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情形

2022-08-30 10:15:02 字數 785 閱讀 4974

核心內容:房東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一般來說,房東和承租人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雙方是不能隨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但是,在符合我國《合同法》規定的情形下,作為出租人是有權在房屋租賃合同到期以前解除合同的。

房東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形可以分為以下兩大類:

一、約定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雙方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提前在合同中約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或者是雙方在履行合同規定的過程中形成約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麼在這兩種情況下,當發生了雙方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時,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在以下情形發生時,無論當事人雙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約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了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積或全部毀損,比如因雷擊而發生大火,燒毀房屋,在這一情況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沒有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質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質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轉租房屋的。承租人沒有通過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承租人沒有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還不支付的,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5、雙方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雙方對房屋的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要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法定解除情形

2 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這是指一方當事人通過自己的行為,讓對方當事人有確切的證據預見到,其在履行期限屆滿時將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主要義務,例如,出賣人通過訂立買賣合同將某一特定物轉讓給甲后,又與乙訂立買賣合同將同一標的物再行轉讓,出賣人雖然沒有明確通知甲不履行合同義務,但其以自己的行為已經表明...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

篇一 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 提前終止 租賃協議 協議書 甲方 原出租方 乙方 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2006年6月21日簽訂了 租賃協議 約定由甲方將位於貴崑路709號 原阿拉鄉阿拉村寶恩儲貨場 房屋及場地整體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時間從200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1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

租房合同解除協議A

合同編號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解除協議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鑑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xx房屋租賃合同 以下簡稱 租賃合同 及 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 以下簡稱 補充協議 甲方將坐落於給乙方作 之用。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