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相關管理辦法

2022-07-19 00:12:02 字數 4333 閱讀 4601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提高公司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業人員工作環境與現場生活條件,加強公司及所屬專案部的臨時設施管理工作,現結合公司現場臨時設施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本規定中的臨時設施是指施工現場生產、生活用的各類辦公、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娛樂活動室或農民工業餘夜校及其他臨時性建築。

第3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範圍內臨時設施的採購、租賃、搭設與拆除、驗收、檢查、使用施工和現場管理。

第4條本規定制定依據為《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gb50720-2011)》。

第二章職責

第5條分公司的主管副經理,應組織對工程專案臨時設施的規劃進行審核、評估確認、批准。

第6條各專案部負責各自專案範圍內臨時設施的採購、租賃、搭設與拆除、驗收、檢查、使用施工和現場管理。

第7條專案經理負責組織專案部相關人員對工程專案臨時設施進行規劃和實施。

第3章臨時設施的規劃

第8條專案部組建後,針對專案規模和現場環境,依據專案所實施的施工組織設計規劃,專案部在保證安全生產、符合文明施工和環保要求的前提下,本著勤儉節約、合理裝備、滿足經營、保證生產的指導思想進行規劃,經分公司的主管副經理審核批准,在專案開工前,專案部按照已審批的規劃方案進行採購、租賃和實施。

第9條施工現場內設定的臨時設施(辦公室、宿舍、廚房、廁所、臨時水電設施、倉庫)統一採用磚砌牆體,鋅鐵瓦蓋頂或貨櫃式、裝配式活動板房,辦公室、宿舍、倉庫內外牆面批蕩刷白,要求寬敞、明亮、整潔。

第10條專案部臨時設施規劃按以下原則進行:

(一)有效利用場地的使用空間,遵循公司標準化管理的要求,對施工機械、生產生活臨建、材料堆場等進行最優化的布置,滿足安全生產、 文明施工、方便生活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二)科學規劃現場施工道路和出入口,以利於車輛、機械裝置的進出場和物資的運輸,並盡可能的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三)對施工區域和周邊的各種公用設施、樹木等加以保護。

(四)臨建圍牆、臨建大門、臨時道路、臨時加工場地、臨時供水設施盡量採用現場施工材料。

(五)臨時供電設施(臨時電纜、臨時配電箱)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 和《臨時用電方案》布置。

(六)現場辦公與住宿的設定要求如下:

1、施工作業、材料存放區與辦公、生活區應劃分清晰,並應採取相應的隔離措施;

2、在施工程、伙房、庫房不得兼做宿舍;

3、宿舍、辦公用房的防火等級應符合規範要求;

4、宿舍應設定可開啟式窗戶,床鋪不得超過2 層,通道寬度不應小於 0.9m;

5、宿舍內住宿人員人均面積不應小於2.5 ㎡,且不得超過16 人;

6、冬季宿舍內應有採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7、夏季宿舍內應有防暑降溫和防蚊蠅措施;

8、生活用品應擺放整齊,環境衛生應良好。

第4章臨時設施採購和租賃

第11條臨時設施採購或租賃必須執行公司採購管理程式相關要求,對供方進行評價,對產品進行驗收,採購人員應按職責範圍和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及時了解市場商品資訊,選擇對口適用、質量可靠、**合理的正規廠家生產的產品,嚴禁購買和使用不符合地方臨建標準或無生產廠家、無產品合格證書的裝配式活動板房。

第12條專案部在選擇臨時設施的**商時,必須明確該**商對產品的設計、製作、運輸、安裝、保修、拆除責任。

第13條臨時設施材料進場後專案經理組織相關人員對其進行進場檢驗,質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14條專案部在採購或租賃裝配式活動板房時,要求生產廠家製造生產的裝配式活動板房必須有設計構造圖、安裝拆除使用說明書等,並符合有關節能、安全技術標準。

第15條專案部人員臨時住房可酌情租用現場附近的居民樓或其他住房,租住原則為:租賃**合理,方便工作,租房距離現場宜在3公里以內;租房須設專職管理機構,做好安保、文明、衛生的標準化管理。

第5章臨時設施搭設

第16條專案部根據經業主和監理審核同意的臨時設施平面、標準化要求以及業主的其他要求搭建臨時設施,要避免與工程用地重複,造成臨時設施反覆拆除、搭設。

第17條專案部若採用裝配式活動板房作為現場宿舍、辦公室時不得超過兩層,各種標識、標誌必須符合公司標準要求,並滿足安全、衛生、疏散、通風等要求。

第18條裝配式活動板房搭設前需對材料檢測報告等資料進行審查,合格後方能由供貨單位搭設。嚴禁選用不具備資質的施工隊伍搭設。

第19條臨時宿舍室內高度不得低於2.6m,實行單人單床。每間房屋居住人數不得超過16人,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少於2㎡,嚴禁使用通鋪做法。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築物內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第20條臨建食堂室內高度不得低於2.8m,距離廁所、垃圾點等汙染源原則上不得小於30m。

第21條專案部應根據各工種實際特點以及公司標準化、安全要求搭設現場加工作業棚,給職工創造乙個較好的工作環境。

第22條臨建倉庫搭設要採取隔離措施,化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倉庫必須遠離職工宿舍等人員密集的生活區、辦公場所,且必須符合安全和公司標準化的要求。

第23條臨建圍牆、臨建大門、臨建施工標識牌、臨時供水設施、臨時供電設施的搭設應符合文明施工現場和標準化施工現場要求。

第24條臨時設施搭建完成後,專案部應組織聯合驗收。不經驗收的臨時設施,不得使用。驗收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裝配式活動板房(臨建宿舍、臨建辦公室)的結構穩定性、消防等要求是否符合產品標準。

(二)臨建宿舍的走梯、二樓圍欄、內部床位設定是否符合要求。

(三)施工用電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臨建倉庫、圍牆、大門、施工標識牌、供水設施等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第五章臨時設施拆除

第二十五條專案竣工後,專案部負責對現場搭設的臨時設施統一處置,並認證統計、核對各種設施儲存情況,對可重複利用的臨時設施,必須使用保護性拆除,任何個人不得私自處理專案部的臨時設施。

第二十六條裝配式活動板房應由原**單位保護性拆除,其他臨時建、構築物由專案部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拆除;專案負責人、安全員必須監測臨時設施拆除過程,確保拆除施工安全。

第二十七條臨時供水、供氣線路拆除前要告知相關管理部門,拆除時要注意保護市政管線及其介面,確保市政供水供氣的使用不受影響。

第二十八條專案部安全員組織電工拆除臨時供電電纜電線和電器,對測試絕緣電阻合格的電纜電線,可留其他專案使用。要保護性拆除臨時配電箱,經檢查後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和需維修的要分別標識,以便臨時配電箱維修的及時性。

第二十九條臨時設施拆除的廢料部分,由專案部按公司要求集中處理。

第6章臨時設施檢查

第三十條專案部要組織每月對現場臨時設施進行檢查,檢查設施使用維護保養情況、安全隱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臨時設施的安全使用。

第三十一條專案部安全員經常檢查臨時供電設施的完好性,確保供電設施正常使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具體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

第三十二條專案部安全員每月檢查臨時供水設施的完好性。確保供水管線正常使用。施工現場供水設施未經專案經理同意不准隨意接出支管,在保證施工用水、生活用水的前提下節約用水。

第三十三條專案部安全員每月檢查臨建圍牆、大門、施工標識牌的完好性。

第三十四條專案部要設定專職安保人員,加強現場臨建的安全、防盜管理,嚴防各種設施的損壞和丟失。專案部安全員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 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責成專人限期整改。

第三十五條公司對專案部臨時設施管理負責監督。

第7章臨時設施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條專案部對現場臨時設施要設專人負責日常維護、保養,並加強對使用人員的科學使用及自覺愛護臨時設施教育,保證臨時設施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

第三十七條臨時房屋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維護的原則。臨建辦公室、宿舍管理維護包括:

(1)防盜設施(門窗的完好性、防盜效能);

(2)防風設施(防風纜繩的完好性、特別是二層裝配式活動板房);

(3)防雨設施(屋面防雨層的完好性);

(4)用電線路的完好性,確保用電安全;

(5)消防設施的完好性;

(6)環境衛生(臨建辦公室、宿舍每天安排值日打掃衛生,確保環境衛生符合標準要求);

(7)冬季施工現場宿舍一律不得使用明火、碘鎢燈、其他大功率電器。

第三十八條現場臨建食堂必須符合安全使用、消防、衛生、環保等要求。

第三十九條臨建廁所必須設專人管理,及時沖刷清理、噴灑藥物消毒、消滅蚊蠅。

第四十條臨時道路上不得隨意堆放各種物質、無故設定障礙、無故切斷路面而影響施工現場工作。

第四十一條現場臨時設施要做好防火工作:

(1)施工現場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義務消防隊伍、制定消防措施;

(2)施工現場臨時用房和作業場所的防火設計應符合規範要求;

(3)施工現場應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並應符合規範要求;

(4)施工現場滅火器材應保證可靠有效,布局配置應符合規範要求;

第7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利用施工現場原有的固定建築作為臨時設施的參照此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由公司裝置材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辦法

編制 審核 批准人 日期 xx高速路基工程 xx同段專案經理部 一總則 第1條為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方針,加強安全用電的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國家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第2條本規定根據北京地區 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電氣工程安裝標準 電氣裝置執行管理規程 以及 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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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第1條為貫徹 安全第一 的方針,加強安全用電的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國家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第2條本規定根據北京地區 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電氣工程安裝標準 電氣裝置執行管理規程 以及 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中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施工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第3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的所有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