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企業聯盟標準管理辦法試行

2021-03-04 01:21:34 字數 2320 閱讀 194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山東省企業聯盟標準管理,提公升企業標準水平和產品質量,促進企業以及產業的有序競爭,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辦法》 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聯盟標準,是指在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但不能滿足產業發展需要的情況下,由企業標準聯盟制定並發布的、為了在企業標準聯盟範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共同使用和重複使用的一種規範性檔案。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企業標準聯盟,是指以加強標準化合作與交流為目的,由企業或其他組織發起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第四條企業標準聯盟開展標準化工作,應堅持廣泛性原則,廣泛吸納行業內企業、科研機構和其他相關組織積極參與。

第五條鼓勵將聯盟標準轉化為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或者國際標準。

第六條各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轄區內企業標準聯盟和聯盟標準。

第二章企業標準聯盟的管理

第七條企業標準聯盟應由五家以上(含五家)在山東省境內註冊(登記或依法設立,下同)的企業或其他組織發起成立。山東省境外註冊的企業或其他組織也可申**入山東省境內的企業標準聯盟。

第八條企業標準聯盟中應有一家以上國內相關行業的龍頭企業,有較好的標準化工作基礎,具有一定的技術優勢,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第九條企業標準聯盟下設秘書處,負責聯盟標準化的日常管理工作。秘書處應由在山東省境內註冊的企業或其他組織承擔。

秘書處設秘書長,秘書長原則上應當由秘書處承擔單位的專家擔任。

第十條擬申請成立企業標準聯盟的單位,應向所在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成立報告;

(二)發起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或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成立的檔案;

(三)發起單位簡介(包括所從事的領域、產值規模、人員結構、技術能力以及標準化水平等內容);

(四)成立企業標準聯盟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報告;(五)聯盟標準化工作規劃。

第十一條市標準化主管部門收到成立申請材料後,應在二十個工作日內組織對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赴企業標準聯盟發起單位現場考察。

第十二條市標準化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企業標準聯盟成立後,發起單位應及時召開成立會議,並在成立會議召開後十日內報市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備案申請報告;

(二)發起成立企業標準聯盟的協議;

(三)企業標準聯盟章程;

(四)成立會議紀要。

第十三條市標準化主管部門收到備案申請材料後在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符合本管理辦法的,應予以備案;不符合本管理辦法的,不予備案,並告知不予備案的理由。

第十四條企業標準聯盟每年年末應及時向市標準化主管部門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第十五條企業標準聯盟長期不正常開展工作,或者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市標準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取消對該企業標準聯盟的備案。

第三章聯盟標準的管理

第十六條企業標準聯盟成員均可以提出聯盟標準立項建議,聯盟成員應將標準立項建議書報給秘書處,由秘書處提交給聯盟全體成員按照聯盟章程予以表決。秘書處對聯盟表決通過的標準專案予以立項,並組織成立起草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 。

第十七條制定聯盟標準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

(二)保證安全、衛生,保護消費者利益,保護環境;

(三)有利於提公升產業的技術水平、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

(四)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第十八條聯盟標準起草完畢後,由秘書處組織開展徵求意見和標準審查。徵求意見及標準審查的程式和表決規則,由聯盟章程進行規定。

第十九條聯盟標準採用雙編號,包括聯盟標準編號和企業標準編號,其中企業標準編號規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聯盟標準編號由秘書處負責。

第二十條聯盟標準編號由聯盟標準代號、企業標準聯盟代號、標準順序號及年代號組成,其編號規則如下:

37 x x ql/ x x x x x x - x x x x

年代號順序號

企業聯盟代號

聯盟標準代號

第二十一條聯盟標準應在發布後三十日內由聯盟秘書處報市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已發布的標準文字;

(二)標準編制說明;

(三)該標準通過企業標準聯盟審查的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聯盟標準中的產品標準,除應按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備案外,還應按照《山東省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由聯盟內企業各自報標準化主管部門辦理產品標準備案。

第二十三條企業標準聯盟應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或聯盟成員的要求適時組織對聯盟標準進行複審,複審週期一般不超過三年,複審應確定其繼續有效、修訂或廢止。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廣東省聯盟標準管理辦法 試行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廣東省聯盟標準管理,服務經濟發展質量,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推動創新成果標準化,提公升產業競爭力,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和 廣東省標準化監督管理辦法 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聯盟標準,是指在沒有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地...

山東省安全評價師從業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規範我省安全評價師從業管理,根據 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 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2號 和 安全評價師從業登記規則 中安協 2011 53號 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安全評價師從業實行登記制度,從業登記包含從業初次登記 續期登記和變更登記。山東省範圍內安全評價師從業登記適...

山東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

閱讀全文 第一條為加強土地復墾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等有關法律 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土地復墾,是指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 塌陷 壓佔等造成破壞的土地採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供利用狀態的活動。第三條凡...