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危險作業風險分析及控制措施

2022-08-16 14:51:02 字數 4485 閱讀 6013

一、動火作業風險分析

1 易燃易爆有害物質:

①將動火裝置、管道內的物料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

②儲罐動火,清除易燃物,罐內盛滿清水或惰性氣體保護。 ③裝置內通(氮氣、水蒸氣)保護。

④塔內動火,將石棉布浸濕,鋪在相鄰兩層塔盤上進行隔離。

⑤進入受限空間動火,必須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證》。

2 火星竄入其它裝置或易燃物侵入動火裝置切斷與動火裝置相連通的裝置管道並加盲板可靠隔斷,掛牌,並辦理《抽堵盲板作業證》。

3 動火點周圍有易燃物

①清除動火點周圍易燃物,動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溝、電纜溝等清除易燃後予封閉。

②電纜溝動火,清除溝內易燃氣體、液體,必要時將溝兩端隔絕。

4 洩漏電流(感應電)危害電焊回路線應搭接在焊件上,不得與其它裝置搭接,禁止穿越下水道(井)。

5 火星飛濺

①高處動火辦理《高處作業證》,並採取措施,防止火花飛濺。

②注意火星飛濺方向,用水沖淋火星落點。

6 氣瓶間距不足或放置不當

①氧氣瓶、溶解乙炔氣瓶間距不小於5m,二者與動火地點之間均不小於10m。

②氣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曬,溶解乙炔氣瓶禁止臥放。

7 電、氣焊工具有缺陷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准帶病使用。

8 作業過程中,易燃物外洩動火過程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氣體,應立即停止動火。

9 通風不良

①室內動火,應將門窗開啟,周圍裝置應遮蓋,密封下水漏斗,清除油汙,附近不得有用溶劑等易燃物質的清洗作業。

②採用區域性強制通風;

10 未定時監測

①取樣與動火間隔不得超過30min,如超過此間隔或動火作業中斷時間超過30min,必須重新取樣分析。

②取樣點應有代表性,特殊動火的分析樣品應保留至動火結束。

③動火過程中,中斷動火時,現場不得留有餘火,重新動火前應認真檢查現場條件是否有變化,如有變化,不得動火。

11 監護不當 ①監火人應熟悉現場環境和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具備相關安全知識和應急技能,與崗位保持聯絡,隨時掌握工況變化,並堅守現場。

②監火人隨時撲滅飛濺的火花,發現異常立即通知動火人停止作業,聯絡有關人員採取措施。

12 應急設施不足或措施不當 ①動火現場備有滅火工具(如蒸汽管、水管、滅火器、砂子、鐵銑等)。

②固定泡沫滅火系統進行預啟動狀態。

13 涉及危險作業組合,未落實相應安全措施若涉及下釜、高處、抽堵盲板、管道裝置檢修作業等危險作業時,應同時辦理相關作業許可證。

14 施工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若施工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辦理《二級動火作業證》。

二、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風險分析

1 隔絕不可靠 ①與該裝置連線的物料、蒸汽、氮氣管線使用盲板隔斷,並辦理《抽堵盲板作業證》。

②拆除相關管線。

2 機械傷害辦理裝置停電手續,切斷裝置動力電源,掛「禁止合閘」警示牌,專人監護。

3 置換不合格置換完畢後,取樣分析至合格。

4 氧氣不足裝置內氧含量達18~21%。

5 通風不良 ①開啟裝置通風孔進行自然通風。

②採用強制通風。

③佩戴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

④採用管道空氣送風,通風前必須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嚴禁通入氧氣補氧。

⑤裝置內溫度需適宜人員作業。

6 未定時監測 ①作業前30min內,必須對裝置內氣體取樣分析,合格後方可進入裝置。

②取樣點應有代表性。

③作業中應加強定時監測,情況異常立即停止作業。

7 觸電危害 ①裝置內照明電壓應小於等於36v,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風作業應小於等於12v。

②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 防護措施不當 ①在有缺氧、有毒環境中,佩戴隔離式防毒面具;

②在易燃易爆環境中,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纖織物;

③在酸鹼等腐蝕性環境中,穿戴好防腐蝕護具扒渣服耐酸靴耐酸手套護目鏡。

9 通道不暢裝置進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礙人員進出的障礙物。

10 監護不當 ①進入裝置前,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統一聯絡訊號;

②監護人隨時與裝置內取得聯絡,不得脫離崗位;

③監護人用安全繩拴住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11 應急設施不足或措施不當 ①裝置外備有空氣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應的急救用品;

②裝置內事故搶救時,救護人員必須做好自身防護方能進入裝置內實施搶救。

12 涉及危險作業組合,未落實相應安全措施若涉及動火、高處、抽堵盲板等危險作業時,應同時辦理相關作業許可證。

13 施工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若施工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辦理《受限空間作業證》。

14 裝置內遺留異物裝置內作業結束後,認真檢查裝置內外,不得遺留工具及其它物品。

三、臨時用電作業

1 違章作業 ①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電氣安全作業證。

②臨時用電線路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低於 2.5 公尺,道路不低於5 公尺。

③所有臨時用電線路,不得採用裸線。

④臨時用電線路架空線,不得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

2 電纜損壞暗管埋設及地下電纜線路應設有「走向」標誌和安全標誌,電纜埋設深度大於 0.7 公尺。

3 配電盤、配電箱短路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防雨措施。

4 防止設施損壞 ①臨時用電設施應有漏電保護器。

②用電裝置、線路容量、負荷應符合要求。

5 防止火災**所使用的臨時電氣裝置和線路須達到相應的防爆要求。

6 作業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若作業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證》。

四、高處作業

1 作業人員不熟悉作業環境或不具備相關安全技能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按《高處作業證》內容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後,方可作業。

2 作業人員未佩戴防墜落防滑用品或使用方法不當或用品不符合相應安全標準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拴安全帶,穿防滑鞋。作業前要檢查其符合相關安全標準,作業中應正確使用。

3 未派監護人或未能履行監護職責作業監護人應熟悉現場環境和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具備相關安全知識和應急技能,與崗位保持聯絡,隨時掌握工況變化,並堅守現場。

4 跳板不固定,腳手架、防護圍欄不符合相關安全要求搭設的腳手架、防護圍欄應符合相關安全規程。

5 登石棉瓦、瓦檁板等輕型材料作業在石棉瓦、瓦檁板等輕型材料上作業,應搭設並站在固定承重板上作業。

6 登高過程中人員墜落或工具、材料、零件高處墜落傷人高處作業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准空中拋接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採取措施防止墜落。

7 高處作業下方站位不當或未採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高處作業正下方嚴禁站人,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時,應採取可靠的隔離措施。

8 與電氣裝置(線路)距離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未採取有效的絕緣措施在電氣裝置(線路)旁高處作業應符合安全距離要求。在採取地(零)電位或等(同)電位作業方式進行帶電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

9 作業現場照度不良。 高處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

10 無通訊、聯絡工具或聯絡不暢 30公尺以上高處作業應配備通訊、聯絡工具,指定專人負責聯絡,並將聯絡相關事宜填入《高處作業證》安全防範措施補充欄內。

11 作業人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症等職業禁忌症或健康狀況不良患有職業禁忌症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酒後人員及其他健康狀況不良者,不准高處作業。

12 大風大雨等惡劣氣象條件下從事高處作業如遇暴雨、大霧、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象條件應停止高處作業。

13 涉及動火、抽堵盲板等危險作業,未落實相應安全措施若涉及動火、抽堵盲板等危險作業時,應同時辦理相關作業許可證。

14 作業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若作業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辦理《高處作業證》。

五、斷路作業風險分析

1 標識不明,資訊溝通不暢,影響交通,引發事故 ①作業前,施工單位在斷路路口設定交通檔桿、斷路標識,為來往的車輛提示繞行線路

②交管部門審批《斷路作業證》後,立即通知排程等有關部門。

2 作業期間,無適當安全措施或不到位,引發交通事故或人員傷害事故 ①斷路作業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負責在施工現場設定圍欄、交通警告牌,夜間應懸掛警示紅燈

②在斷路施工作業時,施工單位應設定安全巡檢員,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公路的隨時暢通。

③在斷路施工作業期間,施工單位不得隨意亂堆施工材料。

3 作業結束後,現場清理不徹底,阻礙交通,能上能引發事故 ①斷路作業結束後,施工單位應負責清理現場,撤除現場和路口設定的擋杆、斷路標誌、圍欄、警告牌、警示紅燈,報交管部門。

②交管部門到現場檢查核實後,通知各有關單位斷路工作結束,恢復交通

4 變更未經審批,引發事故 ①斷路作業應按《斷路作業證》的內容進行,嚴禁塗改、轉借《斷路作業證》,嚴禁擅自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②在《斷路作業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由斷路申請單位重新辦理。

5 涉及危險作業組合,未落實相應安全措施若涉及高處、動土等危險作業時,應同時辦理相關作業許可證。

6 施工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若施工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辦理《斷路作業證》。

六、破土作業風險分析

1 管線、電纜破壞,造成事故 ①電力電纜已確認,保護措施已落實。

八大危險作業風險分析及控制措施

1 動火作業風險分析 2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風險分析 3 臨時用電作業 4 斷路作業風險分析 5 破土作業風險分析 6 高處作業 7 吊裝作業風險分析 8 盲板抽堵作業風險分析 動火作業風險分析 序號風險分析安全措施 1 易燃易爆有害物質 將動火裝置 管道內的物料清洗 置換,經分析合格。儲罐動火,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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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火作業風險分析 序號風險分析安全措施 1易燃易爆有害物質 動火裝置 管道內的物料清洗 置換,經分析合格。儲罐動火,清除易燃物,罐內盛滿清水或惰性氣體保護。裝置內通 氮氣 水蒸氣 保護。塔內動火,將石棉布浸濕,鋪在相鄰兩層塔盤上進行隔離。入受限空間動火,必須辦理 受限空間作業證 2火星竄入其它裝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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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動火作業風險分析 序號風險分析安全措施 1 易燃易爆有害物質 將動火裝置 管道內的物料清洗 置換,經分析合格。儲罐動火,清除易燃物,罐內盛滿清水或惰性氣體保護。裝置內通 氮氣 水蒸氣 保護。塔內動火,將石棉布浸濕,鋪在相鄰兩層塔盤上進行隔離。進入受限空間動火,必須辦理 受限空間作業證 2 火星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