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聘用人員勞動合同

2022-04-17 23:21:40 字數 1349 閱讀 3694

2、招生津貼

招生人數:10個/年+帶班人數×7%,招生費與在編職工一樣

3、其他津貼

(1)、監考費與在編職工一樣;

(2)、中餐補助與在編職工一樣;

(3)、節假日發放實物與在編職工一樣,發放現金、購物卡是校內職工的一半。

4、寒、暑假帶薪休息,每月基礎工資700元。

5、甲方按時支付乙方工資,於每月上旬發放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6、乙方按要求參加甲方每年兩次的工作總結大會。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勞動合同需變更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乙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銷,聘用合同終止。

4、經雙方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2)違反規章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和管理,或無正當理由曠工,曠工連續超過5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形式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不履行合同的。

7、乙方在聘期內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8、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本合同規定的乙方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10、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約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3、在聘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黨政辦備案(公章

臨時聘用勞動合同書

編號 員工勞動合同書 聘用人員姓名 制 臨時聘用人員勞動合同書 甲方乙方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有關規定,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因生...

建築公司人員聘用勞動合同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 用人單位 名稱安徽 x建築工程 住所巢湖市世紀大道東側富達花園1號樓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宋國華 聯絡 x 乙方 勞動者 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位址 通訊位址 聯絡 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聘用勞動合同協議

甲方 乙方 經甲 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聘請乙方為行政廚師長,由乙方安排廚師烹飪甲方的各種菜餚,聘用工資每月為人民元 整,聘用時自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 乙方必須保證廚師提供給甲方正常營運,廚房不得缺少廚師,影響甲方正常運作所造成的損失將追究乙方經濟損失。三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安排廚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