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規則

2022-06-23 17:09:06 字數 4126 閱讀 2997

目錄1 總則 3

2 術語 4

3 基本規定 5

4 分戶驗收的組織及程式 7

5 室內地面 8

5.1 普通水泥樓地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漿樓地面) 8

5.2 板塊樓地面面層 8

6 室內牆面、頂棚抹灰工程 10

6.1 室內牆面 10

6.2 室內頂棚抹灰 10

7 空間尺寸 11

8 門窗、護欄和扶手、隔斷、玻璃安裝工程 12

8.1 門窗工程 12

8.2 護欄和扶手工程 13

8.3 玻璃安裝工程 13

9 防水工程 15

9.1 外牆 15

9.2 外窗 15

9.3 樓地面 15

9.4 屋面 16

10 煙道、通風道 17

11 安裝工程 18

11.1 給水管道系統安裝工程 18

11.2 排水管道安裝工程 18

11.3 衛生器具安裝工程 19

11.4 電氣工程 20

11.5 智慧型建築 21

附錄a-1 23

附錄a-2 25

附錄a-3 27

附錄a-4 29

附錄a-5 30

附錄b 31

附錄c 32

附錄d 33

1.0.1 為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保證住宅觀感質量和使用功能,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國家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等,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

1.0.2 本規則適用於溫州市行政區域內住宅工程的質量分戶驗收及監督管理。

1.0.3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及監督管理工作,除執行本規則的規定外,尚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2.0.1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

施工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按照本規則的要求,組織對住宅工程的居住部位,以「戶」為單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進行的專門驗收。

2.0.2 推算值

根據設計檔案,由設計層高、軸線等尺寸減去結構實體和裝修層等尺寸計算得出的數值。

2.0.3 偏差

實測值與設計值或推算值之差。

2.1.4 誤差

同一資料自檢值和複核值之差。

2.0.5 分戶驗收檢查單元

分戶驗收過程中劃分的最小檢查單位。

2.0.6 空間尺寸

住宅工程室內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間內部淨空尺寸,主要包括淨開間、進深和淨高。

2.0.7 屋面積水

屋面排水後深度超過5mm的積水。

2.0.8 多**箱(集中配線箱)

設定有線電視、通訊、網路、安全監控等集中佈線於一體箱內的智慧型接線分配箱。

3.0.1 分戶驗收的條件

1 工程已完成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工作量。

2 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驗收合格。

3 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完整。

4 主要功能專案的抽查結果均符合要求。

5 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6 施工單位已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3.0.2 分戶驗收前的準備工作

1 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分戶驗收方案,對驗收人員進行培訓交底。

2 配備好分戶驗收所需的檢測儀器和工具。

3 做好屋面蓄(淋)水、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房間的蓄水的準備工作。

4 在室內地面上標識好暗埋水、電管線的走向和室內空間尺寸測量的控制點、線;配電控制箱內電氣迴路標識清楚。

5 確定檢查單元。

3.0.3 分戶驗收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

建設單位參驗人員應為專案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施工單位參驗人員應具備建造師、質量檢查員、施工員等執業資格或證書;監理單位參驗人員應為相關專業的監理工程師。

3.0.4 分戶驗收所使用的儀器和計量工具應經計量檢定合格。

3.0.5 住宅工程分戶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檢查專案應符合本規則的規定。

2 每一檢查單元計量檢查的專案中有80%及以上在允許偏差範圍內,最大偏差不超過允許偏差的1.5倍。

3 分戶驗收記錄完整。

3.0.6 分戶驗收時應形成下列資料:

1 驗收過程中應按附錄a填寫《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表》。原件一式四份,開發、施工、監理、檔案館各乙份。物業、質量監督機構可影印存檔。

2 分戶驗收結束後應按附錄b填寫《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彙總表》。原件一式五份,開發、施工、監理、質量監督機構、檔案館各乙份。物業可影印存檔。

分戶驗收資料應整理、組卷,由建設單位負責歸檔。

3.0.7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1 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單位制訂處理方案,對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進行返修或返工。

2 處理完成後,應對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組織驗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 當返修或返工確有困難而造成質量缺陷時,涉及結構質量的,應通過質量檢測鑑定; 檢測鑑定不合格的可由原設計單位認可;僅涉及使用功能的,可由開發、施工單位協商解決。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第5.0.

6條規定監督該工程的驗收。

經過處理或協商解決通過驗收的,建設單位應當將有關情況如實書面告知住戶。

4.0.1 住宅工程分戶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人員應符合本規則第3.0.3條要求。已選定物業公司的,物業公司宜參與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工作。

4.0.2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應按以下程式及要求進行:

1 依照分戶驗收要求的驗收內容、質量要求、檢查數量合理分組,成立分戶驗收組,並依據本規則程第3.0.2條要求做好分戶驗收前的準備工作;

2 分戶驗收過程中,驗收人員應及時填寫、簽認《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表》(附錄a),每戶驗收後應在戶內醒目位置張貼《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合格證》(附錄c);

3 分戶驗收檢查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單元,驗收小組應對不符合要求部位及時標註並記錄。並按本規則第3.0.7條進行處理。

4 單位工程通過分戶驗收後,建設單位應按附錄b填寫《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彙總表》。

4.0.3 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將包含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的《單位工程竣工驗收通知書》連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彙總表》報送該工程的質量監督機構。

4.0.4 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竣工驗收組應當在接到相關質料後10個工作日內對分戶驗收的情況進行複核。

按戶數的2%且不少於3戶隨機抽檢覆核。竣工驗收組的複核結果按《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複核情況表》(附錄d)填寫。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竣工驗收組複核工作予以監督。

複核時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責令相關主體重新進行分戶驗收。

1 不符合本規則3.0.5條規定的;

2 分戶驗收檢查單元中的實測值誤差為5-8mm的數量多於20%或誤差大於8 mm;

3 分戶驗收檢查單元中的觀感質量狀況記錄不準確項數大於10%。

4.0.5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應向住戶提交《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合格證書》(附錄c)。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表》由建設單位按本規則第3.0.6條要求負責儲存和存檔。

5.1.1 水泥樓地面面層粘結質量

1 驗收內容:水泥樓地面面層粘結質量。

2 質量要求:面層與基層應結合牢固,無空鼓。

3 檢驗方法:用小錘輕擊,按自然間進深和開間兩個方向,均勻布點,逐點敲擊。

4 檢查數量:對所有布點全數檢查。

注:空鼓面積不大於400cm2,且每自然間(標準間)不多於2處可不計。

5.1.2 外觀質量

1 驗收內容:面層觀感質量。

2 質量要求:水泥樓地面工程面層不應有裂縫、脫皮、麻麵、起砂等缺陷。

3 檢驗方法:以目測高度為1.5m左右,俯視地坪觀察檢查。

4 檢查數量:逐間檢查。

注:裂縫、脫皮、麻麵、起砂等缺陷,當目測發現後,應對其面積進行測量,當缺陷面積不大於400cm2,且每自然間(標準間)不多於2處時可不計。目測發現裂縫應進行表面處理,當目測裂縫寬度較大時應檢查裂縫是否因結構層裂縫所引起,由結構層裂縫引起的面層裂縫,應按《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的規定進行處理。

溫州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規則 試行

目錄1 總則 3 2 術語 4 3 基本規定 5 4 分戶驗收的組織及程式 7 5 室內地面 8 5.1 普通水泥樓地面 水泥混凝土 水泥砂漿樓地面 8 5.2 板塊樓地面面層 8 6 室內牆面 頂棚抹灰工程 10 6.1 室內牆面 10 6.2 室內頂棚抹灰 10 7 空間尺寸 11 8 門窗 護...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

工程名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序號1234567驗收專案室內空間 構件尺寸樓地面 牆面和天棚門窗防水建築節能保溫水暖安裝電氣安裝 房 戶 號驗收時間施工單位驗收內容 室內淨高 淨開間 梁 窗台等構件尺寸及現澆樓板厚度等裂縫 空鼓 脫層 地面起砂 牆面爆灰等 窗台高度 門窗開啟 安全玻璃標識等 屋面滲漏 衛...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方案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公章 年月日附表1 1 附表1 2 注 本表一式五分,建設 監理 設計 施工各執乙份,並在分戶驗收前7個工作日向當地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報送乙份。分戶驗收組組長 聯絡人 附表2 1 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彙總表 附表2 2 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彙總表 附表3 1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 戶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