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及混凝土檢測試驗監理實施細則

2022-09-08 05:03:02 字數 4809 閱讀 7155

岳池縣2023年度抗旱應急水源工程

四川騰公升建設工程專案管理****

岳池縣2023年度抗旱應急水源工程監理部

1 總則 2

2 工程原材料進場驗收質量控制 3

3 混凝土配合比的設計及試驗 4

4 混凝土拌和生產過程中的試驗檢測監理 5

1.1本細則適用於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生產檢測試驗工作。

1.2本細則依據下列檔案編制:

⑴工程施工合同檔案、質量監理合同檔案;

⑵《水工混凝土施工規範(sl-2012)》;

⑶《水工混凝土試驗規程(sl352-2006)》;

⑷《水工混凝土摻粉煤灰混凝土技術規範(dl/t5055-2007)》;

⑸《水工混凝土外加劑技術規程(dl/t5100-2014)》;

⑹《混凝土拌合用水標準(jgj63-2006)》;

⑺《混凝土質量控制標準(gb50164-2011)》;

⑻《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04-2002)》;

⑼《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t_50107-2010)》;

⑽《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2-2006)》;

⑾《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3-2006)》;

⑿《回彈法評定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jgj23-2011)》;

⒀設計技術要求及其他有關規程規範。

1.3承建單位對本工程的原材料及中間產品的檢測試驗工作由承建單位的工地實驗室自行完成;監理部對原材料及中間產品進行的抽樣檢測送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試驗,按照規範要求數量的10~20%獨立抽檢。

1.4承建單位應於工程開工前,提交乙份滿足工程需要的完整的現場試驗室設定計畫報監理部和業主單位審批,其內容包括現場實驗室資質、試驗裝置及檢定情況、試驗專案、試驗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等情況。

1.5凡用於永久工程的原材料(業主**的除外),承建單位應在採購前將擬選生產廠家和產品的有關資料報送監理部,經審批後方可採購。

1.6承建單位對原材料應嚴格按規範、標準和合同要求、按檢測內容和檢測頻率及時取樣送交實驗室檢測,並將檢測結果進行整理分析,試驗結果以月報形式報送監理審核。

1.7本細則未盡部分參照合同檔案技術條款及有關規程、規範。

建立進場原材料質量報批和監理認證制。承建單位應按進場材料報驗單填報,並附上廠家質量證明、出廠檢驗單和試驗室抽檢試驗報告(水泥按3天強度報批)報送監理,經監理認證並核定該批材料的審批號後返回乙份,承建單位在收件後方準出庫,並要求在發料憑證上註明審批號,以便監理驗收及質量跟蹤。

2.1水泥、礦碴微粉

水泥、礦碴微粉由業主人統一**,運到工地的每批水泥都應附出廠檢驗合格證,承建單位按每200~400t同品種、同標號的水泥為一批進行抽檢(不足也為一批),樣品重量不應少於14kg,並分為二等份,乙份用於自行試驗,另乙份密封儲存三個月。

水泥檢測內容應包括強度、凝結時間、安定性、水化熱(中、低熱水泥),必要時應增做:比重、細度、含鹼量、三氧化硫、氧化鎂等專案的檢測。

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建單位進行指定取樣、增加取樣數、或自行取樣複檢。

2.2粉煤灰

粉煤灰由承包單位自行採購,每批粉煤灰都應附有出廠檢驗合格證,承建單位應按同品種的粉煤灰每200t為一批(不足200t也作為一批)進行取樣檢驗,樣品重量10~15kg左右,分成二等分,乙份用於自行試驗,另乙份需密封儲存半年。粉煤灰檢測內容包括:細度、燒失量、需水量比,含水量、三氧化硫,必要時應增做比重、容重、含鹼量等專案檢測。

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建單位進行指定取樣、增加取樣數、或自行取樣複檢。

2.3外加劑

承建單位在使用外加劑前必須將每一種外加劑的名稱、**、樣品及提供鑑定外加劑品質的其他資料,以及參量試驗成果報告提交監理,徵得同意後方可實施。運到工地的外加劑都應附有檢驗合格證和出廠檢驗單,承建單位應按減水劑每5t為一取樣單位,引氣劑每0.2t為一取樣單位,取樣、檢驗。

樣品同樣分為二等份,另乙份密封儲存半年。外加劑檢測內容包括:固形物含量、溶液ph值、減水率、緩凝時間、強度比、泌水率、密度(液態外加劑)、必要時增做氯離子含量、泡沫效能、表面張力、溶解性、還原糖份(木鈣減水劑)、硫酸鈉含量(早強劑)。

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建單位進行指定取樣、增加取樣數、或自行取樣複檢。

2.4粗細骨料

粗細骨料由承包單位自行採購,用於本工程的砂石料,承建單位必須出具由承建單位試驗室出具的檢驗合格證。細骨料以400m3或600t為乙個取樣、報批單位,檢測專案包括顆粒級配、細度模數、含水率。細骨料全指標檢測每月進行1~2次。

粗骨料以2000t(碎石)為乙個取樣、報批單位,檢測專案包括顆粒級配、超遜徑、針、片狀顆粒含量。粗骨料全指標檢測每月進行1~2次。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建單位進行指定取樣、增加取樣數、或自行取樣複檢。

2.5施工用水

混凝土拌和及養護用水應符合水質標準要求,並每季度檢測一次,在水源改變或對水質有懷疑時,應隨時進行檢驗。

2.6鋼筋和鋼絞線

熱軋鋼筋驗收檢測內容包括外觀檢查、屈服點、極限抗拉強度、伸長率、冷彎試驗等檢測,並以同一牌號、同一爐(批)號、同一截面尺寸的鋼筋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於60t,不足者也作一取樣單位。對鋼號不明的鋼筋進行試驗,其抽樣數量不得少於6組。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的必檢專案為:

外觀檢查、破壞強度、伸長率、鬆弛試驗、彈性模量。每批以同一牌號、同一規格、同一生產工藝,重量不大於60t為一取樣單位,不足者也視作一取樣單位。每批中選取3盤進行外觀檢查與力學效能檢驗。

2.7止水銅片

止水銅片,由承包單位自行採購,每批都應附有出廠檢驗合格證,驗收檢測內容包括抗拉強度、延伸率、化學成分、雜質含量等,同品種以每批次為乙個取樣單位。

3.1各種型別結構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須通過試驗選定,其試驗方法應按《水工混凝土試驗規程》有關規定執行。混凝土配合比至少應具有7天、28天或可能更長齡期的試驗或推算資料。

3.2混凝土配合比試驗前28天,承建單位應將各種配合比試驗的配料及其拌合、製模和養護等配合比試驗計畫一式四份報送監理部。

3.3在混凝土配合比試驗前至少72h承建單位應書面通知監理工程師,以使得在材料取樣、試驗、試驗室配料與混凝土拌和、取樣、製模、養護及所有齡期測試時監理工程師可以趕到現場。

3.4承建單位必須使用現場原材料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與試驗,確定混凝土單位用水量、砂率、外加劑用量。試驗所使用的原材料,應事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審核認可。

3.5經試驗確定的施工配合比,其各項效能指標必須滿足設計要求。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及試驗成果報告,應在混凝土澆築前28天前報監理工程師審批,未經審批的配合比不得使用。

3.6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需改變監理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須重新得到監理部的批准。

4.1原材料的試驗檢測監理

所有用於混凝土生產的各種原材料都須驗收合格,未經驗收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於混凝土拌和生產。承建單位應在混凝土拌和生產過程中,對正在使用的各種原材料進行質控檢測(拌和樓取樣)。一方面防止不合格材料或因倉儲、轉運不當而變質的材料進入混凝土拌和生產,另一方面可及時掌握材料質量的波動情況,為混凝土配料調整提供依據。

⑴水泥:每天檢查一次,防止水泥受潮;

⑵粉煤灰:粉煤灰的細度和需水量比每天檢測1~2次,粉煤灰的表觀密度、燒失量和水泥淨漿流動度每2天檢測1次;

⑶細骨科:砂的含水量每班檢測2次,細度模數每班檢測1次,砂的全面檢驗每月進行l~2次;

⑷粗骨料:按不同粒徑規格每班檢測2次含水量、l次超遜徑和1次含泥量,粗骨料的全面檢驗每月進行1~2次;

⑸外加劑溶液的配置與檢測:在配置外加劑溶液正式生產前應進行外加劑溶液配置工藝性試驗,檢測外加劑溶液配置的均勻性。每次外加劑溶液配製時,承建單位的試驗人員應在現場檢查材料的稱量及配製方法是否正確,溶液配製完後應檢測液體的密度(減水劑)或液體表面張力(引氣劑),符合要求的外加劑溶液才允許用於混凝土拌和生產。

減水劑溶液按每班1次抽樣檢測液體密度和水泥淨漿流動度,引氣劑溶液按每班1次抽樣檢測表面張力和泡沫效能;

⑹衡器每週進行一次計量校驗,有異常情況隨時複檢,計量允許偏差控制在:水泥、粉煤灰、水、外加劑溶液為±1%,粗細骨料為±2%;

⑺在混凝土拌和生產過程中,承建單位試驗人員應按上述要求進行原材料的取樣檢測,必要時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增加取樣數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樣,並旁站試驗檢測全過程。同時,監理工程師也應按一定的比例進行獨立取樣檢測。

4.2混凝土拌和及拌和物的試驗檢測監理

⑴在混凝土拌和系統試執行時應進行混凝土拌和均勻性試驗,以選擇混凝土拌和引數(投料順序、拌和時間、拌和容量等);

⑵承建單位對混凝土實際配料情況應每班檢查2~4次,對照混凝土配料單檢查並記錄應配量和實配量;

⑶混凝土淨拌和時間應每班檢查2次;

⑷出機口混凝土坍落度應每2小時檢測1次,同時檢查出機口混凝土溫度、氣溫、拌和用水溫度,對有溫控要求的混凝土倉面每2小時檢測1次混凝土溫度;

⑸對引氣的混凝土,應每2小時檢測1次含氣量;

⑹施工縫鋪築用砂漿應按每澆築塊檢測1次稠度與含氣量;

⑺混凝土質控人員每班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內容包括該班所有的檢測成果、因砂石骨料含水量變化而引起的加水量調整情況、氣溫、混凝土澆築部位、標號、本班混凝土生產方量及質量事故等;

⑻在混凝土拌製生產過程中,承建單位試驗人員應按上述要求進行混凝土拌和物的取樣檢測,必要時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增加取樣數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樣,並旁站試驗檢測過程。同時,監理工程師也按一定的比例進行獨立取樣檢測。

4.3混凝上試件成型與硬化混凝土物理力學效能檢測監理

承建單位的混凝土試件應按隨機取樣方式取料成型,應以機口取樣為主。倉面取樣為輔(倉面取樣數量不應少於機口取樣數量的10),試件成型的同時應檢測混凝土拌和物效能。試件養護到達規定齡期時應及時進行各項效能檢測,並要求有兩人以上進行試驗、資料校核與記錄。

⑴大體積混凝土28天齡期按同標號、同配合比每班或每500m、非大體積混凝土每100m(不足也應成型)成型抗壓強度試件各一組,必要時進行半小時快速測強,抗滲檢驗試件每500m~1000m成型一組,抗凍檢驗試件每1000~3000m成型一組,不足以上數量者也應取樣一組;

原材料及混凝土檢測試驗監理實施細則

1 總則 1.1本細則適用於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生產檢測試驗工作。1.2本細則依據下列檔案編制 工程施工合同檔案 質量監理合同檔案 水工混凝土施工規範 dl t5144 2001 水工混凝土試驗規程 sl352 2006 水工混凝土摻粉煤灰混凝土技術規範 dl t5055 1996 水工混凝土外加劑技...

原材料及混凝土檢測試驗監理實施細則

1 總則 1.1本細則適用於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生產檢測試驗工作。1.2本細則依據下列檔案編制 工程施工合同檔案 質量監理合同檔案 水工混凝土施工規範 dl t5144 2001 水工混凝土試驗規程 sl352 2006 水工混凝土摻粉煤灰混凝土技術規範 dl t5055 2007 水工混凝土外加劑技...

5原材料及試件試驗

第一節見證取樣和送檢的程式及有關規定 1 見證取樣和送檢是指在建設單位或工程監理單位人員的見證下,由施工單位的現場試驗人員按規定對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的材料在現場取樣 製作試件,並送至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檢測試驗。2 取樣人員應在試件或其包裝上作出標識 封志,並製作見證記錄。3 見證人員應將見證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