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置管理獎懲辦法

2022-07-13 18:51:05 字數 1734 閱讀 6341

西氣東輸專案部

為建立和完善裝置管理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以西氣東輸工程的利益為中心,裝置的高效率與裝置的完好相統一,以達到裝置使用週期費用最經濟,確保安全生產和裝置正常運轉,特制定本辦法。

一、對於裝置管理中需獎勵的機組和個人、裝置綜合管理與現場檢查中機組和個人的扣款,由專案部裝置管理人員提出,方案經專案部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執行。對於發生裝置事故的損失賠償金及扣款,按損失情況及事故分類進行賠償。

二、獎勵物件

1、 裝置綜合管理與現場檢查中、日常裝置管理使用保養中成績突出的個人。

2、 裝置管理和維修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和機組以及在裝置管理和維修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個人和機組。

3、 採取措施,避免重大、特大裝置事故發生或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的人員。

4、 獎勵的標準根據專案部裝置管理獎金總額確定。

三、 物件及標準

1、 發生一般事故對負直接和主要責任者,行政上給予批評教育;賠償經濟損失10%,單位賠償(1000—2000)元。對負次要和一定責任者,賠償直接損失費的5%,單位賠償(500—1000)元。

2、發生大型事故對負直接和主要責任者,行政上給予警告處分或記過處分;賠償經濟損失15%,單位賠償(2000—5000)元。對負次要和一定責任者,行政上給予大會作檢查或警告處分;賠償直接損失費的5%,單位賠償(1000—2000)元。

3、發生重大事故對負直接和主要責任者,行政上給予記過或降級處分;賠償經濟損失20%,單位賠償(5000—10000)元。對負次要和一定責任者,行政上給予警告處分;賠償直接損失費的5%,單位賠償(2000—5000)元。

4、發生特大事故對負直接和主要責任者,行政上給予留廠檢視,下崗直至開除,情節嚴重和性質惡劣者應追究刑事責任。單位賠償(5000—10000)元。

5、在裝置綜合管理和現場檢查中,有一台單機達不到850分,扣該單機操作手(200—500)元;在施工現場裝置管理混亂、裝置嚴重失修、超保或帶病強行運轉未執行定人、定機、定崗和裝置「十字作業」法每發現1臺,扣單位(500—1000)元。在裝置管理中,單位未制定切實可行的裝置管理獎懲制度,裝置也未強制執行保養和及時維修,每發現一次扣單位(500—1000)元。

6、施工現場裝置未按正常例保「十字作業」進行維護保養,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扣操作手(100—200)元。

1) 裝置不清潔,滴漏油嚴重,不及時清理,整機髒。

2) 裝置潤滑不好,油品變質或新增不足未及時進行補充。裝置錯用或代用油未經動力裝備部同意者。

3) 裝置關鍵部位螺絲鬆動2處者;一般部位螺絲鬆動5處者。

4) 裝置調整不當,如風扇皮帶、離合器、方向機、剎車系統及電瓶液面高等。

5) 全機三濾器及呼吸器、油箱口、加油口、打氣幫浦濾芯、通氣孔,未按規定保養及更換者。

6) 私自選用市場上的假冒油品、防凍液而造成裝置損壞者。電瓶電解液不夠,比重不對、極樁硫化嚴重不清潔者。

7) 裝置配備的工具損壞或丟失,裝置黃油嘴損壞或缺黃油嘴乙個以上者。

8) 碳刷架壓力不夠、不及時處理,碳刷損壞嚴重不及時更換,整流子絕緣槽中碳刷粉多,不及時清理者。

9) 裝置外觀碰壞,外罩損傷、塌陷、拉桿斷裂、彎曲變形、油漆嚴重脫落、腐蝕未及時維修者。

7、裝置的基礎工作與資料管理存在下列問題之一者扣責任人(100—200)元。

1) 未按要求建立裝置管理基礎資料,裝置運轉、保養、維修記錄等,或未按要求填寫或填寫不全者。

2) 所有的裝置技術引數、效能資料不清楚、「四懂、三會」及主要技術引數有三項以上回答不出者。

3) 裝置系統的各項工作不積極配合者,裝置系統的各種報表遲報、漏報、錯報,影響工程專案部彙總上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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