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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冊 :地面部分
6. 水泥砼墊層工程工程技術標準
整理編寫:王永才胡亞林
2023年11月
水泥混凝土墊層施工工藝標準
1 總則
1.1 適用範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於工業與民用建築房屋地面水泥混凝土墊層施工。
1.2 編制參考標準及規範
(1)《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9-2002)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
(3)《建築地面設計規範》(gb 50037-96)
2 術語
2.1 基層
面層下的構造層,包括填充層、隔離層、找平層、墊層和基土等。
2.2 墊層
承受並傳遞地面荷載於基土上的構造層。
2.3 縱向縮縫
平行於混凝土施工流水作業方向的縮縫。
2.4 橫向縮縫
垂直於混凝土施工流水作業方法的縮縫。
3 基本規定
3.1 水泥混凝土墊層的厚度不應小於60mm。
3.2 墊層材料應按設計要求和《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9-2002)的規定選用,並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規定,水泥、砂、石及外加劑等應進行現場抽樣複試;使用前,應報監理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
3.3 混凝土墊層下的溝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後,經檢驗合格並做隱蔽記錄,方可進行墊層工程的施工。
3.4 墊層的鋪設,應待其下一層檢驗合格後方可施工上一層。鋪設前與相關專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以及裝置管道安裝工程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
3.5 室外散水、明溝、踏步、台階和坡道等附屬工程,均應符合設計要求。施工時應按《建築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9-2002)基層鋪設中基土和相應墊層的規定執行。
3.6 建築地面的變形縫應按設計要求設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地面的沉降縫、伸縮縫和防震縫,應與結構相應縫的位置一致,且應貫通建築地面的墊層;
(2)沉降縫和防震縫的寬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縫內清理乾淨,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後用板封蓋,並應與面層齊平。
3.7 墊層工程施工質量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墊層的施工質量驗收應按每個施工段(或變形縫)作為檢驗批。
(2)每檢驗批應以基層的分項工程按自然間(或標準間)檢驗,抽查數量應隨機檢驗自然間的10%且不應少於3間;不足3間,應全數檢查;其中走廊(過道)應以10延長公尺為1間,工業廠房(按單跨計)、禮堂、門廳應以兩個軸線為1間計算。
3.8 墊層工程的施工質量檢驗的主控專案,必須達到本標準規定的質量標準,認定為合格;一般專案80%以上的檢查點(處)符合規範規定的質量要求,其他檢查點(處)不得有明顯影響使用,並不得大於允許偏差值的50%為合格。凡達不到質量標準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01)的規定處理。
3.9 墊層工程完工前、後,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案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專案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4 施工準備
4.1 技術準備
(1)進行技術複核,基層標高、管道理設符合設計要求,並經驗收合格。
(2)施工前應有施工方案,有詳細的技術交底,並交至施工操作人員。
(3)各種進場原材料進行進場驗收,材料規格、品種、材質等符合設計要求,同時現場抽樣進行複試;有相應施工配比通知單。
4.2 材料準備
(1)水泥採用矽酸鹽水泥、普通矽酸鹽水泥或礦渣矽酸鹽水泥,其強度等級不得低於32.5級。
(2)砂宜採用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應大於3%。
(3)石採用碎石或卵石,粗骨料的級配要適宜,其最大粒徑不應大於墊層厚度的2/3,含泥量不應大於2%。
(4)水宜採用飲用水。
(5)外加劑:混凝土中摻用外加劑的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gb 8076)的規定。
4.3 主要機具
混凝土攪拌機、翻斗車、手推車、平板振搗器、磅秤、篩子、鐵鍬、小線、木拍板、刮槓、木抹子等。
4.4 作業條件
(1)樓地面基層施工完畢,暗敷管線、預留孔洞等已經驗收合格,並作好記錄。
(2)墊層混凝土配合比已經確認,混凝土攪拌後對混凝土強度等級、配合比、攪拌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掛牌。
(3)水平標高控制線已彈完。
(4)水、電佈線到位,施工機具、材料已準備就緒。
5 材料和質量要點
5.1 材料的關鍵要求
(1) 水泥進場時應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並應對其強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效能指標進行複驗。
(2) 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矽酸鹽水泥超過乙個月)時,應進行複驗,並按複驗結果使用。
5.2 技術關鍵要求
(1) 墊層鋪設前,其下一層表面應濕潤。
(2) 混凝土的配合比應通過計算和試配確定,其澆築時的坍落度宜為10~30mm。
(3) 搗實混凝土宜採用表面振動器,其移動間距應能保證振動器的平板覆蓋已振實部分的邊緣,每一振處就使混凝土表面呈現浮漿和不再沉落。
(4) 混凝土澆築完畢後,應在12h以內用草簾等加以覆蓋和澆水,澆水次數應能保持混凝土具有足夠的濕潤狀態,澆水養護時間不少於7d。
5.3 質量關鍵要求
(1) 混凝土不密實
1) 基層未清理乾淨、未濕潤,造成混凝土墊層與基層間粘結不牢;墊層施工前必須將基層清理乾淨並灑水濕潤。
2) 混凝土振搗不密實,漏振;應加強振搗工作。
3) 混凝土配合比掌握不准,攪拌不均勻。
(2) 混凝土表面不平整
混凝土鋪設時未按線找平,未隨打隨刮平;鋪設過程中隨時拉線上槓找平。
(3) 混凝土表面出現裂縫
1) 墊層面積過大,未分段進行澆築,未留伸縮縫。
2) 首層地面回填土不均勻下沉。
3) 墊層厚度過薄不足60mm,墊層內管線過足。
4) 配合比不準確,水灰比控制不好。
5.4 職業健康安全關鍵要求
(1) 砂、石、水泥的投料人員應配戴口罩,防止粉塵汙染。
(2) 振動動器的操作人員應穿膠鞋和配戴膠皮手套。
5.5 環境關鍵要求
(1) 砂、石、水泥應統一堆放,並應有防塵措施。
(2) 因混凝土攪拌而產生的汙水應經過濾後排入指定地點。
(3) 混凝土攪拌機的執行雜訊應控制在當地有關部門的規定範圍內。
(4) 混凝土攪拌現場、使用現場及運輸途中遺漏的混凝土應及時**處理。
6 施工工藝
6.1 工藝流程
6.2 操作工藝
(1) 清理基層:澆築混凝土墊層前,應清除基層的淤泥和雜物;基層表面平整度應控制在職5mm內。
(2) 找標高、彈線:根據牆上水平標高控制線,向下量出墊層標高,在牆上彈出控制標高線。墊層面積較大時,底層地面可視基層情況採用控制樁或細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漿)做找平墩控制墊層標高;樓層地面採用細石混凝土或水泥砂漿做好找平墩控制墊層標高。
(3) 混凝土攪拌
1) 混凝土攪拌機開機前應進行試執行,並對其安全效能進行檢查,確保其執行正常。
2) 混凝土攪拌時應先加石子,後加水泥,最後加砂和水,其攪拌時間不得少於1.5min,當摻有外加劑時,攪拌時間應適當延長。
(4) 混凝土的運輸:在運輸中,應保持其勻質性,做到不分層、不離析、不漏漿。運到期澆築地點時,應具有要求的坍落度,坍落度一般控制在10~30mm。
(5) 鋪設混凝土
1) 鋪設前,將基層濕潤,並在基底上刷一道素水泥漿或介面結合劑,隨刷隨鋪混凝土。
2) 混凝土鋪設應從一端開始,由內向外鋪設。混凝土應連續澆築,間歇時間不得超過2h。如間歇時間過長,應分塊澆築,接槎處按施工縫處理,接縫處混凝土應搗實壓平,不顯接頭槎。
3) 工業廠房、禮堂、門廳等大面積水泥混凝土墊層應分割槽段澆築,分割槽段時應結合變形縫位置、不同型別的建築地面連線處和裝置基礎的位置進行劃分,並應與設定的縱向、橫向縮縫的間距相一致。
4) 水泥混凝土墊層鋪設在基土上,當氣溫長期處於0℃以下,設計無要求時,墊層應設定施工縫。
5) 室內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墊層,應設定縱向縮縫和橫向縮縫;縱向縮縫間距不得大於6m,並應做成平頭縫或加肋板平頭縫,當墊層厚度大於150mm時,可做企口縫;橫向縮縫間距不得大於12m,橫向縮縫應做假縫。
6) 平頭縫和企口縫的縫間不得放置隔離材料,澆築時應互相緊貼,企口縫的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假縫寬度為5~20mm,深度為墊層厚度的1/3,縫內填水泥砂漿。
(6) 振搗混凝土:用鐵鍬攤鋪混凝土,用水平控制樁和找平墩控制標高,虛鋪厚度略高於找平墩,然後用平板振搗器振搗。厚度超過200mm時,應採用插入式振搗器,其移動距離不應大於作用半徑的1.
5倍,做到不漏振,確保混凝土密實。
(7) 混凝土表面找平:混凝土振搗密實後,以牆柱上水平控制線和水平墩為標誌,檢查平整度,高出的地方剷平,凹的地方補平。混凝土先用水平刮槓刮平,然後表面用木抹子搓平。
有找坡要求時,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8) 混凝土強度應以標準養護,齡期為28d的試塊抗壓試驗結果為準。混凝土宜採用表面振動進行機械振搗,以保證混凝土的密實。
(9) 混凝土取樣強度試塊應在混凝土的澆築地點隨機抽取,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拌製100盤且不超過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2) 工作班拌製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3) 每一層樓、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當每一層建築地面工程大於1000m2時,每增加1000m2應增做一組試塊。
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準養護試件,同條件養護試件的留置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10)冬期施工
冬期施工環境溫度不得低於5℃。如在負溫下施工時,混凝土中應摻加防凍劑,防凍劑應經檢驗合格後方準使用,防凍劑摻量應由試驗確定。混凝土墊層施工完後,應及時覆蓋塑料布和保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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