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 試行

2022-03-17 19:21:24 字數 1386 閱讀 4550

第一條為推進江西省「院士工作站」的建設、管理與服務工作,加快建設科技創新平台和高素質科技人才隊伍,充分發揮「院士工作站」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院士工作站」建設是以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站)、產業園區等為主體,以產業發展的技術需求為導向,以科研合作專案為載體,由建站單位、院士及其專家團隊共同建立的科技創新平台,對於聯合開展科技攻關,促進產學研相結合,解決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進步和人才成長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條 「院士工作站」建設堅持以「專案為核心,實效為根本」,採取「**推動,院士參與,市場運作,建站單位管理」的工作模式。

第四條 「院士工作站」主要任務如下:

(一)開展戰略諮詢和技術指導;

(二)圍繞企業和產業發展需求,聯合實施科技攻關及產業化專案,研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品種,培育自主智財權;

(三)引進院士及其專家團隊的科研成果,提高核心競爭力;

(四)指導和帶動我省高層次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科技人才創新能力與水平。

第五條申請建立「院士工作站」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省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站)和有關產業園區等;

(二)自身有較高水平的研發團隊和較先進的科研條件;

(三)經營或執行狀況良好,並有一定規模;

(四)有1名以上院士及其5人以上團隊成員簽約入站工作,並有明確的合作專案;

(五)能為院士及其專家團隊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必要的執行經費;

(六)配備有專(兼)職人員從事「院士工作站」的管理、服務與協調工作。

第六條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委、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科協聯合組成「江西省院士工作站建設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指導「院士工作站」建設,研究部署重大事項;「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科協,具體負責「院士工作站」的管理與服務。

第七條申請和審批「院士工作站」的主要步驟是:

(一)建站單位提交建站申請報告,附《江西省院士工作站建設申請書》(見附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協調小組審批後,統一授牌。

第八條 「院士工作站」設立後,有關單位主要採取以下支援和保障措施:

(一)「院士工作站」日常執行經費由建站單位負責;

(二)省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一次性給予建站單位20萬元的啟動經費支援;

(三)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將「院士工作站」建設列入重要工作內容,在有關科研課題、重大專案、創新平台和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給予傾斜和重點支援;

(四)各地、各有關部門在建站工作經費等方面予以配套支援,並加大對院士工作站政策扶持力度。

第九條加強對「院士工作站」的管理與考核,確保「院士工作站」發揮應有的作用。

(一)建站單位是「院士工作站」的管理主體,負責制訂管理細則並實施管理與服務;

山東省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我省與中國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全面合作的優勢,進一步加強院地合作,更好地推進政產學研金合作創新,搭建高層次創新平台,加快經濟文化強省和創新型山東建設,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院士工作站系 推動 院士實質性參與,以專案合作為基礎 市場化運作的企業科技創新平台。第三條山東省院士工作...

廣東省院士工作站建設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我省與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合作優勢,搭建高層次科技創新平台,加強產學研合作,引進科技創新團隊,培養創新型人才,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 市場為導向 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提公升我省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院士工作站 以下簡稱 工作站 是指以省內...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設申請書

附件 河南省科學技術廳 河南省中國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院士工作辦公室 填表說明 1 表三中單位人員情況 研發人員 含引進的柔性人才。2 表四中 院士工作站名稱 應包含研究方向。3 表五中 主要成就 是指所取得的科技成果 論著 智財權等情況。4 表六中 單位創新能力 是指主要研究方向 科研機構 科技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