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 1

2022-10-14 18:33:04 字數 3627 閱讀 8720

1四個階段;可行性研究階段勘察、初步設計階段勘察、施工圖設計階段勘察、施工勘察。

3工程重要性等級、場地複雜程度等級、地基複雜程度。

4殘積土:岩石經風化作用而殘留在原地的碎屑堆積物。

5坡積土:高處的岩石風化碎屑物在降水的搬運或重力作用下,堆積在較平緩邊坡上或坡角處的堆積物。

6洪積土:由暫時性洪水急流作用而形成的山前堆積物。

7沖積土:由河流流水作用,在山區河谷、平原河谷或河流入海、入湖口處形成的堆積物。

8淤積土:在靜水或緩慢的水流作用下,在湖泊、沼澤中形成的堆積物。

9碎石土密實度:重型<5鬆散<10稍密<20中密》20密實

10砂土密實度:重型<10鬆散<15稍密<30中密》30密實

11土的目力鑑定:粉土表面粗糙,搖動時出水與消失都很迅速,土條不能再搓成土團後重新搓條,易於用手捏碎和碾成粉末。粉質黏土土面光滑但無光澤,搖振時反應很慢或基本沒有反應,可以搓成土團,但手捏即碎裂,用力才能捏碎,容易折斷。

黏土土面有油脂光澤,搖振時沒有反應,能在揉成土團後再次搓條,用手指壓不碎,捏不碎,抗折強度大,斷後有稜角,斷口光滑。

12粉土搖振反應迅速、中等,無光澤反應,幹強度低,韌性低,黏性土搖振反應無,有光澤、稍有光澤反應,幹強度高、中等,韌性高、中等。

13勘探點布置:

1勘探點宜按建築物的周邊和角點布置,對無特殊要求的其他建築物,可按建築物或建築群的範圍布置。

2重大裝置基礎應單獨布置勘探點,重大動力機器基礎和高聳建築物,勘探點不宜少於3個。

3建築地基設計的原則是變形控制,將總沉降、差異沉降、區域性傾斜、總體傾斜控制在允許的限度內,而影響變形控制最重要的因素是地層在水平方向上的不均勻性,所以當同一建築物內主要受力層或有影響的下臥層起伏較大時,應加密勘探點,查明其變化。

4勘探手段宜採用鑽探與觸探相結合,在複雜地質條件、溼陷性土、膨脹岩土、分化巖和殘積土地區,宜布置適量探井。

15人工開挖或天然存在於岩土體內作為各種用途的構造物統稱為地下硐室。

16對大型邊坡勘察可分為:初步勘察、詳細勘察、施工勘察。

17建築物或構造物地下部分施工時,需開挖基坑,進行施工降水和基坑周邊的圍擋,同時要對基坑四周的建築物。構造物、道路和地下管線進行監測及安全防護,確保正常、安全施工。這項綜合性工程稱為基坑工程。

18基坑工程重要性等級劃分;1基坑開挖深度2基坑場地的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3基坑周邊環境條件及坑內環境條件。

19基坑工程勘察方法:鑽探、靜力觸探、現場原位測試(標準貫入試驗、動力觸探試驗、十字板剪下試驗、扁鏟側脹試驗)與室內試驗相結合的綜合方法。

20基坑勘察勘探點布置:

1根據基坑開挖深度及場地岩土工程條件。結合主體建築的勘察要求布置勘探點,其間距一般為12~24m。

2當場地存在軟土層或可能造成基坑設計施工困難的地層及暗溝、暗塘等異常地段時,應適當加密勘探點。

3條件允許時,勘探點布置範圍宜擴大到在基坑開挖線外2~3倍開挖深度,對地形或地質條件複雜的基坑,尚應根據需要進一步擴大勘察範圍,適當加密勘探點。

4當開挖邊界外無法布置勘探點時,應通過調查取得相應資料。

5對岩石基坑,當岩體岀露條件較好,構造較簡單時,可採用實測地質剖面或探井、探槽以代替鑽探工作。

6基坑工程勘察孔應按要求及時回填。

21樁基工程特有勘察評價內容:

1提供可選樁基型別和樁端持力層,提出樁長、樁徑方案的建議。

2提出估算的有關岩土的基樁側阻力和端阻力。

3對需要進行沉降計算的樁基工程,應提供計算所需的相應土層的變形引數,必要時進行沉降計算。

4當有軟弱下臥層時,應驗算軟弱下臥層強度。

5分析成樁的可能性、成樁和擠土效應的影響,並提出防護措施的建議。

6持力層為傾斜地層,基岩面凹凸不平或岩土中右洞穴時,應評價樁的穩定性,並提出處理措施的建議。

22強夯法適用於從碎石土到黏性土的各種土類,但對飽和軟黏土使用效果較差,應慎用。

23不良地質作用是指由地球內力或外力產生的對工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質作用。

24滑坡岩土工程勘察報告要求:1滑坡的地質背景和形成條件。2滑坡的形態要素、性質和演化。

3提供滑坡的平面圖、剖面圖和岩土工程特性指標。4滑坡穩定性分析。5滑坡防治和監測的建議。

25泥石流岩土勘察報告應重點闡述下列問題:1泥石流的地質背景和形成條件。2形成區、流通區、堆積區的分布和特徵,繪製專門工程地質圖。

3劃分泥石流型別,評價其對工程建設的適宜性。4泥石流防治和監測的建議。

26老採空區是指歷史上已經那個開採過、現已停止開採的採空區。

27建築場地**地段劃分型別;有利地段、一般地段、不利地段、危險地段。

28一萬年以前活動過,一萬年以來沒有發生過活動的斷裂稱為非全新活動斷裂。

29紅黏土分為原生紅黏土和次生黏土。

30軟土是指天然孔隙比大於或等於1.0,且天然含水量大於液限的細粒土。

31填土按其物質組成和堆填方式分為素填土、雜填土、衝填土。

32填土按其性質和堆填年代分為古填土、老填土、新填土。

33滲透的兩種形式:流土,管湧,接觸沖刷,接觸流失。

34流土、管湧、基坑突湧。

35實地測繪法:路線法、布點法、追索法。

液限:土由可塑狀態過渡到流動狀態的界限含水量。

塑限:土由可塑狀態過渡到半固體狀態的界限含水量。

塑性指數:土呈可塑狀態時含水量變化範圍,代表土的可塑狀態

液限指數:土抵抗外力的量度,其值越大,抵抗外力的能力越小。

40壓縮係數:土體在荷載的作用下產生變形的特性。

41壓縮模量:在無側向膨脹條件下,壓縮時垂直壓力增量與垂直應變增量的比值。

42靜力觸探試驗適用軟土、一般黏性土、粉土、砂土和含少量碎石的土。

43圓錐動力觸探試驗(dpt)是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規的原位測試方法之一,它利用一定質量的落錘,以一定高度的自由落距將標準規格的圓錐形探頭打入土層中,根據探頭貫入的難易程度判定土的性質。

44標準貫入試驗是用質量63.5kg的重錘按照規定的落距自由下落,將標準規格的貫入器打入地層,根據灌入器在貫入一定深度得到鎚擊數來判定土層的性質。

45跨孔法:在兩個以上垂直鑽孔內,自上而下,在同一地層的水平方向上一孔激發,另外鑽孔中接收,逐層進行檢測地層的直達sv波,稱為跨孔法。

46、樁基工程檢測的內容包括:樁基強度、樁基變形、幾何受力條件。

47建築物的沉降觀測的物件:

1一級建築物

2不均勻或軟弱地基上的重要二級及以上建築物

3加層、接建或因地基變形、區域性失穩而使結構產生裂縫的建築物

4受臨近深基坑開挖施工影響或受場地地下水等環境因素變化影響的建築物

5需要積累建築經驗或進行反分析計算引數的工程。

48岩土工程分析評價要求:

1充分了解工程結構的型別、特點、荷載情況和變形控制要求。

2掌握場地的地質背景,考慮岩土材料的非均質性、各向異性和隨時間的變化,評估岩土引數的不確定性,確定其最佳估值。

49岩土引數內容評價的可靠性和適用性:。

50報告應包括的內容:

1勘察目的。任務要求和依據的技術標準

2擬建工程概況

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場地地形、地貌、地層、地質構造、岩土性質及其均勻性

5各項岩土性質指標,岩土的強度引數、變形引數、地基承載力的建議值

6地下水埋藏情況、型別、水位及其變化

7土和水對建築材料的腐蝕性

8可能影響工程穩定的不良地質作用的描述和對工程危害程度的評價

9場地穩定性和適宜性的評價

岩土工程勘察培訓內容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要點及基本知識

岩土工程勘察培訓內容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要點及基本知識 第一章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要點 1 一 勘察工作流程 1 二 勘察工作前期的策劃和綱要編寫 1 1 產品實現的策劃活動 1 2 勘察綱要的編寫 1 三 野外技術質量控制 2 1 對野外技術人員的要求 2 2 取樣的要求 3 3 鑽孔原位測試記錄 4 ...

岩土工程勘察規範

前言本規範是根據建設部建標 1998 244 號文的要求,對1994 年發布的國標 岩土工程勘察規範 的修訂。在修訂過程中,主編單位建設部綜合勘察研究設計院會同有關勘察 設計 科研 教學單位組成編制組,在全國範圍內廣泛徵求意見,重點修改的部分編寫了專題報告,並與正在實施和正在修訂的有關國家標準進行了...

岩土工程勘察總結

岩土工程是歐美國家於20世紀60年代在土木工程實踐中建立起來的一種新的技術體制。它是以求解岩體與土體工程問題,包括地基與基礎 邊坡和地下工程等問題。它涉及到岩體與土體的利用 整治和改造,包括岩土工程的勘察 設計 施工和監測四個方面。岩土工程任務 按照建築物或構築物不同勘察階段的要求,為工程的設計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