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區亭林鎮中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文字

2022-10-19 06:57:24 字數 5054 閱讀 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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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更好的貫徹上海市第五次規劃工作會議和金山區第二次規劃工作會議的精神,進而依據2023年完成的亭林鎮總體規劃,更好的確定土地使用的功能結構,引導開發活動,整合土地資源,控制基本建設,體現總體規劃的基本原則,指導下一步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工程設計,特編制《上海市金山區亭林鎮中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稱本規劃)。

第二條本規劃區範圍為:南至亭楓高速公路,東至亭衛公路,西至規劃經二路。

第三條規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90)

2、《城市規劃編制辦法》(1991)

3、《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1995)

4、《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1990)

5、《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1999―2020)

6、《上海城市規劃條例》(2003)

7、《上海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03)

8、《上海市控制性詳細編制審批辦法》(2003)

9、《上海市控制性詳細編制成果辦法》(2003)

10、《金山區區域規劃發展綱要》(2004)

11、《上海金山區亭林鎮總體規劃》(2004―2020)

12、《金山新城和各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任務書》(2004)

13、各種相關設計規範

第四條規劃原則

1、整體發展的原則:加強城鎮與周邊的整體關係,通過合理的用地布局和交通基礎設施網路規劃,發揮城鎮綜合功能。

2、以人為本的原則:關注人們不斷發展的需求,為居民創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學習和休閒環境。

3、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合理利用資源,整合土地,體現經濟、社會、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可持續、協調發展要求。

4、有效規劃控制的原則:通過有效的合理優化土地及建立規劃控制手段,營造適合於21世紀生活觀念和發展方式的新型城鎮。

5、近遠期結合的原則:兼顧不同發展階段,保證發展與實施的分階段相對獨立的完整性和連續性,並使規劃有一定的彈性和靈活性。

6、歷史文化保護與生態環境優先的原則:注重歷史文化悠久,文物古蹟集中的特點,延續歷史文脈,建立嶄新的生態城鎮。

第五條規劃目標

建設乙個布局合理、設施完善、環境優美、社群職能互補、繼承歷史文脈的現代中心城鎮。

第六條本規劃成果由規劃文字、各種規劃圖(則)和規劃說明書三部分組成。規劃文字和規劃圖(則)同時使用,二者不可分割,規劃文字及規劃圖(則)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規劃區內的規劃建設,包括修建性詳規、城市設計以及建(構)築物的新建及改、擴建的規劃管理工作,均應以本規劃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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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功能定位

依託西部金山工業區的輻射帶動作用,以房地產業與開發為產業導向,歷史文化與現代化相結合的新型生態城鎮。

第九條用地規模

總規劃用地為468、92公頃,其中建設用地442、62公頃,人口規模5、5萬人。各類土地使用狀況詳見「附錄三土地利用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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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規劃結構

依據規劃區的規劃定位,結合規劃區內的地形情況及用地的市場開發態勢,形成了兩橫一縱的景觀軸線,各個中心散布其間,形成系統通透的結構體系。

第十一條用地規劃布局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類別分為一類居住用地和二類居住用地,用地面積127、8公頃,佔總用地29、8%。

2、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用地

公共設施用地面積62、6公頃,佔總用地的14、6%。其中商業用地20、8公頃、行政辦公用地8、8公頃、文化娛樂用地6、4公頃、體育用地7、2公頃、醫療及療養用地3、2公頃,教育科研用地16、2公頃。

3、道路廣場用地

道路廣場用地面積52、7公頃,佔總用地的12、3%。規劃廣場2處,社會停車場4處。

4、綠化用地

規劃區內的綠地以公共綠地、防護綠地形成綠地系統。綠地面積123、3公頃,佔總用地的24、8%。其中公共綠地106、5公頃,防護綠地16、8公頃。

5、對外交通用地

對外交通用地面積9、8公頃,佔總用地的2、3%。

6、市政公用設施用地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3、2公頃,佔總用地的0、8%。其中,包括供電、加油站、電信和消防站用地。

第十二條地塊劃分的原則

1、根據開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需要劃分地塊,盡量保證地塊性質的單一性。

2、尊重現有使用權邊界,分析土地經濟價值及區位級差,注重在規劃實施中進一步重組的可能性(小地塊合併成大地塊或大地塊細分為小地塊)。

3、地塊劃分保持用地性質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對公共設施用地、市政設施用地、公園綠地等盡量單獨劃分,以保證優先建設。

4、規劃區內建議劃分的地塊可根據實際建設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建議路不作為最後道路實施的依據。

第十三條土地使用性質分類和**依據國標《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執行。

第十四條規劃指標控制原則

1、根據不同用地性質、不同區位條件、不同環境景觀要求,以空間利用及環境質量控制為依據,確定各地塊的開發建設控制指標。

2、以有利於片區良性開發和方便城市管理為目標,從片區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確定片區土地的建設強度。

3、考慮建設過程中的某些不可預見因素,本規劃增加了土地使用的相容性規定。

第十五條土地開發建設及城市規劃管理必須嚴格按照土地使用的各項控制性指標執行。各項控制指標分為強制性指標和非強制性指標。

第十六條強制性指標

1、用地性質

各類用地性質原則上不宜互換。但根據規劃區用地投資、建設的實際,規劃區內的一類居住用地可以相容旅館和休療養用地。應嚴格控制公共設施用地(特別是非盈利性公共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對外交通用地和綠地,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

2、容積率:

規劃容積率為開發上限控制指標。本規劃對容積率作如下規定:

(1)一類居住用地 ≤1、2

(2)二類居住用地 ≤1、5

(3)公共設施用地 ≤2、5

(4)工業用地 ≤1、0

3、建築限高:

建築限高率為開發上限控制指標。本規劃對建築限高作如下規定:

(1)一類居住用地 ≤24m

(2)二類居住用地 ≤24m

(3)公共設施用地 ≤21m

(4)工業用地 ≤15m

4、建築密度

規劃建築密度為開發強度上限控制指標。本規劃對建築密度作如下規定:

(1)一類居住用地 ≤30%

(2)二類居住用地 ≤30%

(3)公共設施用地 ≤35%

(4)工業用地 ≤30%

5、綠地率

規劃綠地率為地塊開發需滿足的下限控制指標。本規劃對綠地率作如下規定:

(1)一類居住用地 ≥40%

(2)二類居住用地 ≥30%

(3)公共設施用地 ≥20%

(4)工業用地 ≥20%

6、禁止開口地段

地塊內禁止車輛進出的地段,按地塊分圖圖則中的規定執行。

7、停車泊位

各類用地停車泊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公共停車場用地面積按規劃城市人口每人0、8-1、0平方公尺計算,其中,機動車停車場每車位用地佔80%-90%,自行車停車場用地佔10%-20%。公共停車場採用當量小汽車停車位數計算,一般地面停車場每車位按25-30平方公尺計,地下停車場每車位按30-35平方公尺計,公共停車場服務半徑,市中心地區不應大於200平方公尺,一般地區不應大於300平方公尺。

8、建築紅線退讓:

規劃依據《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規定,建築紅線退讓距離為下限控制指標。

臨20公尺主幹道兩側各退讓 ≥5公尺

臨16公尺和12公尺次幹道退讓 ≥3公尺

臨12公尺以下支路退讓 ≥1公尺

9、建築間距控制:

建築間距嚴格按照《上海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10、非盈利性公共設施:

對中學、小學、托幼、消防及環衛設施等,規劃進行定點、定界、定量控制,嚴禁改變其用地性質。

第十七條出入口方位、數量

機動車出入口開設需符合以下規定:

1、距大中城市主幹路交叉口距離,自道路紅線交點起不應小於70m

2、距道路交叉口過街行人路(包括引橋、引道出入口)邊緣不應小於5m

3、距公共運輸站台邊緣不應小於10m

4、距公園、學校、兒童及殘疾人建築的出入口不應小於20m

5、與立交道口關係處理及在其他特殊情況下出入口的開設應按當地規劃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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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教育設施

根據《上海市建築管理編制辦法》規定,初級中學和小學規模為2、5萬人左右,當居住小區內設定九年一貫制學校時,可不再設定中學和小學,九年一貫制學校2萬人設一處,容積率控制在2、0左右。

第十九條體育設施

上海市在2023年的《上海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中,運動場可與中學聯合設定,實際操作中,中學的操場向社會開放難度大,而居住區又沒有運動場,為此,在條件允許時,最好居**動場單獨設定,在學校運動場向社會開放並符合規模要求和保障措施的條件下,可計入運動場面積指標。

第二十條文化設施

主要指由**投資,向社會開放,組織和指導群眾文化活動的公益性文化機構。在圖則中有所表示。

第二十一條商業設施

商業設施的分類宜粗不宜細,餐飲、室內菜場等對居民有影響的設施不應與住宅結合設定。

第二十二條行政管理設施

居住區的行政管理設施配套主要包括街道辦事處、派出所、居委會、工商管理及稅務等。這些設施不需要落實用地,只在圖則中用符號表示。街道辦事處多與派出所一起布置,其占地面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180-93《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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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本規劃確定城市道路交叉口路緣線轉角弧線切點向主幹道方向延伸80-100公尺範圍內,向此幹道方向延伸60公尺範圍內,向一般道路延伸20公尺範圍內,為禁止開設機動車道出口路段。

如確需在上述路段內設定機動車道出口,只能設定有轉出口,出口位置應保持距交叉口路緣線轉角弧線切點20以上的距離。

第二十四條規劃要求規劃區內任何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均應退後道路紅線建設。規劃確定城市主幹道退後道路紅線(道路綠化帶)最小距離為5公尺,次幹道路紅線(道路綠化帶)為5公尺,支路為3公尺。

有大量**、車流集散的公共建築,其主要出入口面向城市道路時,後退道路紅線距離由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築設計確定,但不得小於10公尺,並應妥善安排沿街出入口的位置、廣場和停車場所。

第二十五條交叉口轉角處的行人路鋪裝宜適當加寬,採用多種形式的行人過街方式,主幹路上的重要交叉口宜修建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通道。

第二十六條在公共場所和人行橫道處須考慮無障礙設計,以滿足殘疾人出行的需要。

上海市金山區建設工程優質結構申報表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建築面積m2,結構型別地上共層,地下共層 本工程共分次申報,本次為第次,本次申報範圍為本次檢查範圍內有否獲准進行過裝飾裝飾樓層及部位為開工日期 工程樁型別數量分別為根。樁身質量檢測數量分別為根,佔總樁數檢測方法為樁承載力檢測共根,佔總樁數 檢測方法地下防水等級為級。結構混凝土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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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區2007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考試 高三數學 理科 試題2008年1月 滿分150分,完卷時間為120分鐘,答案請寫在答題紙上 一 填空題 每小題4分,共44分 1 已知集合p q 則p q 2 若複數為實數,則實數 3 函式f x 1 log 2 x x 2 的反函式f 1 x 4 函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