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粉倉、煤粉收塵器著火事故及其應急預案
1 目的
為避免因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煤粉倉、煤粉收塵器著火事故,確保裝置、工作人員的安全,制定本預案。
2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員工及外協人員
3 相關控制與應急處置措施
3.1 在任何情況下,進入煤磨的風溫不得超過350℃,特別在使用熱風爐時。一般應根據原煤水分不同及磨機產量大小,風溫應控制在170℃-—250℃範圍,並要求廢氣出磨時應保持在65℃—80℃。
確保準確掌握原煤水分,磨尾風溫不能超過80℃。確保使煤磨能平穩生產。
3.2 收塵器的灰斗內煤粉溫度超過65℃—80℃,當出氣溫度超過80℃時,當出氣時一氧化碳濃度超過2800ppm時,不論是否有報警提示,崗位生產操作員工應立即利用二氧化碳滅火裝置向收塵器內噴入二氧化碳滅火氣體,萬一收塵器內部著火,應立即手動停車,關閉袋收塵器出口閥門,並向內部噴射二氧化碳滅火氣體。
3.3 旋轉窯正常運轉時,粉煤倉內的煤粉裝載量不能超過3/4的容量,以留有空間緩衝煤粉和氣體膨脹卸壓,並利於必要時能夠灌入二氧化碳氣體等滅火材料。
3.4 當煤粉倉內溫度超過70℃時,應向內部噴入二氧化碳氣體。
3.5煤粉製備系統是轉窯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煤粉製備系統在生產執行中已針對煤粉的氧化發熱自燃,在設計和裝置製造和安裝過程中已經配置了溫度監控、報警、二氧化碳噴灌滅火裝置。
以及必要的安全防火規程。當粉煤倉及收塵器遇到煤粉發熱。或接觸空氣氧化自燃著火燃燒時,可按安全應急預案規程所制定的方案,利用二氧化碳滅火器裝置進行噴灌,也可在粉煤倉上部覆蓋阻燃物料(石粉為主的生料粉、散裝水泥等)進行隔絕空氣進行滅火。
3.6若發生煤粉倉下部煤粉著火,或煤粉堆積時間過長而氧化產生溫度過高有燃燒的可能,應採取如下的有效應急措施進行處理:
3.6.1停止向煤粉倉供煤。
3.6.2關閉所有可能進入空氣(氧氣)的閥門,包括輸送氣源、吹松氣管等,供氣系統全部停機。同時切斷與滅火撲救無關的一切電源裝置。
3.6.3關閉粉煤倉下部插板閥,阻止空氣從旋轉稱下部進入粉煤倉內。
3.6.4啟動開啟二氧化碳滅火器裝置開關,向粉煤倉底部強制灌入二氧化碳氣體,但應注意二氧化碳氣體的壓力不能過高。使煤粉溫度降至80℃以下。
3.6.5粉煤倉上部的溫度是否超出溫度控制範疇,應同時也向倉內噴灌二氧化碳氣體進行隔絕空氣(氧氣)的措施。
正常的粉煤倉裝載量不能裝載過滿,以留有足夠的空間,便利於緩衝煤粉及氣體膨脹卸壓,以及可在必要時能夠灌入消防滅火材料。
3.6.6駁接消防高壓噴水槍戒備,防止粉煤可能外逸而擴大燃燒範圍。
3.6.7當粉煤倉內的煤粉燃燒情況或溫度過高,情況末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得冒險採取在上部向下進行捅料插料的做法,以防止高溫煤粉、煙氣噴出造成傷人事故,並防止加劇煤粉向上燃燒蔓延。
3.6.8撤離與滅火無關的人員。並視煤粉燃燒情況和可控制的程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報警。火災急救報警**:119
4 進入煤粉倉內部檢查時的安全措施
為排除煤粉倉內部的故障和堆積的煤粉,需要停機進入煤粉倉內部進行作業。進入煤粉倉內作業時,應要做好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4.1穿戴好各種勞保用品。
4.2需要照明時,必須使用低壓安全型防爆移動燈具或手電筒,嚴禁使用明火照明或電壓高的照明燈具。
4.3由於煤粉能自發產生揮發性氣體,或由於安全需求向煤粉倉內噴入了二氧化碳滅火氣體,會使煤粉倉內氧氣不足,人員進入時會有缺氧窒息危險。在人員進入前應採用充分通風措施後才可進入作業檢查。
5 本預案歸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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