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標準定

2021-03-04 06:18:02 字數 2840 閱讀 9393

1.目的

為規範本單位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監測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有效預防職業病發生,保護員工健康,特制定本檢測標準。

2.引用依據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9主席令18號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23年主席令60號

《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2023年****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

《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衛生部衛法監發[2002]63號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

3.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概念

3.1職業危害因素及其分類

分為:1、粉塵類;2、放射性物質類(電離輻射);3、化學物質類;4、物理因素;5、生物因素;6、導致職業性**病的危害因素;7、導致職業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導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職業性腫瘤的職業病危害因素;10、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等。

3.2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分類

1)評價檢測

2)日常檢測

3)按照檢測目的的分監督檢測和事故性檢測

4)按照檢測方法及儀器型別分為現場檢測和實驗室檢測

4、職業病危害因素識別方法

4.1識別

4.1.1根據使用的物品(如原材料、輔料、成品等)的性質來識別有害成分。

4.1.2根據生產機器裝置執行過程中產生的有害成分進行識別。

4.1.3通過委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來識別。

4.1.4查閱文獻資料、模擬同行業進行識別。

4.2識別後的處理

4.2.1檢查識別出的職業病危害專案及時向職業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申報,如未申報應及時申報或補充申報,並保留申報回執。

4.2.2發現有利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匯,申請逐步替代現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

4.2.3發現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裡存在的危險因素,或者經常發生職業病事故的高危險化學品時,檢索有無低毒或無毒的替代品。

若有,及時上報公司領導,申請替代;若無,當及時上報公司領導,申請通過工程控制(如改善工藝流程和加強防護設施)、行政控制(如減少接觸時間)、加強個人防護等途徑來預防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

5、檢測專案的確定

5.1參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根據工作場所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確定檢測專案。

5.2若工作場所中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出的專案,或工作場所中存在應作為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的重點專案。

5.3檢測專案經所委託的檢測機構現場調查確認。

5.4檢測機構的確定

委託具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質的機構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識別、風險評估及檢測。檢測機構根據檢測專案**、性質、檢測物件和檢測範圍等,結合自身資質和技術能力,進行專案合同評審,接受來自企業客戶、評價機構或者行政機關等的委託,雙方簽訂技術服務合同。

6.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標準:

6.1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煤礦除外)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

6.2取樣方式:定點取樣、個體取樣。

6.3檢測方案制訂

檢測方案應包括利用可攜式儀器裝置對物理因素的現場檢測和對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樣品採集兩個方面的內容。方案應包括檢測範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有害物質樣品採集方式(個體或定點方法)、物理因素的檢測時間和地點、化學有害因素的取樣地點、取樣物件、取樣時間和取樣頻次等。

6.4檢測前期準備

6.4.1確定現場取樣檢測執行人員及各自任務分工。

6.4.2做好取樣儀器和檢測儀器的準備工作,選擇符合取樣要求的儀器裝置,檢查其正常執行操作、電池電量、充電器、計量校準有效期、防爆效能等情況

6.4.3做好取樣裝置的充電工作和流量校準工作。

6.4.4準備取樣介質、器材、材料及相關試劑,確保其質量完好、數量充足。

6.4.5準備足夠的現場取樣檢測記錄單。

6.4.6做好取樣人員必要的個體防護和儀器裝置搬運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6.5涉及有害作業場所必須符合:

6.5.1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分開

6.5.2設定有效的通風裝置

6.5.3涉及有害作業場所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和區域警示線,配備有效的應急防範裝置的救護、搶險用品,並設定通訊報警裝置。

6.6按照《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及時足額落實員工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並督促員工合理正確的使用,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進行經常性維修、檢修,定期檢測,確保正常使用。

6.7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應當設定安全警示標誌,配置現場急救用品。

6.8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作業場所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及時向職工公布。

6.9對職業病患者、觀察物件、職業禁忌症按規定複查,並建立《職業健康檔案》。

6.10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公告牌設定要求

6.10.1各單位應在作業地點設定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公告牌,雜訊作業監測點應根據監測結果註明最長停留時間。

6.10.2如果工作場所只有乙個監測點的情況,在工作場所設定乙個公告牌,(圖示統一使用『臨沂水總標識』)。

7.檢測週期的確定

7.1.1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出的專案每年檢測一次。

7.1.2其它職業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檢測一次。

7.1.3對檢測結果有不符合職業接觸限值(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情況下,必須按衛生監督部門規定的期限進行整改,直至檢測合格為止。

8.檢測結果的記錄、報告和公示

8.1.1安全管理機構應建立檢測結果檔案。

8.1.2每次檢測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及所在地職業衛生行政管理部門。

8.1.3每次檢測結果應及時公示,公示地點為檢測點及人員較集中的公共場所,公示內容包括檢測地點、檢測日期、檢測專案、檢測結果、職業接觸限值、評價等。

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告知牌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4.2.2.1識別危害因素時各崗位須考慮 當前及過去的有關活動 產品 含原料 和服務,納入計畫或新開發的專案 新的或修改的活動以及原料和產品所包括的危害因素成分,並考慮到正常和異常的執行條件,以及可合理預知的緊急情況。4.2.2.2識別時還應考慮與組織的活動 產品和服務有關的因素,如 設計和開發 製...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衛生檢測管理規定

1 目的 為了規範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衛生檢測 以下簡稱檢測 全面 準確地評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程度,進而為改善勞動環境提供依據,制定本規定。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對作業場所中可能引起員工健康損害的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工作。3 術語和定義 3.1 作業場所 本規定所稱作業場所是指勞動者...

生產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檢測制度

1 目的 為規範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監測工作,全面地評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程度,並通過改善勞動作業環境和加強個體防護以實現保護員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 定義 2.1 職業危害因素 在生產中使用和產生的,並在作業時以較少的量經呼吸道 口進入人體並與人體發生化學作用,而對健康產生危害的各種物質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