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

2022-08-19 20:27:03 字數 5081 閱讀 3688

針對目前公司各區域工程施工質量標準各不相同,工程實體質量相對較低且出現了重大質量事故,專案管理對地基與基礎工程的認知度不夠深的情況,為加強工程質量管理,防止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提高我公司工程實體質量水平,總公司工程管理部特編寫此施工作業指導書,請各區域專案工程部參考實施。

本施工作業指導書彙編共計 5 項,具體如下:

1、地基工程

2、樁基礎工程

3、土方工程

4、基坑工程

地基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

主要包括:1、灰土地基

2、砂和砂石地基

3、強夯地基

4、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

5、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

6、砂樁地基

7、天然地基

地基工程總體要求:

1、地基施工應具備下列資料:

a、 岩土工程勘察資料

b、 臨近建築物和地下設施型別、分布及結構質量情況。

c、 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要求及標準,檢驗手段。

2、砂、石子、水泥、鋼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質量、檢驗專案、批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地基施工結束,宜在乙個間歇期後,進行質量驗收,間歇期由設計確定。

3、 對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強夯地基、其竣工後的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的標準。

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應少於3 點,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應有1 點,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 至少應有1 點。每一獨立基礎下至少應有1 點,基槽每20 延公尺應有1 點。

4、 對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其承載力檢驗,數量為總數的0.5%~1%,但不應少於3 處。有單樁強度檢驗要求時,數量為總數的0.

5%~1%,但不應少於3 根。

一、灰土地基工程

1.1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當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時)等材料及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灰土應攪拌均勻。

1.2 施工過程中應檢查分層鋪設的厚度、分段施工時上下兩層的搭接長度、夯實時加水量、夯壓遍數、壓實係數。

1.3施工結束後,應檢驗灰土地基的承載力。

1.4灰土地基的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下表規定:

二、砂和砂石地基工程

2.1砂、石等原材料質量、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砂、石應攪拌均勻。

2 .2施工過程中必須檢查分層厚度、分段施工時搭接部分的壓實情況、加水量壓實遍數、壓實係數。

2.3施工結束後,應檢驗砂石地基的承載力。

2.4砂和砂石地基的質量驗收標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三、強夯地基工程

3.1施工前應檢查夯錘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設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質。

3.2施工中應檢查落距、夯擊遍數、夯點位置、夯擊範圍。

3.3施工結束後,檢查被夯地基的強度並進行承載力檢驗

3.4強夯地基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四、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工程

4.1水泥及夯實用土料的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4.2施工中應檢查孔位、孔深、孔徑、水泥和土的配比、混合料含水量等。

4.3施工結束後,應對樁體質量及復合地基承載力做檢驗,褥墊層應檢查其夯填度。

4.4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五、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工程

5.1施工前應對土及灰土的質量、樁孔放樣位置等做檢查。

5.2施工中應對樁孔直徑、樁孔深度、夯擊次數、填料的含水量等做檢查。

5.3施工結束後,應檢驗成樁的質量及地基承載力。

5.4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六、砂樁地基

6.1施工前應檢查砂料的含泥量及有機質含量、樣樁的位置等。

6.2施工中檢查每根砂樁的樁位、灌砂量、標高、垂直度等。

6.3施工結束後,應檢驗被加固地基的強度或承載力。

6.4砂樁地基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七、天然地基

7.1 基槽開挖後,應檢驗下列內容:

(1) 核對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標高;

(2) 核對基坑土質和地下水情況;

(3) 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體及地下埋設物的位置、深度、性狀。

7.2 在進行直接觀察時,可用袖珍式貫入儀作為輔助手段。

7.3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在基坑底普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

1 持力層明顯不均勻;

2 淺部有軟弱下臥層;

3 有淺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觀察難以發現時;

4 勘察報告或設計檔案規定應進行輕型動力觸探時。

7.4 採用輕型動力觸探進行基槽檢驗時,檢驗深度及間距按下錶執行:

7.5 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

1 基坑不深處有承壓水層,觸探可造成冒水湧砂時;

2 持力層為礫石層或卵石層,且其厚度符合設計要求時。

7.6 基槽檢驗應填寫驗槽記錄或檢驗報告。

樁基礎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

主要包括:1、靜力壓樁

2、先張法預應力管樁

3、混凝土預製樁

4、鋼樁

5、混凝土灌注樁

樁基施工的總體要求;

樁位的放樣允許偏差如下:

群樁20mm;

單排樁10mm。

樁基工程的樁位驗收,除設計有規定外,應按下述要求進行:

1 、當樁頂設計標高與施工場地標高相同時,或樁基施工結束後,有可能對樁位進行檢查時,樁基工程的驗收應在施工結束後進行。

2、 當樁頂設計標高低於施工場地標高,送樁後無法對樁位進行檢查時,對打入樁可在每根樁樁頂沉至場地標高時,進行中間驗收,待全部樁施工結束,承臺或底板開挖到設計標高後,再做最終驗收。對灌注樁可對護筒位置做中間驗收。

3、 打(壓)入樁(預製混凝土方樁、先張法預應力管樁、鋼樁)的樁位偏差,必須符合下表的規定。斜樁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於傾斜角正切值的15%(傾斜角系樁的縱向中心線與鉛垂線間夾角)。

4、 灌注樁的樁位偏差必須符合下表的規定,樁頂標高至少要比設計標高高出0.5m,樁底清孔質量按不同的成樁工藝有不同的要求,應按本章的各節要求執行。每澆注50m3 必須有1 組試件,小於50m3 的樁,每根樁必須有1 組試件。

5、 工程樁應進行承載力檢驗。對於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複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應採用靜載荷試驗的方法進行檢驗,檢驗樁數不應少於總數的1%,且不應少於3 根,當總樁數少於50 根時,不應少於2 根。

6、 樁身質量應進行檢驗。對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複雜,成檢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抽檢數量不應少於總數的30%,且不應少於20 根;其他樁基工程的抽檢數量不應少於總數的20%,且不應少於10 根;對混凝土預製樁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終孔後經過核驗的灌注樁,檢驗數量不應少於總樁數的10%,且不得少於10 根。每個柱子承台下不得少於1 根。

7、 對砂、石子、鋼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質量、檢驗專案、批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

8、 除第5、6 條規定的主控專案外,其他主控專案應全部檢查,對一般專案,除已明確規定外,其他可按20%抽查,但混凝土灌注樁應全部檢查。

一、靜力壓樁

1.1靜力壓樁包括錨桿靜壓樁及其他各種非衝擊力沉樁。

1.2 施工前應對成品樁(錨桿靜壓成品樁一般均由工廠製造,運至現場堆放)做外觀及強度檢驗,接樁用焊條或半成品硫磺膠泥應有產品合格證書,或送有關部門檢驗,壓樁用壓力表、錨桿規格及質量也應進行檢查。硫磺膠泥半成品應每100kg 做一組試件(3 件)。

1.3 壓樁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樁垂直度、接樁間歇時間、樁的連線質量及壓入深度。重要工程應對電焊接樁的接頭做10%的探傷檢查。對承受反力的結構應加強觀測。

1.4 施工結束後,應做樁的承載力及樁體質量檢驗。

1.5 錨桿靜壓樁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二、先張法預應力管樁

2.1施工前應檢查進入現場的成品樁,接樁用電焊條等產品質量。

2.2 施工過程中應檢查樁的貫入情況、樁頂完整狀況、電焊接樁質量、樁體垂直度、電焊後的停歇時間。重要工程應對電焊接頭做10%的焊縫探傷檢查

2.3 施工結束後,應做承載力檢驗及樁體質量檢驗。

2.4 先張法預應力管樁的質量檢驗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三、混凝土預製樁

3.1樁在現場預製時,應對原材料、鋼筋骨架、混凝土強度進行檢查;採用工廠生產的成品樁時,樁進場後應進行外觀及尺寸檢查。鋼筋骨架質量標準見下表:

3.2 施工中應對樁體垂直度、沉樁情況、樁頂完整狀況、接樁質量等進行檢查,對電焊接樁,重要工程應做10%的焊縫探傷檢查。

3.3 施工結束後,應對承載力及樁體質量做檢驗。

3.4 對長樁或總鎚擊數超過500 擊的鎚擊樁,應符合樁體強度及28d 齡期的兩項條件才能鎚擊。

3.5 鋼筋混凝土預製樁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下表的規定。

四、鋼樁

4.1施工前應檢查進入現場的成品鋼樁,成品樁的質量標準應符合本規範表5.5.4-1 的規定。

4.2 施工中應檢查鋼樁的垂直度、沉入過程、電焊連線質量、電焊後的停歇時間、、樁頂鎚擊後的完整狀況。電焊質量除常規檢查外,應做10%的焊縫探傷檢查。

4.3 施工結束後應做承載力檢驗。

4.4 鋼樁施工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表5.5.4-1 及表5.5.4-2 的規定

五、混凝土灌注樁

5.1施工前應對水泥、砂、石子(如現場攪拌)、鋼材等原材料進行檢查,對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的施工順序、監測手段(包括儀器、方法)也應檢查。

5.2 施工中應對成孔、清渣、放置鋼筋籠、灌注混凝土等進行全過程檢查,人工挖孔樁尚應複驗孔底持力層土(巖)性。嵌巖樁必須有樁端持力層的岩性報告。

5.3 施工結束後,應檢查混凝土強度,並應做樁體質量及承載力的檢驗。

5.4 混凝土灌注樁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表5.6.4-1、表5.6.4-2 的規定。

土方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

主要包括:土方開挖——土方回填

土方工程施工總體要求:

1 、土方工程施工前應進行挖、填方的平衡計算,綜合考慮土方運距最短、運程合理和各個工程專案的合理施工程式等,做好土方平衡調配,減少重複挖運。土方平衡調配應盡可能與城市規劃和農田水利相結合將餘土一次性運到指定棄土場,做到文明施工。

2 、當土方工程挖方較深時,施工單位應採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並避免危害周邊環境。

3 、在挖方前,應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4 、平整場地的表面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如設計無要求時,排水溝方向的坡度不應小於2‰。平整後的場地表面應逐點檢查。檢查點為每100~400m2 取1 點,但不應少於10 點;長度、寬度和邊坡均為每20m 取1 點,每邊不應少於1 點。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

單位 司 目錄1 適用範圍 1 2 作業準備 1 3 技術要求 1 4 施工程式與工藝流程 2 5 施工要求 5 6 勞動組織 7 7 材料要求 10 8裝置機具配置 10 9 質量控制與檢驗 11 10 安全環保要求 15 1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住宅建設專案工程的地基基礎的土石方開挖 基坑...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

單位 中鐵十局第八工程公司 1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用及民用建設專案工程的地基基礎的土石方開挖 基坑壁支護 井點降水 排水及不同型別基礎的施工。2 作業準備 2.1內業技術準備 在開工前組織技術人員會審施工圖紙和檔案,提出圖紙問題上報監理 甲方,請甲方組織設計單位前來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澄清有關技術問...

基礎工程施工監理作業指導書

一 施工前期準備階段工作 1 監理專案部在基礎工程施工開工前必須審核以下資料 表一 基礎工程的施工準備報審表 表二 基礎工程的挖孔樁施工控制圖 注 土質層強分化層中分化層 表三 基礎工程基本工程量統計表 二 施工過程監理 進度控制 1 根據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的進度計畫,對基礎部分施工方案中的工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