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防爆檢查標準2019

2022-08-10 13:06:06 字數 4665 閱讀 4126

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防爆效能標準及執行說明

(試行)

川煤生〔2007〕24號

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公司關於印發

《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防爆效能標準

及執行說明(試行)》的通知

各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gb3836.1—4《**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裝置》,指導川煤集團各公司及礦井加強防爆電氣裝置的管理,保證煤礦防爆電氣裝置保持良好的防爆效能,川煤集團公司依據gb3836.1—4《**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裝置》,結合川煤集團公司實際,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防爆效能標準及執行說明(試行)》,現印發試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主題詞:煤礦防爆裝置效能說明通知

抄送:嘉德總經理,運成副總經理,正強副總工,生技部,

安監局,存檔(2)。

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辦公室2023年7月11日印

(共印16份)

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

防爆效能標準及執行說明

(試行)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前言《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防爆效能標準及執行說明(試行)》是依據gb3836.1—4《**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裝置》並結合川煤集團公司實際進行編寫的,其目的是加強防爆電氣裝置的管理,保證煤礦防爆電氣裝置保持良好的防爆效能。該標準既承接了國家標準的總體要求,又針對川煤集團公司實際進行了補充、修改和完善,具有較強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

《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防爆效能標準及執行說明(試行)》在編寫過程中,得到了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級領導大力支援和幫助,在此我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由於編寫時間倉促,編寫人員水平有限,難免存在錯漏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防爆效能標準及執行說明(試行)

編寫組王俊巨集朱明建范映衝杜仁慶鮮永紅

潘廣明楊永偉於文雷楊毅

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防爆效能標準及執行說明

(試行)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保證煤礦使用防爆電氣裝置時,不至引起瓦斯、煤塵**之危險,保障煤礦安全,特編制本標準及執行說明,作為檢修、維護、檢查煤礦防爆電氣裝置(含小型防爆電器、電纜、通訊及監測監控裝置,下同)防爆效能之依據。

【釋義】本條文是關於制定《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防爆效能標準》(以下簡稱《防爆效能標準》)目的的規定。

防爆電氣裝置是按國家標準設計製造的不會引起周圍**性混合物**的電氣裝置。

煤礦井下有瓦斯、煤塵,為了防止瓦斯、煤塵發生**,一方面要限制它們在空氣中的含量,另一方面要杜絕一切能夠點燃礦井瓦斯、煤塵的點火源和危險溫度。電氣裝置正常執行或事故下可能出現火花、電弧、熱表面和灼熱顆料等,它們都具有一定的能量,可以成為點燃礦井瓦斯、煤塵的點火源。大量的統計資料表明,電火源是井下瓦斯、煤塵**、煤塵燃燒的主要點火源。

因此,制定《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防爆效能標準及執行說明》對防止瓦斯、煤塵**、煤塵燃燒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編制依據

本標準是根據國家標準gb3836.1-4—2000、《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機電裝置完好標準》等有關規定編制的,本標準與國家或行業規定有牴觸或本標準沒有涉及之處,一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釋義】本條文是關於《防爆效能標準》制定依據的規定。

3、適用單位、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煤礦井下所使用的各種防爆電氣裝置、小型防爆電氣裝置、電纜、通訊及監測監控裝置設施。

【釋義】本條文是對《防爆效能標準》適用單位、範圍的規定。《防爆效能標準》僅適用於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公司、礦井;適用範圍為煤礦井下所使用的各種防爆電氣裝置、小型防爆電氣裝置、電纜及通訊、監測監控裝置設施。**環境用電氣裝置型別及標誌見表一。

表一4、解釋權

本標準解釋權歸四川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釋義】本條文是對本標準解釋權的規定。

二、通用部份

凡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即判為失去防爆效能或按失去防爆效能論處:

1、使用不具有國家授權機關頒發的、有效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產品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第七條規定「煤礦使用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不得使用」,因此,煤礦用防爆電氣裝置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取得經國家授權機關頒發的「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二是所購買「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的產品必須是在「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有效期內生產。2023年1月1日以前購買的電氣裝置暫不按失去防爆效能論處,但必須達到安全條件及其它防爆技術要求。

2、使用的防爆電氣裝置在入井前沒有經礦井電氣防爆檢查員檢查其效能及未取得防爆合格證時。

【釋義】本條文是防爆效能及防爆合格證的規定。防爆電氣裝置在入井前必須經礦井電氣防爆檢查員檢查效能合格後,做好記錄,並在防爆電氣裝置內貼「防爆合格證」(電纜、電線及無法貼「防爆合格證」的產品,必須做好記錄備查)。

3、使用的電氣裝置不能滿足《煤礦安全規程》關於井下電氣裝置選用的有關規定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選用電氣裝置的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四十四條規定「選用的井下電氣裝置,必須符合表10的要求」,見表二。

表二井下電氣裝置選用規定

4、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電氣裝置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禁止煤礦井下使用的裝置的規定。

5、裝置使用場所的環境溫度低於-20度、高於+40度或裝置允許最高表面溫度超過+150度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裝置使用場所環境溫度和裝置最高表面溫度的規定。《**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裝置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6.

1--2000)中規定:防爆電氣裝置溫度是以-20--+40度的環境溫度為基礎,超過+40度應該進行修正;當ⅰ類防爆電氣裝置表面可能堆積煤塵時,最高表面表面溫度不應超過150度。

6、裝置使用電壓等級超過銘牌額定值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使用電壓等級的規定。

7、裝置置於嚴重淋水中執行時。

【釋義】本條文是禁止裝置置於嚴重淋水中執行的規定。嚴重淋水是指:一是巷道或管道水長時間淋到電氣裝置上;二是電纜浸泡水中(因特殊原因採取了專門措施的電纜除外)。

8、進線裝置電纜的防拔脫及防鬆裝置失效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進線裝置電纜防拔脫及防鬆裝置的規定。失效是指:一是缺件;二是低壓電纜壓變形程度未達到5%-10%。

9、橡膠密封圈失去彈性,發生龜裂、損壞或密封圈裝反。

【釋義】本條文是對橡膠密封圈的規定。橡膠密封圈在使用過程中,受內外因素的綜合作用,會引起橡膠物理化學性質和機械效能逐漸變壞,最後喪失使用價值,起不到密封作用。表現為龜裂、硬化等。

密封圈部分破損,而未破損部分的寬度必須大於10公釐,或厚度必須大於4公釐,否則,以失爆論處。

橡膠密封圈同心槽必須朝向隔爆腔(室)。

10、密封圈內徑大於引入電纜外徑超過1公釐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橡膠密封圈與電纜間隙的規定。判別方法:一是用礦燈檢查透光時;二是用游標卡尺進行測量。

11、進線嘴內徑(d0)與密封圈外徑(d)的差(d0—d)超過表三規定時。

表三【釋義】本條文是進線嘴內徑與密封圈外徑差的規定。判別方法:用游標卡尺進行測量。

12、密封圈寬度小於電纜外徑的0.7倍或小於10公釐,或厚度(外緣至內圓壁距離)小於電纜外徑的0.3倍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密封圈寬度和厚度的規定。70平方公釐及以上的電纜不受此限。判別方法:用游標卡尺進行測量。

13、電纜護套未伸出密封圈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電纜安裝的規定。電纜護套未伸出密封圈是指密封圈沒有完全套在電纜護套上。

14、電纜護套和密封圈之間有包紮物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電纜安裝的規定。

15、乙個接線嘴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密封圈,或密封圈的乙個孔內穿進多根電纜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接線嘴和密封圈的孔內穿電纜的規定。

16、用割開的密封圈套在電纜上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密封圈的規定。

17、高壓交聯電纜使用橡套密封圈密封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高壓交聯電纜安裝的規定。採用熱縮頭時,可以用橡套密封圈密封。

18、閒置接線嘴內缺金屬墊圈、密封圈、擋板;或接線嘴裡密封圈、擋板、金屬墊圈位置放錯時;或金屬圈、擋板外徑比進線嘴內徑小2公釐以上;或金屬圈、擋板厚度小於2公釐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閒置接線嘴封堵的規定。密封圈、擋板、金屬墊圈安裝的正確順序(由內向外)是:密封圈、擋板、金屬墊圈。

19、接線嘴與密封圈之間缺金屬墊圈;或缺壓緊螺絲;或連線螺絲滑扣、亂扣上不緊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接線嘴配件完好的規定。金屬墊圈是強化密封效能的元件;防爆裝置的螺栓是緊固部件用的,是保持裝置的強度和防爆效能必不可少的元件,缺少或滑扣、亂扣都意味著裝置失去了防爆效能。

20、接線嘴上緊後沒有餘量;或手扳接線嘴有明顯晃動;或接線嘴用乙隻手的三個手指可旋進二分之一圈時。

【釋義】本條文是對接線嘴安裝的規定。接線嘴上緊後沒有餘量是指:喇叭嘴親口。三個手指:大拇指、食指、中指。

21、電纜在進線嘴處能來回抽動的。

【釋義】本條文是對電纜在進線嘴處安裝的規定。

電纜緊固程度合格與其判別方法:順著電纜方向以用手不能將電纜推進接線室為合格。

22、高壓鎧裝電纜終端接線盒沒有絕緣膠;或絕緣膠未灌到三叉口以上;或絕緣膠裂紋能相對活動時。

防爆電氣裝置檢查標準

井下防爆電氣裝置的執行 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效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效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裝置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煤礦井下使用的各種型別的防爆電氣 含防爆小型電器 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gb3836 93 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裝置的有關規定,凡是不符合以下規定的,失爆罰款一律5000元,不完好...

防爆裝置標準及檢查方法

電氣裝置防爆標準及檢查要求 一 井下防爆電氣裝置基礎知識及相關標準 一 防爆電氣裝置標準 防爆電氣裝置是指按國家標準設計 製造 使用的不會引起周圍 性混合物 的電氣裝置。國家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 電氣裝置的允許最高表面溫度。表面可能堆積粉塵時為150 採取防塵堆積措施時為450 防爆電氣裝置的使...

煤礦井下防爆電氣檢查標準

一 隔爆外殼 隔爆外殼應清潔 完整無損,並有清晰的防爆標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失爆。1 外殼有裂紋 開焊 嚴重變形的為失爆 注 嚴重變形指變形長度超過50mm,同時凸凹深度超過5 mm。2 使用為經部指定的檢驗單發證的工廠所生產的防爆部件 指受壓傳爆關鍵件 為失爆 3 防爆殼內外有鏽皮脫落為失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