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與簽證的區別

2022-08-22 00:12:05 字數 613 閱讀 1381

(二)工程簽證的涵義及內容

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簽證,主要是指施工企業就施工圖紙、設計變更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施工圖預算或預算定額取費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實際發生費用的施工內容所辦理的簽證,如由於施工條件的變化或無法遇見的情況所引起工程量的變化。

1、由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材料、場地、裝置資料等造成施工企業的停工、窩工損失。

2、由於建設單位原因決定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等造成施工企業的停工、窩工、返工而發生的倒運、人員和機具的調遷等損失。

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由建設單位造成的停水停電,造成工程不能順利進行,且時間較長,施工企業又無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4、在技措、技改中,(技改是指技術改造;技措是指技術措施、施工規程、操作規程等) 常遇到在施工過程中由於工作面過於狹小、作業超過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機具方可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施工企業在發生時應及時將現場實際條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設單位,並在徵得建設單位同意後實施,此時施工企業應辦理工程簽證。

5、對於檢修、維修工程、零星維修專案大都沒有正規的施工圖紙,往往在檢修前由施工企業提出一套檢修方案,檢修完畢後辦理工程簽證,然後依據工程簽證辦理工程結算。此時工程簽證工作尤其重要,直接關係到檢修結算工作的順利進行。

工程變更 工程簽證 工程洽商的區別

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業就施工圖紙 設計變更所確定的工程內容以外,施工圖預算或預算定額取費中未包含的,而施工中又實際發生費用的施工內容所辦理的書面說明。工程洽商是施工設計圖紙的補充,與施工圖紙有同等重要作用。工程洽商,就是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洽談商量,參建各方就專案實施過程中的未盡事宜,提出洽談商量。...

合同變更與工程變更的區別

建設工程合同中一般都會約定有 變更 條款,在大多數文字中,相對於承包人,發包人有所謂的 設計變更權 那麼,前述約定是否適用於建設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所有變更?舉例來說,在未取得承包人同意的情況下,發包人是否有權將原合同的100 承包範圍通過變更程式,僅留剩餘10 的工程內容交由原承包人承接?為解答上...

合同變更與工程變更的區別

建設工程合同中一般都會約定有 變更 條款,在大多數文字中,相對於承包人,發包人有所謂的 設計變更權 那麼,前述約定是否適用於建設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所有變更?舉例來說,在未取得承包人同意的情況下,發包人是否有權將原合同的100 承包範圍通過變更程式,僅留剩餘10 的工程內容交由原承包人承接?為解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