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簽名:
以上資料須如實填寫,若有填寫不實者,後果自負,本店持有法律追訴權。
蜀味軒店員招收錄用協議書
一試用期為 3 天。
二試用期間每天以人民幣元計算薪資。
三試用期不合格者或無故自動離職者不結算工資。
四每個月正常休假為4個半天,超過的則需扣除工資。如當月未休息者側另外計算薪資。
五本店每月8號至10號按期發放當月工資,凡在本店正常上班期間自動離職員工一律不予發放當月工資。
六員工在職期間一切須遵守規則,如有違規者則從工資當中扣除。
七上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需提前一天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允許**簡訊請假,禮拜天節假日不允許休假。
八員工離職時需提前半個月申請,未得到到批准擅自離開者不予以發放當月工資。
七填表員工,需交上身份證影印件1張,**1張,恕不退還。
八以上協議我已全部同意,雙方簽字為證。
員工簽字:
店長簽字:年月日
臨時人員管理辦法
1 員工聘用申請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 期間在3個月以內 須聘用臨時人員從事時,應填具 人員增補申請書 註明工作內容 期間等呈經理核准後,送人事部門憑此招聘。2 員工聘用限制 1 年未滿16周歲者不得聘用 2 經管財物 有價 倉儲 銷售及會計 除物品搬運 整理及報表抄寫工作外 等重要工作不得聘用 3 ...
臨時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條目的 為使臨時人員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規則第二條規定訂定本辦法。第二條人員申請 各部門有臨時性工作 期間在三個月以內 須雇用臨時人員從事時,應填具 人員增補申請書 註明工作內容 期間等呈經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門憑以招雇。第三條雇用限制 一 年未滿16歲者不得雇用。二 經管財物 有價 ...
國立台東大學臨時人員平時考核紀錄表
考核期間 95年01月01日至95年 06月30日 附記 一 依據國立台東大學臨時人員考核原則之規定訂定。二 受考人如有工作 品德 學識 才能等重大具體優劣事蹟,足資記錄者,應填列於 個人重大優劣事蹟 欄,以作為考評之重要參據。三 各級考評主管每年六月應按考評內容評定各考核專案之等級,提出對受考人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