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

2022-07-24 10:30:06 字數 2184 閱讀 100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我省與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全面合作的優勢,進一步加強院地合作,更好地推進政產學研金合作創新,搭建高層次創新平台,加快經濟文化強省和創新型山東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院士工作站系**推動、院士實質性參與,以專案合作為基礎、市場化運作的企業科技創新平台。

第三條山東省院士工作站堅持質量為先、數量適度、動態管理的原則,適當控制規模、注重設站質量。

第四條山東省院士工作站分為企業院士工作站和綜合院士工作站兩類。企業院士工作站依託企業建設,綜合院士工作站依託國家在我省開展的產業技術創新試點戰略聯盟和省技術創新戰略示範聯盟理事長單位建設。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院士工作站的建設工作,由省科技廳會同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協共同推進、共同負責。省科技廳負責院士工作站建設中的相關具體工作。

第六條省直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和各市科技局,分別負責組織本系統和本地區院士工作站的建設申請工作;排程院士工作站日常運**況,協調解決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相關問題。

第三章設立與管理

第七條申請建立企業院士工作站,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在山東省註冊,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經營或執行狀況良好;

2、規糢較大,具有較高水平的研究與開發機構和一定數量的研究人員,創新能力強;

3、與院士巳建立緊密的合作關係,院士同意與其共同開展技術創新和產業化開發活動,牽頭院士年齡一般不超過80歲;

4、有明確的、具有較高技術水平的研究或產業化開發課題和穩定的經費投入,能為院士及其團隊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5、進站院士每年至少兩次來院士工作站工作,院士團隊進站工作年累計不少於100天。

第八條申請建立綜合院士工作站,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必須為國家在我省開展產業技術創新試點戰略聯盟或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示範聯盟理事長單位;

2、3名以上(含3名)院士同意進站工作;

3、有明確的研究或產業化開發課題和較大的研究經費投入,研究成果能夠帶動整個行業或產業的公升級。

第九條申請建立院士工作站,由擬建單位根據情況認真填寫《山東省企業院士工作站建設申請書》(附件一)或《山東省綜合院士工作站建設申請書》(附件二),經設區的市科技局及省直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由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評審,由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協行文批覆,並報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備案。

第十條院士工作站實行動態管理,管理期限3年。管理期滿需要繼續設立的,經單位申請,需按規定予以重新確認。管理期間沒有按照要求開展工作的,撤銷其院士工作站稱號。

第十一條企業院士工作站命名突出建站單位,名稱為山東省××(建站單位簡稱)院士工作站,綜合院士工作站命名突出技術領域,名稱為山東省××(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技術領域)綜合院士工作站。

第十二條進入院士工作站的院士,以建站單位名義聘請,實行柔性流動和動態管理方式,其服務方式、報酬及其它事項,由建站單位和院士按照雙方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商定。符合《關於認真做好聘任院士工作的通知》(魯人發[2004]24號)規定條件的,由單位提出申請,按規定程式報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可享受聘用院士待遇。

第十三條建站單位應建立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加強管理。加強智財權和科研成果保護。凡涉及技術、智財權和商業秘密保護問題,雙方簽訂協議和責任書,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對違反協議或責任書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條院士工作站實行年度報告制度。建站單位每年12月份要進行全面工作總結,並填寫《山東省院士工作站年度工作進展報告》(附件三),經省直相關業務部門、單位或各市科技局審核後統一上報省科技廳,省科技廳彙總後送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協。

第四章服務與支撐

第十五條建站單位、企業應為聘任院士及其團隊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供必要的配套研發設施,選配稱職的技術人員協助工作。

第十六條省科技廳、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協等要在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研發經費、科技計畫、創新平台建設等方面提供支援。省直相關業務部門、單位和各市要加大對院士工作站在人、財、物方面的支援。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省科技廳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做好巳設站單位的重新認定工作。對本辦法印發前巳經設立的院士工作站,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對設站以來發揮作用的情況進行全面評估,願意保留的,按本辦法規定申請重新認定,根據評估情況重新認定批覆。不按本辦法重新評估認定的予以撤銷。

第十九條省直相關業務部門、單位和各市,以及建站單位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江西省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為推進江西省 院士工作站 的建設 管理與服務工作,加快建設科技創新平台和高素質科技人才隊伍,充分發揮 院士工作站 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院士工作站 建設是以企業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站 產業園區等為主體,以產業發展的技術需求為導向,以科研合作專案為載體,由建站單位 院士及其專家團隊...

廣東省院士工作站建設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我省與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合作優勢,搭建高層次科技創新平台,加強產學研合作,引進科技創新團隊,培養創新型人才,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 市場為導向 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提公升我省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院士工作站 以下簡稱 工作站 是指以省內...

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設申請書

附件 河南省科學技術廳 河南省中國科學院 中國工程院院士工作辦公室 填表說明 1 表三中單位人員情況 研發人員 含引進的柔性人才。2 表四中 院士工作站名稱 應包含研究方向。3 表五中 主要成就 是指所取得的科技成果 論著 智財權等情況。4 表六中 單位創新能力 是指主要研究方向 科研機構 科技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