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規定

2022-08-20 20:00:02 字數 4291 閱讀 9368

附件: 工程施工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提高專案生產管理水平,保證施工過程中安全文明施工及建築產品質量,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遵守本行業法律、法規和現行的相關規範、標準等的前提下,特對施工總承包單位制定本規程。

一、施工管理體系

1、施工單位專案班子

(1)施工單位專案經理是施工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臨現場指揮。未經建設、監理批准,若每月超過五個法定工作日不在現場或有不參加現場工程例會,將按1000元/天(次)處罰;施工單位主要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責任工長、安全工程師、安裝主管、分包負責人、主管資料員)不參加現場工程例會,將按500元/(人次)處罰。

(2)施工專案管理人員配備不足或達不到相應的工作職責要求,經建設、監理檢查和考核(結合每月對現場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檢查結果),要求補充相應管理人員或更換不合格人員。若在七個日曆天內未執行,將按500元/人·天處罰。若及時更換或補充相關人員且下一節點和總節點三大控制(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滿足業主約定要求,此筆處罰將如數返還施工單位。

2、施工專案技術管理

在工程開工一周內(建設單位單項專業分包單位必須在該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將專案管理體系(包括技術、質量、安全、進度、材料、勞動力組織、文明施工等)書面報建設、監理單位專案部。根據建設單位、監理的審查意見,對其進行必要的補充和完善。違反本條規定處罰400~800元。

(1)技術管理體系必須以施工單位總工程師為技術管理體系的第一責任人,整合公司的相關部門及專案技術管理部門,形成乙個自公司到專案的完整的體系。不應採用專案的單一技術管理體系或者以包代管的模式。

(2)專案技術管理體系必須具備有效的資質證書,並於開工前報建設、監理單位專案部審查。對於專案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並必須配置各專業技術負責人(可以兼職)。

(3)對於技術管理體系不健全,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多次要求而沒有改變,不能滿足工程技術管理需要的專案組,建設單位有權要求其撤換。對於施工單位技術素質差、責任心不強,不能保證工程工期和施工質量的施工班組及不稱職的施工管理人員,建設單位有權要求撤換,並限期離開施工現場。若在規定期限內相關人員未撤出專案施工現場,按500元/人·天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在施工過程中,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定的專案管理體系和定崗人員不得隨意變動;若因工作原因確須變更,須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批,並作好工作交移。若工作交移不到位離崗者,施工單位對造成的損失付全部責任,同時將對施工單位按200元/人·次處罰。

(5)分部(子分部)和重要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未按本專案相關設計檔案、行業要求進行施工技術交底而擅自施工,或已做施工技術交底但無交底記錄(含偽造交底記錄),每發生一項對施工單位處以500元/項·次罰款,施工單位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6)分部(子分部)和重要分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未編制施工方案或有專項施工方案而不按其執行者,該部分的技術措施費在竣工結算時扣除,同時施工單位必須對其質量負全責。

(7)工程檔案資料必須同工程施工進度同步,若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組織檢查,發現未滿足要求,施工單位必須立即在限期內整改合格,若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合格,影響到重要分部驗收者,施工單位將承擔一切損失,並按500元/次處罰。

(8)若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使用建設部、市建委在建設領域禁止、限制的落後技術和產品,施工單位除承擔合同相關違約責任及處罰,並承擔返工和相關責任及損失(含建設單位損失)。

二、技術核定

1、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因設計圖紙有差錯或與實際情況不符,施工條件及工藝、材料型別及數量不能滿足設計要求以及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等原因需對施工圖紙進行修改,施工單位應在施工前不少於7個工作日書面提交建設單位。

2、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圖紙不理解或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反映、諮詢,取得核實後應知會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對於施工圖中有專業間矛盾、尺寸差錯、圖紙不符、功能性問題、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範等應發現的問題,施工單位應在工序開始前及時提出,不能隱瞞不報,或推委為按圖施工,否則追究施工單位其不作為責任,除無條件整改外,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1、在專案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圖紙、地質勘察報告、現場實際情況以及該專案招投標相關資料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報送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部(子分部)在開工前報送專項施工方案。對於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施工單位必須經過內部審核,簽章齊全。若不能及時提交,對該項目的專案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分別處罰1000元;若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無針對性,除處罰外,將退回重新編制。

2、施工單位對於建設、監理單位對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見和要求必須及時作出書面答覆和修正。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實施,特別是施工工藝、資源配置必須按其實施,否則建設單位將不給予相應的機械、措施等費用,同時建設單位有權停工整頓。

3、施工單位對所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負責,不得因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批而推脫責任。若因施工單位對所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的缺陷而造成的損失,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四、質量管理

1、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各級質量責任制,並書面報送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將分包單位的質量管理納入總包質量管理體系。

2、施工單位應明確工程質量目標,並有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專案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含分包),總包必須組織由專案技術負責人、工長、班組長、技術工人參加的交底和培訓。監理部各分管專監、監理員必須參加,並對相關培訓情況進行監督,且須留實時影像資料作為交底和培訓記錄中的一部分。培訓內容及效果不佳的必須重新組織培訓。

3、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嚴格的「三檢」制度,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保證建設、監理一次驗收合格。若經建設、監理或質監站複查,發現任何分項工程未能達到或符合gb50300-2001及有關施工驗收規範、標準的規定,或者不符合相關設計檔案要求,除返工整改合格外,還將按500元/次處罰。

4、各分項工程先進行樣板施工,待樣板經監理、建設單位確認後方能展開大面積施工。施工現場樣板集中展示區設定在施工主通道側,樣板設定應在總包單位進場兩個月內。同時對樣板區展示的內容(如:

模板安裝加固做法、鋼筋安裝綁紮做法、砌體做法、構造柱做法、砂漿甩毛做法、分層抹灰做法、、灰餅做法防水層做法、窗台做法、外牆飾面做法等)均需要設牌標識。

5、嚴格執行工序報驗制度。施工單位必須在每道工序自檢合格後,書面報請建設、監理驗收,經簽字認可後方能進行下道工序。若有違反,建設單位將責令施工單位無條件返工或進行專項檢測,施工單位同時承擔由此相關的全部費用。

6、施工單位工程質量不合格、偷工減料或對工程弄虛作假,建設單位將要求停工整頓,並按第7條中質量管理違約的規定向建設單位支付違約金。

7、質量管理違約規定:

8、施工工作面出現異常,經建設、監理提出後,施工單位未採取整改措施和措施不力,將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或影響惡劣時應停工整頓。

9、竣工交驗前施工單位會同監理對每個房間的層高、進深、開間、房間對角線、陰陽角、踢腳、牆面平整度等專案進行全面實測。若有不符合相關要求者,施工單位應在7天內整改並達到相關要求;否則按50元/處·項處罰,同時須繼續整改直至合格。

五、安全生產

1、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令和規範、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須按國家、行業相關規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各種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並經過建設、監理審批簽字。現場必須嚴格按照經審批的方案組織施工。

3、須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必須保持完好狀態。堅持保養制度,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4 、在施工現場必須設定明顯的安全生產標語、標牌,危險區、主要通道口都須有警示牌。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定封閉式維護設施作業,並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5、在銷售現場、施工現場等危險場所搭設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在易燃易爆、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施工之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保護措施,報**有關的審批並經建設、監理批准後實施。

7、應按照國家消防法規定,在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定符合規範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

8 、現場施工用電、機械裝置、腳手架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安全技術標準。

9 、發生安全事故,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進行處理。

10、應充分關注和保障所有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採取有效措施,使現場和本工程的實施保持有條不紊,以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受到威脅。

11、應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中的要求配備專職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且必須制定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施工總承包單位作為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監督、協調工作,同時對各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負監督、協調、領導工作,須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納入自身的安全管理體系中。在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對其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並對其進行交底,對於因對分包單位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處罰,自行與分包單位協調解決,建設單位保留追加處罰的權利。

夜間施工管理規定

1 目的 對工程專案在夜間施工進行規範化管理,以保證專案現場夜間施工hse管理在受控狀態下進行,特編制本規定。2 範圍 適用於 承擔的pmc專案管理服務的夜間施工管理。3 職責 3.1 施工承包商負責對夜間施工作業方案 風險評估和應急措施的編制和具體實施,並接受業主 專案組和監理組的管理。3.2 監...

夜間施工管理規定

1 目的 對工程專案在夜間施工進行規範化管理,以保證專案現場夜間施工hse管理在受控狀態下進行,特編制本規定。2 範圍 適用於天工建設清潔能源專案部承擔的質檢大樓專案管理服務的夜間施工管理。3 職責 3.1 施工承包商負責對夜間施工作業方案 風險評估和應急措施的編制和具體實施,並接受業主 專案組和監...

施工工具管理規定

施工工具管理辦法 1 目的 加強施工及專用工具領用的管理,減少工具丟失 損壞現象發生。2 管理要求 2 1 隨裝置供貨的專用工具及施工用專用工具,要設專人 專用倉庫或專用區域管理,要與普通工具嚴格區分。無論是到貨記錄還是入庫記錄均要在工具性質欄內註明 專用工具 或 施工用工具 以免混淆。2 2 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