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規範管理手持式電動工具

2022-05-31 12:27:03 字數 5279 閱讀 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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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照明供電

1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 的照明器。

2下列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特低電壓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灰塵、比較潮濕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於2.5m 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於36v ;

(2)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24v ;

(3)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

3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源電壓不大於36v ;

(2)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並耐熱耐潮濕;

(3)燈頭與燈體結合牢固,燈頭無開關;

(4)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

(5)金屬網、反光罩、懸吊掛鉤固定在燈具的絕緣部位上。

4遠離電源的小面積工作場地、道路照明、警衛照明或額定電壓為12~36v 照明的場所,其電壓允許偏移值為額定電壓值的-10%~5%;其餘場所電壓允許偏移值為額定電壓值的±5%。

5照明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型安全隔離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

6照明系統宜使三相負荷平衡,其中每一單相回路上,燈具和插座數量不宜超過25個,負荷電流不宜超過15a 。

7攜帶式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應採用橡皮護套或塑料護套銅芯軟電纜,中間不得有接頭,長度不宜超過3m ,其中綠/黃雙色線只可作邢線使用,電源插銷應有保護觸頭。

8工作零線截面應按下列規定選擇:

(1)單相二線及二相二線線路中,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

(2)三相四線制線路中,當照明器為白熾燈時,零線截面不小於相線截面的50%;當照明器為氣體放電燈時,零線截面按最大負載相的電流選擇;

(3)在逐相切斷的三相照明電路中,零線截面與最大負載相相線截面相同。

9室內、室外照明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本規範第7章要求。

二、照明裝置

1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凹線相連線,照明開關箱內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短路與過載保護電器和漏電保護器,並應符合本規範第8.2.5條和第8.2.6條的規定。

2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m,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5m。

普通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於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於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達不到規定安全距離時,應採取隔熱措施。

3路燈的每個燈具應單獨裝設熔斷器保護。燈頭線應做防水彎。

4螢光燈管應採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鏈懸掛。螢光燈的鎮流器不得安裝在易燃的結構物上。

5碘鎢燈及鈉、鉈、銦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3m以上,燈線應固定在接線柱上,不得靠近燈具表面。

6投光燈的底座應安裝牢固,應按需要的光軸方向將樞軸擰緊固定。

7螺口燈頭及其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燈頭的絕緣外殼無損傷、無漏電;

(2)相線接在與中心觸頭相連的一端,零線接在與螺紋口相連的一端。

8燈具內的接線必須牢固,燈具外的接線必須做可靠的防水絕緣包紮。

9暫設工程的照明燈具宜採用拉線開關控制,開關安裝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拉線開關距地面高度為2~3m,與出人口的水平距離為0.15~0.2m,拉線的出口向下;

(2)其他開關距地面高度為1.3m,與出人口的水平距離為0.15~0.2m。

10燈具的相線必須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

11對夜間影響飛機或車輛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機械裝置,必須設定醒目的紅色訊號燈,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場總電源開關的前側,並應設定外電線路停止供電時的應急自備電源。

三、一般規定

(一)1施工現場中電動建築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應遵守下列規定:

(1)選購的電動建築機械、手持式電動工具及其用電安全裝置符合相應的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且具有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2)建立和執行專人專機負責制,並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

(3)接地符合本規範第5.1.1條和5.1.2條要求,執行時產生振動的裝置的金屬基座、外殼與pe線的連線點不少於2處;

(4)漏電保護符合本規範第8.2.5條、第8.2.8~8.2.10條及8.2.12條和8.2.13條要求;

(5)按使用說明書使用、檢查、維修。

2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滑公升模板的金屬操作平台及需要設定避雷裝置的物料提公升機,除應連線pe線外,還應做重複接地。裝置的金屬結構構件之間應保證電氣連線。

3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和一般場所手持式電動工具中的ⅲ類工具可不連線凹線。

4電動建築機械和手持式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按其計算負荷選用無接頭的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其效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gb5013中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第4部分(軟線和軟電纜)的要求;其截面可按本規範附錄c選配。電纜芯線數應根據負荷及其控制電器的相數和線數確定:三相四線時,應選用五芯電纜;三相二線時,應選用四芯電纜;當三相用電裝置中配置有單相用電器具時,應選用五芯電纜;單相二線時,應選用三芯電纜。

電纜芯線應符合本規範第7.2.1條規定,其中pe線應採用綠/黃雙色絕緣導線。

5每一台電動建築機械或手持式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載、短路、漏電保護電器外,還應按本規範第8.2.5條要求裝設隔離開關或具有可見分斷點的斷路器,以及按照本規範第8.

2.6條要求裝設控制裝置。正、反向運轉控制裝置中的控制電器應採用接觸器、繼電器等自動控制電器,不得採用手動雙向轉換開關作為控制電器。

電器規格可按本規範附錄c選配。

(二)起重機械

1塔式起重機的電氣裝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中的要求。

2軌道式塔式起重機接地裝置的設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1)軌道兩端各設一組接地裝置;

(2)軌道的接頭處作電氣連線,兩條軌道端部做環形電氣連線;

(3)較長軌道每隔不大於30m加一組接地裝置。

3塔式起重機與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本規範第4.1.4條要求。

4軌道式塔式起重機的電纜不得拖地行走。

5需要夜間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應設定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

6塔身高於30m的塔式起重機,應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設紅色訊號燈。

7在強電磁波源附近工作的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並應在吊鉤與機體間採取絕緣隔離措施,或在吊鉤吊裝地面物體時,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接地裝置。

8外用電梯梯籠內、外均應安裝緊急停止開關。

9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公升機的上、下極限位置應設定限位開關。

10外用電梯和物料提公升機在每日工作前必須對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等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後方可使用。檢查時必須有防墜落措施。

(三)樁工機械

1潛水式鑽孔機電機的密封效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外殼防護等級(ip**)》gb4208中的ip68級的規定。

2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採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長度不應小於1.5m,且不得承受外力。

3潛水式鑽孔機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必須符合本規範第8.2.10條對潮濕場所選用漏電保護器的要求。

(四)夯土機械

1夯土機械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必須符合本規範第8.2.10條對潮濕場所選用漏電保護器的要求。

2夯土機械pe線的連線點不得少於2處。

3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採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

4使用夯土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用品,使用過程應有專人調整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於50m。電纜嚴禁纏繞、扭結和被夯土機械跨越。

5多台夯土機械並列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於5m;前後工作時,其間距不得小於10m。

6夯土機械的操作扶手必須絕緣。

(五)焊接機械

1電焊機械應放置在防雨、乾燥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2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應大於5m,其電源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發電機式直流電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應消除可能產生的異常電火花。

3電焊機械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必須符合本規範第8.2.10條的要求。交流電焊機械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

4電焊機械的二次線應採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電纜長度不應大於30m,不得採用金屬構件或結構鋼筋代替二次線的地線。

5使用電焊機械焊接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露天冒雨從事電焊作業。

(六)手持式電動工具

1空氣濕度小於75%的一般場所可選用i類或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其金屬外殼與pe 線的連線點不得少於2處;除塑料外殼ⅱ類工具外,相關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於0.1s,其負荷線插頭應具備專用的保護觸頭。所用插座和插頭在結構上應保持一致,避免導電觸頭和保護觸頭混用。

2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或由安全隔離變壓器供電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金屬外殼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時,必須符合本規範第9.6.

1條要求;其開關箱和控制箱應設定在作業場所外面。在潮濕場所或金屬構架上嚴禁使用i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七)其他電動建築機械

1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抹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水幫浦等裝置的漏電保護應符合本規範第8.2.10條要求。

2混凝土攪拌機、插入式振動器、平板振動器、地面抹光機、水磨石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採用耐氣候型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並不得有任何破損和接頭。

水幫浦的負荷線必須採用防水橡皮護套銅芯軟電纜,嚴禁有任何破損和接頭,並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盾構機械的負荷線必須固定牢固,距地高度不得小於2.5m。

3對混凝土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盾構機械等裝置進行清理、檢查、維修時,必須首先將其開關箱分閘斷電,呈現可見電源分斷點,並關門上鎖。

四、照明

(一)一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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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怡機電技術(上海)****www . 1在坑、洞、井內作業、夜間施工或廠房、道路、倉庫、辦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場及自然採光差等場所,應設一般照明、區域性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乙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設區域性照明。

停電後,操作人員需及時撤離的施工現場,必須裝設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

2現場照明應採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對需大面積照明的場所,應採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混光用的滷鎢燈等。

3照明器的選擇必須按下列環境條件確定:

(1)正常濕度一般場所,選用開啟式照明器;

(2)潮濕或特別潮濕場所,選用密閉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塵埃但無**和火災危險的場所,選用防塵型照明器;

(4)有**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按危險場所等級選用防爆型照明器;

(5)存在較強振動的場所,選用防振型照明器;

(6)有酸鹼等強腐蝕介質場所,選用耐酸鹼型照明器。

4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不得使用絕緣老化或破損的器具和器材。

5無自然採光的地下大空間施工場所,應編制單項照明用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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