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管理規定

2022-04-01 12:49:07 字數 730 閱讀 9108

化學氧自救器使用管理規定

一、 化學氧自救器由礦燈房集中存放,逐台進行編號、建立臺帳,設專人管理檢查維護,並負責收發。

二、 自救器存放地點不能靠近熱源,不能同易燃易爆和強腐蝕物品存放一處。

三、 自救器由專人負責每季度進行一次氣密和稱重試驗,對變形或懷疑漏氣的自救器隨時進行氣密性檢查,凡已建立臺帳無記錄的視為檢查不合格,嚴禁發放使用。

四、 自救器的使用方法有各單位技術人員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化學氧自救器的培訓工作。使每個職工掌握化學氧自救器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檢查保護和注意事項,教育職工在受到煤與瓦斯突出或受到火災、瓦斯、煤塵、**影響時,能正確迅速的佩戴使用。

五、 自救器必須使用專用揹帶和專用橡膠保護套,不得用其它物品代替,如有損壞,及時更換。

六、入井員工憑燈牌在礦燈房領取自救器,先要檢查自救器封條是否損壞,外殼是否變形,如有問題嚴禁使用。

七、領取、交送自救器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外殼或跌落自救器。

八、下井員工嚴禁坐壓、敲擊、撞擊、錘砸或跌落自救器,嚴禁用尖銳的用具撞擊自救器外殼和藥罐,嚴禁隨意開啟自救器封條或拆卸揹帶。

九、 丟失或損壞化學氧自救器要及時匯報本單位和燈房,由礦燈房出據,安監處辦理對責任者處於300元罰款。

一十、 凡過期或不能使用的化學氧自救器,由保管單位提出申請,經生產部、安檢部門共同鑑定認可後,應先開啟外殼,擰開起動器的蓋,用水清洗內部生氧藥品,然後進行處理。嚴禁亂丟藥罐和藥品,避免留下火災隱患及發生火災事故,否則追究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和責任者責任。

自救器管理使用規定

雲南新吉克礦業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各單位 部門 各施工單位 根據目前自救器使用管理中暴露出的問題,為進一步規範自救器的使用管理,保證每一台下井自救器處於完好狀態,現規定如下,望各單位遵照執行。一 通防部 通修隊管理職責 一 今後新進自救器由通修隊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做好購進計畫報通防部,通防部核實...

煤礦攜帶自救器的規定

關於進一步完善入井人員隨時身攜帶 自器救的管理規定 一 根據煤礦 安全規程 第十條規定,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自救器之要求 全礦從10月21日起對入井人員隨身攜帶自救器進行全面整頓,凡不帶自救器入井人員按違章處理,發現未隨身攜帶者,一次給予罰款100元處理。二 各單位必須利用各種會議及宣傳工具教育本單...

2019礦燈自救器管理

陽煤開字 2012 號簽發人 王睿 關於印發 礦燈 自救器管理規定 的 通知公司所屬各單位 機關各部室 為了進一步落實集團公司第二次瓦斯防治會議精神,針對當前礦燈 自救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杜絕管理漏洞,為安全生產打下乙個堅實的基礎,經公司研究,特制定本規定,望認真貫徹執行。附件 礦燈 自救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