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指南 操作規程

2022-03-27 07:32:39 字數 4880 閱讀 7472

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

專項資金申報

指南深圳市人民**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

二零零八年八月

目錄一、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二、深府〔2008〕158號

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附件2008-2023年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扶持的領域範圍

三、深圳市重點文化企業認定和考核管理暫行辦法

四、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操作規程

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申報指南

資助物件

(一)經深圳市人民**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文產辦」)認定的,在深圳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從事文化產業開發、生產經營和中介活動的文化企業;

(二)經市文產辦認定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產業行業協會;

(三)經市**批准的其他資助物件。

資助方式

專項資金採取專案補貼、貸款貼息、配套資助、獎勵、無息借款五種資助方式。

申報條件

申報主體申請資助專案應符合《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各項條件。

申報材料

申報主體須根據選擇的申請資助方式從網上**並填寫相應類別的《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資助申請書》,按照申請書要求的材料清單準備齊備的資料,通過網路進行電子申報,並在電子申報成功後5個工作日內將書面申請資料附帶電子軟盤提交市文產辦。

位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43號文化檔案大樓601室。

****:

申報諮詢**:(0755)25942986

受理規程

資助申請由市文產辦常年受理。市文產辦受理申請材料時,先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發給受理回執。形式審查不合格的,作出說明,告知申請材料需補充事項,並將申請材料退回。

審批流程

市文產辦受理——組織現場考察——中介機構評審(需委託中介機構評審的專案)——組織專家評審——市文產辦、市財政局審定——社會公示——市文產辦、市財政局下達專案資金計畫——簽署資金使用合同——市財政局撥付經費。

注意事項

a、申請者須仔細閱讀並了解《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各項規定、申請**填寫說明和市文化產業的有關管理辦法,按照申請指南的要求進行申請。

b、所有書面申報材料均應按a4規格將所有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二份,並對每一頁面依序連續編寫頁碼(手工或列印編寫頁碼)。

c、申請者須同意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其申請材料中的部分內容,接受由主管部門委託的中介機構對申請者和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d、申請者須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並須自行承擔包括智財權糾紛在內的一切風險;

e、所有申報材料申請單位必須自行留底,我辦受理的申報材料不予退還。

深圳市人民**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

二〇〇七年九月

深府〔2008〕158號

印發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人民**,市**直屬各單位:

《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施文化立市戰略,大力發展我市文化產業,根據《深圳市文化發展規劃綱要(2005—2023年)》(深髮〔2005〕1號)精神,設立深圳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

第二條為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三條 「十一五」期間,每年所需專項資金納入市本年度預算安排的市產業發展資金中統籌安排。

第四條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企業申報、專家評審、社會公示、**決策、績效評價」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管理責任及分工

第五條市財政局是專項資金的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一)審核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專項資金年度支出結構以及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二)會同市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文產辦)下達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辦理資助資金撥款;

(三)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四)參與制定專項資金有關管理細則和操作規程;

(五)負責組織對專項資金整體進行績效評價。

第六條市文產辦是專項資金的業務主管部門,主要職責:

(一)根據我市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和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向市財政局提出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以及分項預算;

(二)編制年度決算;

(三)編制年度資助指南,受理資助申請,組織對資助申請單位的考察、專家評審和社會公示,負責專項資金專案庫的管理;

(四)會同市財政局下達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負責專項資金的日常管理,負責建立資助企業和資助專案的檔案並進行管理;

(五)負責組織專案的驗收,並對資助專案和被資助企業進行績效評價;

(六)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專項資金有關管理細則和操作規程。

第七條資金使用單位責任:

(一)編制專案投資預算;

(二)落實專案實施條件和配套資金;

(三)對獲得的資助資金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四)接受有關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審計;

(五)按要求提供資助資金使用情況和專案執**況的報告以及有關財務報表。

第八條市文化產業發展專家諮詢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責任:

(一)為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決策提供諮詢意見;

(二)參與對企業的實地考察,提出實地考察意見;

(三)對擬資助專案提供獨立的論證或評審意見。

第九條資金監管銀行責任:

(一)根據與市財政局簽訂的資金委託監管協議履行約定的義務;

(二)嚴格按照市文產辦與資金使用單位簽署的資金使用合同,以及市文產辦審定的資金使用單位的用款計畫劃撥資金。

第十條市財政局委託發放無息借款的銀行和風險評估機構責任:

(一)根據與市財政局簽訂的委託合同進行無息借款風險評估和發放無息借款,到期為市財政局追回其評估通過並發放的無息借款;

(二)根據與市財政局簽訂的委託合同收取費用,並承擔逾期不能追回借款的損失。

第三章資助物件、資助方式及支出結構

第十一條專項資金主要資助以下物件:

(一)經市文產辦認定的,在深圳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從事文化產業開發、生產經營和中介活動的文化企業;

(二)經市文產辦認定的,在深圳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文化產業行業協會;

(三)對我市文化產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四)經市**批准的其他資助物件。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項資金不予資助:

(一)智財權有爭議的專案;

(二)已經獲得市**投資或我市其他財政性專項資金資助的專案;

(三)申請單位因其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2年的;

(四)申請單位在享受各級**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或申請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的;

(五)未按規定進行工商年檢或者稅務申報的。

第十三條專項資金採取專案補貼、貸款貼息、配套資助、獎勵、無息借款五種資助方式,主要支援我市文化產業重點領域內(2023年至2023年我市文化產業重點領域的範圍見附件)的企業及其重點環節專案的發展。市文產辦可根據我市文化產業發展情況以及重點扶持方向提出調整意見報市**批准後調整;重點環節是指原創研發環節、原創作品的產業化環節、產品推廣和市場營銷環節、品牌塑造環節。

專案補貼、貸款貼息、配套資助、獎勵和無息借款五種資助方式原則上分別佔專項資金總量的55%、15%、5%、15%和10%。為體現重點扶持的原則,對經市文產辦認定的重點文化企業和重點文化產業專案的資助要佔扶持資金總量的65%以上。

第四章資助條件及標準

第十四條專項資金專案補貼分為文化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專案補貼、我市文化產業重點領域內的重點環節發展專案補貼和我市文化產業重點領域內的重要賽事活動專案補貼三大類。

第十五條市級及以上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內的、我市「三舊」(舊城區、舊村、舊工業區)改造為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內的、以及相關行業協會負責建設的公共服務平台專案,經市文產辦立項並報市**批准後,可申請專項資金補貼。按照「建設方投資為主、專項資金扶持為輔」的原則,在落實建設方資金**後,每個專案補貼金額控制在該專案實際總投資的30%以內,每個專案補貼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第十六條文化產業重點領域內的重點環節發展專案補貼分原創研發專案啟動補貼、原創研發成果產業化及市場推廣補貼和其他環節發展專案補貼,具體條件和標準如下:

(一)經認定的我市重點文化企業可申請原創研發專案啟動資金補貼,所申請的原創研發專案應當先經市文產辦立項。每個專案啟動補貼金額控制在該專案預算總投資額的20%以內,每個專案啟動補貼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二)經認定的我市重點文化企業可申請原創研發成果產業化及市場推廣專案補貼。原創研發成果需經市文產辦認定。每個專案補貼金額控制在該專案預算總投資額的30%以內,每個專案補貼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三)經認定的我市重點文化企業可申請其他重點環節發展專案補貼。所申請的其他重點環節發展專案需經市文產辦認定。每個專案補貼金額控制在該專案實際總投資額的30%以內,每個專案補貼金額原則上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重點文化企業應當是我市文化產業重點領域內的企業。重點文化企業的認定辦法由市文產辦會同市財政局等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對我市文化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重要賽事活動專案予以補貼。每年年初由市文產辦擬訂當年的資助計畫,經市**批准後執行。對於年度資助計畫以外的臨時性重要賽事活動資助,則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由市文產辦嚴格審核把關後報市**批准執行。

第十八條銀行貸款貼息主要支援經市文產辦認定的重點文化企業利用在深圳註冊的銀行(包括分支機構)發放的銀行貸款實施重點領域內研發成果產業化及市場推廣的專案。

貼息的範圍是提出報銷申請之日的前一年內獲得的銀行貸款。以單筆貸款且貸款期限不低於半年為限。屬於同一綜合授信額度內並在三個月內實際發放的多筆貸款,視同單筆貸款。

貼息金額以企業實際已支付的銀行貸款利息為依據確定,貼息最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年,重點文化企業每年原則上最高貼息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同一貸款不允許在**不同部門重複申請貼息。

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一 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 專項資金申請表 申請單位 主管單位 申請型別 銀行貸款貼息 擔保補貼 申報日期 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制 二 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 專項資金申請表 申請單位 主管單位 申請型別 配套資助 申報日期 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制 三 南京市文化產業發展 專項資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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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專案專項審計報告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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