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借款管理辦法

2022-08-11 20:54:03 字數 1537 閱讀 6473

***公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管理範圍

第二條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包括:

(一)、差旅費借款;

(二)、零星購物借款;

(三)、定額備用金借款;

(四)、個人臨時性借款;

(五)、其他暫借款。

第三章借款程式和標準

第三條對因公出差:

需借支差旅費時,應填寫借款單,註明借款金額、用途等事項。

第四條對零星購物借款:

由**部(特殊情況,**部可授權其他部門辦理)作出書面採購計畫,根據審核批准的採購計畫填寫借款單。

第五條對個人臨時性借款:

原則上員工一律不得進行個人借款;特殊情況應填寫借款單,註明個人用途等事項方可辦理借款事宜。借款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30日,借款金額不超過本人當月工資的80%。

第六條暫借款可使用現金、支票或匯票支付,視不同情況和公司財務規定確定。

第七條暫借款程式、還款、報銷:

(一)、借款單需經主管部門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分管副總、單位負責人審查、審核、簽批;金額超過5000元及以上由單位負責人審批。

(二)、財務部根據借款單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三)、借款人辦理報銷手續時,財務人員應查明其原借款金額,對報銷的超支款項應及時打款,對報銷後低於暫借款金額的,應退回餘額以結清原借款金額。

第四章定額備用金設定及辦理程式

第八條公司對現金支付業務頻繁,支付金額較小的部門或個人根據其經常性業務支付需要經批准可預備部分現金,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

第九條對實行定額備用金管理的部門或個人遵循如下管理:

(一)、由部門負責人提供預備定額備用金的申請報告,詳細列明經常性費用支付情況,預計所需預備定額備用金數額等。

(二)、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公司分管領導根據其實際業務工作情況,本著「合理、適度、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則核定各申請人應預備的定額備用金數額。

(三)、財務部根據核定的備用金數額辦理借款。

(四)、財務部建立定額備用金備查登記薄,定期與定額備用金使用人對賬。

第十條備用金使用人發生零星費用支出:

借款人支付時不再向財務部門借款,應使用預備的備用金予以支付。備用金使用人憑審批手續完善的費用單據到財務部報賬時,財務部門不直接用其預備的定額備用金抵賬,而根據單據金額足額打款,以補足其定額備用金數額。

第十一條由於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對預定的備用金數額需要調整,相關部門或個人應重新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對需取消實行備用金管理的部門或個人應及時將備用金交回財務部。

第四章監督和處罰

第十二條借款人應嚴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否則,應按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財務部門定期、不定期清理暫借款。對逾期未還、未報者,傳送報銷催辦單通知當事人;仍未改進者,採取扣工資或加收資金占用費等其他措施。

第十四條所有暫借款,必須在年末進行徹底清理,不允許跨年度使用;對於特殊原因必須占用暫借款的,年底必須重新辦理借款手續,並沖銷當年借款。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六條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暫借款管理辦法

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參照公司 2012年財務審批及報銷制度 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一條管理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管理內容 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主要包括差旅費借款 零星採購借款 其他臨時性借款。第三條借款程式和標準。1.因公出差借款 1 員工因公需借支差旅費...

暫借款管理辦法

為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益,減少資金占用,參照公司 2012年財務審批及報銷制度 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一條管理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第二條管理內容 暫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臨時性借款,主要包括差旅費借款 零星採購借款 其他臨時性借款。第三條借款程式和標準。1.因公出差借款 1 員工因公需借支差旅費...

員工暫借款及備用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員工非生產性暫借款及備用金的申請 核決 報銷及催收等處理及時有效,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使用前提為借款符合暫借款 備用金 使用範圍且付款所在地不能使用員工公務卡。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員工指公司目前在職所有員工以及駐外辦事處在職員工。第二章暫借款以及備用金的定義 第四條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