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危害作業場所雜訊應急預案

2022-08-18 01:36:02 字數 1493 閱讀 9402

一、風幫浦安全操作規程

1.裝置執行前,必須先檢查安全閥,壓力表及各閥門是否正常,防止瞬間產生高壓,爆管傷人。

2.當裝置周圍有易燃或有有毒氣體時,嚴禁開啟裝置。

3.不要讓裝置在超過其額定壓力下執行。

4.在執行中需要開啟隔音門檢查裝置時,必須事前佩戴耳罩以免傷害耳膜。

5.不要用手或**直接接觸執行中的裝置以免高溫燙傷**。

6.維修裝置時要掛「警示牌」。

7.裝置未冷卻前,嚴禁拆卸,以免高溫油或零部件燙傷**。

8.不要用壓縮空氣吹洗**和衣服,用壓縮空氣吹零件表面時要佩戴防護眼鏡。

9.嚴禁用易燃液體或四氯化碳清洗零件。

10.在油箱或油管未清理乾淨時,切勿焊接,以免發生**。

11.不要用敞開式易燃液體為燃料的光源來檢查裝置內的零部件,以免燃燒的液體飛濺出來,掉落在裝置上引**災。

12.在裝配前,必須檢查是否有零件或碎布遺留在裝置內,以免試機時發生事故。

13.試機前必須檢查各緊固螺母,防止試機時高溫油或高壓氣體傷人。

14.試機時,先啟動,如無異常聲音時,可開啟1分鐘後,再停止,檢查油標,補充到適當的油位後,方可使用,並繼續跟進,否則就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15.集氣罐應定期排油、排水,防止油水集聚發生危險造成。

16.壓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必須按期檢驗,作到持證使用。

二、雜訊傷害應急措施

1.工業雜訊衛生標準:工業雜訊衛生標準是控制雜訊危害的重要依據。

專案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雜訊容許標準90db(a)。對接觸雜訊不足8小時的工作, 雜訊標準可按接觸時間減半, 容許放寬3db(a), 但雜訊強度最大不得超過115db(a)。必須採取各種有效措施,達到標準所提的要求。

2.控制和消除雜訊源:控制和消除雜訊源是防止雜訊危害的根本措施。

應根據雜訊不同的機械採取不同的工藝方式等技術措施解決。如發電機、空氣壓縮機實行全封閉隔聲隔離處理。其他機械機具可採用工藝技術措施解決並加強維修減低由不必要的或鬆動的附件撞擊的雜訊。

3.合理規劃與設計:生產強烈雜訊的機械應與民工宿舍及居民區有一定的距離。產生噪音的機械常常伴有較強的振動, 應在機座下、地基上裝設減振裝置。

4.控制雜訊傳播和反射的技術措施

5.吸聲用多孔材料貼敷在牆壁和屋頂表面, 或製成吸聲尖劈、吸聲板裝設在牆壁和屋頂. 以吸收輻射或反射出的聲能, 達到降低雜訊的目的。

6.消聲是防止空氣動力性雜訊的主要措施, 用於風道、排氣管. 利用濾波的原理, 使聲波在傳播途中改變方向或形態, 或在消聲器內裝設吸聲材料, 達到消耗聲能降低雜訊的目的。

7.隔聲用某些材料、結構和裝置將聲源封閉, 以達到控制噪產傳播的目的。

8.隔振為了防止通過固體傳播的振動雜訊, 應在機座下、地基上裝設減振裝置。

9.個體防護:根據具體作業環境及作業時間長短,配備個人防護用具。

10.衛生保健措施:進行就業前檢查,定期對接觸雜訊的工人進行健康檢查, 特別是聽力的檢查。

發現聽力損傷應及時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合理操作時間, 經常檢測操作場所雜訊情況, 監督檢查預防措施執**況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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