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辨識和控制

2021-03-04 02:42:25 字數 6949 閱讀 5266

重慶眾望節能安全環保諮詢****基本內容

職業病概述

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的目的

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

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的常用方法

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程式

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重點環節

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示例

1.職業病概述

1.1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職業病患者必須具備四個條件:(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

中國職業病呈現五大特點:

接觸職業病危害人數多,患病數量大;

職業病危害分布行業廣,中小企業危害嚴重;

職業病危害流動性大、危害轉移嚴重;

職業病具有隱匿性、遲發性特點,危害常被忽視;

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巨大,影響長遠。

職業病**預防:

一級預防:亦稱**預防,即從根本上消除和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止職業病的發生。一是技術措施:

以無毒、低毒物質代替有毒、高毒物質;使用遠距離操作或自動化、半自動化操作,防止有害物質跑、冒、滴、漏;加強通風、除塵、排毒措施。二是組織措施:合理組織、安排勞動過程,建立、健全勞動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衛生法規。

三是.衛生保健措施:做好就業前體格檢查,發現易感者和就業禁忌證;做好衛生宣傳、健康教育;注意平衡膳食和保健食品供給,加強鍛鍊,提高機體抵抗力。

二級預防:又稱臨床前期預防,通過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防止病損的發展。一是對職業接觸人群,開展普查、篩檢、定期健康檢查、明確診斷,及時**。

二是定期對生產環境進行監測,發現問題立即採取防制對策。

**預防:又稱臨床預防,使患者在明確診斷後,得到及時、合理的處理,防止疾病惡化及**,防止勞動能力喪失。對慢性職業病患者,通過醫學監護、預防併發症和傷殘。

通過功能性和心理****,做到病而不殘,殘而不廢,達到延長壽命的目的。

1.2職業病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1.3職業病危害因素:是職業活動中影響勞動者健康的各種危害因素的統稱。

可分為三類: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學、物理、生物因素;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生產環境中的有害因素。

1.4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是以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影響,達到保護勞動者健康目的的裝置。

1.5工程分析:是通過對建設專案的工程特徵和衛生特徵進行系統、全面的分析,了解專案所具有的工藝特點、工藝流程和衛生防護水平,為剖析專案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性質、時空分布及其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篩選主要評價因子,確定評價單元提供依據。

1.6職業病危害暴露:指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接觸某種或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過程。

1.7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在職業安全健康工作中,根據經驗或工程分析、模擬調查、工作場所監測、職業流行病學調查以及實驗室研究等方法,把建設專案或工作場所中的職業危害因素甄別出來的過程。

職業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這諸多方面中,弄清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危害因素的識別、分析與評價)是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切入點、首要任務,是開展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前提,是職業健康工作永恆的主題。也是廣大職業安全健康工作者必備的基本功。只有通過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正確識別,才能進一步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預防和控制。

2.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的目的

2.1確定危害因素的種類、**、形式或性質、分布、濃度或強度、作用條件、危害程度;

2.2分析其影響勞動者健康的方式、途徑、程度,確定健康監護指標,為職業病診斷提供依據;

2.3確定職業病危害監測指標;

2.4確定職業病危害的目標,指導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的實施;

2.5是建設專案確定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的基礎和重要環節;

2.6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2.7是職業病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也是職業健康安全監督的重要技術支撐。

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的意義:

是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的重要環節;

是用人單位依法申報職業病危害專案的直接依據;

是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的依據;

是開展健康監護工作的針對性依據;

是開展職業病診斷的先決條件;

是設定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危害警示標識的依據;

是提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的重要依據;是實施行政處罰的重要證據等。

3.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

3.1按危害因素**分類:

3.1.1.生產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

化學因素:有毒物質,生產性粉塵

物理因素:異常氣象條件(高溫、高濕、低溫);異常氣壓(高氣壓、低振動;非電離輻射(可見光、紫外光、紅外線等);電離輻射(x射線、γ射線)。

生物因素:炭疽桿菌、森林腦炎、布氏桿菌

3.1.2.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

勞動組織和制度不合理,勞動作息制度不合理;

精神(心理)性職業緊張;

勞動強度過大或生產定額不當;

個別器官或系統過度緊張(視力緊張等);

長時間不良體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3.1.3.生產環境中的有害因素

自然環境中的因素(炎熱季節的太陽輻射);

廠房建築或布局不合理(有毒、無毒工藝段安排在乙個車間)

由不合理生產過程中所致危害。不良通風、照明。

3.2按導致職業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類:2023年衛生部《職業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分為10大類,115種。

1.粉塵類;13 種

2.放射性物質類;11種

3.化學物質類;56種

4.物理因素;5種

5.生物因素;3種

6.導致職業性**病的危害因素;8種

7.導致職業性眼病的危害因素;3種

8.導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病的危害因素;3種

9.導致職業性腫瘤的危害因素8種;10其它危害因素。5種

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因素:衛生部令第 49號《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高毒物品目錄》所列化學因素(54);

石棉纖維粉塵、含游離二氧化矽10%以上粉塵;放射性因素:核設施、輻照加工裝置、加速器、放射**裝置、工業探傷機、油田測井裝置、甲級開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場所和放射性物質貯存庫等裝置或場所;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應列入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範圍的。

4.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的常用方法

4.1.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原則:

4.1.1識別要全面;

4.1.2識別、分析要主次分明,重點突出;

4.1.3評價要定性、定量相結合;同時要明確分布範圍及危險度。

4.2.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的常用方法:

4.2.1經驗法;

4.2.2檢查表法;

4.2.3工程分析法;

4.2.4調查檢測法;

4.2.5其它方法

4.2.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的常用方法:

4.2.1經驗法:

概念:是調查分析評價人員依據其掌握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借助經驗和判

斷能力,直觀地對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的方法。

適用範圍:適用於一些傳統行業中採用傳統工藝的建設專案的評價,評價人員積累的這類典型行業和工藝的職業衛生基礎資料較為豐富,可根據以往的工作經驗和原有的資料積累對此類建設專案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識別和分析。

優點:簡便、易行。

缺點:受調查人員知識、經驗和資料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出現遺漏和偏差。

4.2.2檢查表法:

概念:對設計的工廠、車間、工段、裝置、裝置、生產環節、勞動過程的相關要素以檢查表的方式進行逐項檢查,識別分析各環節可能產生或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

適用範圍:較廣。可單獨應用於一些工藝簡單的專案,也可與其它方法聯合使用,對一些工藝複雜的專案進行職業危害因素識別。

優點:通過系統的檢查,能較全面地進行識別,應用範圍廣。

缺點:通用性差,同樣受經驗等因素的影響,大專案實施起來費時長。

4.2.3工程分析法:

概念:對識別物件的生產流程、生產裝置布局、化學反應原理、原輔材料及其雜質的種類含量等進行分析,推測生產過程中固有的、潛在的、可能產生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適用範圍:

主要用於新工程、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等不易找到類似企業的專案。

4.2.4調查、檢測法:

概念:在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衛生學調查基礎上,應用取樣分析儀器對可能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鑑別分析的方法。

適用範圍:用於存在混合性、不確定性因素的專案。

優點:真實可靠,可以識別其它方法難以發現的職業危害因素。

缺點:受儀器裝置限制,耗費人力物力多、時間長。

4.2.5其它方法:

系統分析、排查法;理論推算法;健康監護結果、案例分析倒推法;文獻檢索法(相關新研究、新技術、新產品、新化學物報道資訊分析法)。模擬法

5.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分析程式

5.1.資料收集調研:

5.1.1專案建設情況與設計資料;

5.1.2生產過程涉及的原料、輔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副產品;

5.1.3生產工藝與裝置;

5.1.4化學品理化特徵與毒性特徵;

5.1.5健康監護與監測資料;

5.1.6相關評價報告。

5.2.現場調查:

5.2.1物料用量與產量,雜質含量;

5.2.2原、輔料加料口及其密閉情況;

5.2.3防護設施與管理措施;

5.2.4職業病危害因素影響範圍與作業人員接觸情況;

5.2.5搶、維修等特殊過程中職業危害情況;

5.2.6事故與應急救援情況。

5.3.工程分析:

5.3.1涉及物料;

5.3.2工藝水平、工藝過程與物料轉化;

5.3.3裝置布局與交叉影響;

5.3.4防護設施措施。

5.4.危害篩選:

5.4.1用量大、揮發性高、毒性高、危害性大;

5.4.2出現機率大、濃度或強度高;

5.4.3接觸人員多、機會多。

6.1.原輔材料:

6.1.1種類與數量;

6.1.2形態:氣體、液體、固體、氣溶膠;

6.1.3理化特性:揮發性、熔點、沸點;

6.1.4儲運、裝卸、加料、投料;

6.1.5雜質:金屬礦料、石油氣等(鉛、砷、硫、磷);

6.1.6產地:煤炭、**;

6.1.7毒性資料與質檢報告資料。

6.2.生產過程:

6.2.1生產工藝原理:條件;

6.2.2化學過程:化學反應、物料轉化;

6.2.3物理過程:壓力、溫度、機械擠壓力切割;

6.2.4物理化學過程;

6.2.5生產方式:裝置選型;

6.2.6工藝水平:密閉性、自動化程度。

6.3.產品、副產品:

6.3.1種類、數量;

6.3.2形態;

6.3.3包裝、儲運;

6.3.4廢品廢物(廢氣、廢水、廢渣);

物料平衡物料去向

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小結

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方法、程式、重點環節

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容易出現的問題:只對車間環境職業危害因素進行識別,沒有結合職工操作崗位和主要生產裝置進行識別;

忽視乙個作業崗位可能存在二個或多個職業病危害因素。如鍛壓崗位只注意了高溫,忽視了熱輻射和雜訊危害;忽視生產輔助系統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

部分用人單位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不重視,沒按相關管理部門要求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

7.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示例

7.1機械製造業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

(1)鑄造:粉塵(砂、陶土、黏土、煤粉),高溫、熱輻射,一氧化碳、甲醛、氨、氧化鋅,雜訊、振動;

(2)鍛造:高溫、熱輻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雜訊、振動;

(3)熱處理:高溫、熱輻射,高頻電磁場,氰化物蒸汽;

(4)加工:粉塵,雜訊;

(5)焊接:電焊煙塵,粉塵,氟化物、氰化物、臭氧、氫氧化物、一氧化碳、錳煙,紫外線,氫弧焊、等離子焊產生其它射線

(6)電鍍:(去油除鏽)汽油、煤油、乙醇、三氯乙烯、氫氧化鈉、鹽酸、硫酸、氰化氫、硫酸鎳;

(7)油漆:苯、甲苯、二甲苯、溶劑汽油;

7.2.木材加工業、家具製造業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

7.2.1粉塵:

木塵:(致癌性)(原條、原木、鋸材、打磨)

煤塵:(造板材、家具製造加熱提供熱源)

金屬粉塵:(金屬家具板材沖壓切割時產生)

塗層打磨:(滑石粉、碳酸鈣塵、有機溶劑)

7.2.2化學:

人造板材: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甲醛、苯酚

家具油漆: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200號汽油、正己烷

塗料: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甲基丙烯酸、氯乙烯、醋酸乙烯

有機溶劑:苯、甲苯、二甲苯、汽油、酯類、苯酚、醛、丙酮、胺、鉛

7.2.3物理:雜訊、振動、高溫、電磁場(高頻介質加熱、高頻感應加熱、微波加熱)(材

料乾燥、塗層乾燥、熱壓膠和、材料封邊、熱合處理)

7.3.紡織、服裝、皮鞋、箱包製造業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

(1)紡織:粉塵,高溫、高濕,雜訊,汽油、乙醚、苯、鉛

(2)服裝:甲醛、苯、二甲基苯胺,高溫、高濕,雜訊,電磁場;

(3)服裝乾洗:四氯乙烯、三氯乙烯

(4)皮鞋:苯、甲苯、二甲苯、乙烷、正己烷、環己烷、乙酸乙酯、甲基乙基酮、異氰酸醋;

(5)箱包:粘合劑及固化劑(甲苯、乙酸乙酯、正己烷、環己烷、汽油、四氯化碳、間二甲苯、乙二醇乙醚、乙酸丁酯、四氯乙烯、硝基甲烷、二氯乙烷、二氯乙烯、異丙醇、環己酮、乙醇、乙酸甲酯、丙酮、二氯甲烷、乙醚);

7.4.建築材料及其它非金屬礦採選業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

工種危害因素

打孔、炮採、機採、裝載石墨塵、滑石塵、雲母塵、陶瓷塵;雜訊;區域性振動

石墨塵、滑石塵、雲母塵;雜訊;區域性振動

運輸、回填、支護、破碎、篩選、

研磨、重選

滑石粉加工滑石塵

土砂石炮採、非金屬礦炮採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化學礦浮選二硫化碳

化學礦支護、非金屬礦支護水泥塵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4.2.2.1識別危害因素時各崗位須考慮 當前及過去的有關活動 產品 含原料 和服務,納入計畫或新開發的專案 新的或修改的活動以及原料和產品所包括的危害因素成分,並考慮到正常和異常的執行條件,以及可合理預知的緊急情況。4.2.2.2識別時還應考慮與組織的活動 產品和服務有關的因素,如 設計和開發 製...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標準定

1.目的 為規範本單位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監測工作,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有效預防職業病發生,保護員工健康,特制定本檢測標準。2.引用依據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009主席令18號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001年主席令60號 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2009年 生產...

生產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制度

一 目的 為規範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監測工作,全面地評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程度,通過改善勞動作業環境和加強個體防護,達到保護員工身心健康的目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 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二 定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