通過一定的設施或裝置,將礦塵捕獲的技術措施。目前使用較多的是水幕和濕式除塵裝置。(四)、個體防護

個體防護是指通過佩戴各種防護面具以減少吸入人體粉塵的最後一道防塵措施。

七、小結

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寫,其目的是消除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因此不能流於形式,必須貫徹落實,為煤礦提供了安全技術措施宣貫記錄的維護,使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有據可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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