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手架搭設 使用 拆除安全要求

2022-09-08 18:18:04 字數 2870 閱讀 6544

一、一般安全要求

1、腳手架搭設前必須根據工程的特點按照規範、規定,制定施工方案和搭設的安全技術措施。

2、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人員必須由符合勞動部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考核合格,領取《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業架子工進行。

3、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操作時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4、腳手架與高壓線路的水平距離和垂直距離必須按照第二十四章第二節「施工現場對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的要求」有關條文要求執行。

5、大霧及雨、雪天氣和6級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腳手架上的高處作業。雨、雪后作業,必須採取安全防滑措施。

6、腳手架搭設作業時,應按形成基本構架單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進行搭設,矩形周邊腳手架宜從其中的乙個角部開始向兩個方向延伸搭設。確保已搭部分穩定。

門式腳手架以及其他縱向豎立面剛度較差的腳手架,在連牆點設定層宜加設縱向水平長橫桿與聯接件聯接。

7、搭設作業,應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護和保護好作業現場人員的安全:

(1)在架上作業人員應穿防滑鞋和佩帶好安全帶,保證作業的安全。腳下應鋪設一定數量的腳手板,並應鋪設平穩,且不得有探頭板。當暫時無法鋪設落腳板時,用於落腳或抓握、把(夾)持的桿件應為穩定的構架部分,著力點與構架節點的水平距離應不大於0.

8 m,垂直距離應不大於1.5 m,位於立桿接頭之上的自由立桿(尚未與水平杆聯接者)不得用做把持杆。

(2)架上作業人員應作好分工和配合,傳遞桿件應掌握好重心,平穩傳遞。不要用力過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桿件失衡。對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互相詢問並確認後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3)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袋,工具用後裝於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傷人。

(4)架設材料要隨上隨用,以免上落不當時掉落。

(5)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應全部清理,不要存留在架子上,而且一定要形成穩定的構架,不能形成穩定構架的部分應採取臨時撐拉措施予以加固。

(6)在搭設作業進行中,地上的配合人員應避開可能落物的區域。

8、架上作業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1)作業前應注意檢查作業環境是否可靠,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齊全有效,確認無誤後方可作業。

(2)作業時應注意隨時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上規整清潔,不要亂放材料、工具,以免影響作業的安全和發生掉物傷人。

(3)在進行撬、拉、推等操作時,要注意採取正確的姿勢,站穩腳跟,或一手把持在穩固的結構和支援物上,以免用力過猛身體失去平衡或把東西甩出。在腳手架上拆除模板時,應採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拆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

(4)當架面高度不夠、需要墊高時,一定要採取穩定可靠的墊高方法,且墊高不要超過50 cm;超過50cm時,應按搭設規定伸高鋪層板。在公升高作業面時,應相應加高防護設施。

(5)在架面上運送材料經過正在作業的人員時,要及時發出「請注意」「請讓一讓」的訊號。材料要輕擱穩放,不許採用傾倒、猛磕或其他匆忙卸料方式。

(6)嚴禁在架面上打鬧戲耍、退著行走和跨坐在外防護橫桿上休息。不要在架面上搶行、跑跳,相互避讓時應注意身體不要失衡。

9、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要鋪鐵皮接著火星或移去易燃物,以防火星點著易燃物,並應有防火措施。一旦著火時,及時予以撲滅。

10、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運送杆配件應盡量利用垂直運輸設施或懸掛滑輪提公升,並綁紮牢固。盡量避免或減少用人工層層傳遞。

(2)搭設過程中必要的1~2步架的上下外,作業人員不得攀緣腳手架上下,應走房屋樓梯或另設安全人梯。

(3)在搭設腳手架時,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架設材料。

(4)作業人員要服從統一指揮,不得自行其是。

11、鋼管腳手架的高度超過四周建築物或在雷暴較多的地區施工時,應安設防雷裝置。其接地電阻應不大於4ω。

12、在架上作業應按規範或設計規定的荷載使用,嚴禁超載。並應遵守如下要求:

(1)作業面上的荷載,包括腳手板、人員、工具和材料,當施工組織設計無規定時,應規範的規定值來控制,即結構腳手架不超過3kn/m2;裝修腳手架不超過2 kn/m2;維護腳手架不超過1 kn/m2。

(2)腳手架的鋪腳手板層和同時作業層的數量不得超過規定。

(3)垂直運輸設施(如物料提公升架等)與腳手架之間的轉運平台的鋪板層數和荷載控制應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執行,不得任意增加鋪板層的數量和在轉運平台上超載堆放材料。

(4)架面荷載應力求均勻分布,避免荷載集中於一側。

(5)過梁等牆體構件要隨運隨裝,不得存放在腳手架上。

(6)較重的施工裝置(如電焊機等)不得放置在腳手架上。嚴禁將模板支撐、纜風繩、幫浦送混凝土及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及任意懸掛起重裝置。

13、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拆除基本結構桿件和連牆件,因作業的需要必須拆除某些桿件和連牆點時,必須取得施工主管和技術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後方可拆除。

14、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未有設定或設定不符合要求時,必須補設或改善後,才能上架進行作業。

15、腳手架拆除作業前,應制定詳細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參加作業全體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在統一指揮下,按照確定的方案進行拆除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1)一定要按照先上後下、先外後裡、先架面材料後構架材料、先輔件後結構件和先結構件後牆件的順序、一件一件的鬆開聯結、取出並隨即吊下(或集中到毗鄰的未拆的架面上,扎捆後吊下)。

(2)拆卸腳手板、桿件、門架及其他較長、較重、有兩端聯結的部件時,必須要有兩人或多人一組進行。禁止單人進行拆卸作業,防止把持桿件不穩、失衡而發生事故。拆除水平桿件時,鬆開聯結後,水平託持取下。

拆除立桿時,在把穩上端後,再鬆開下端聯結取下。

(3)多人或多組進行拆卸作業時,應加強指揮,並相互詢問和協調作業步驟,嚴禁不按程式進行的任意拆卸。

(4)因拆除上部或一側的附牆拉結而使架子不穩時,應加設臨時撐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動影響作業安全。

(5)拆卸現場應有可靠的安全圍護,並設專人看管,嚴禁非作業人員進入拆卸作業區內。

(6)嚴禁將拆卸下的杆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拋擲。已吊至地面的架設材料應隨時運出拆卸區域,保持現場文明。

腳手架搭設使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神東電力店塔發電公司所屬各部門生產現場腳手架的搭設和使用管理工作,保證使用過程中的人員和裝置安全,根據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熱力和機械部分 和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 火力發電廠 等法規,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店塔發電公司範圍內的裝置檢修 維護 除錯,小型基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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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手架搭設拆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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